违约方合同解除权是什么含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7 12:56:47 106 人看过

在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情况中,如若继续执行合同会导致违约方遭受巨额赔偿,且缔造合同的守约方拒绝对当前条款进行任何更改或解除,此时律法机关有权根据违约方的申请作出裁决,宣布解除这份合同。

依照规定,当合同签订完成之后,其基本内容发生了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计到的、并非因为商业运营带来的重大变动;

若在此背景下,继续执行合同无疑会出现对某一方当事人极为不公的结果,那么受到不利影响的那一方,便有权要求与对方共同协商并寻找解决方案;

只要在既定的合理期限内未能达成共识,当事人均可请求当地司法机关或是具备调解资质的仲裁机构,对原有的合同进行变更或是解除。

在此过程当中,上述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必须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形,秉持公平公正的立场,依法作出判决和决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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