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追加被告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4:21:57 486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追加被告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二、追加被告的期限是什么

关于追加被告的期限,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具体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大致存在以下几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在一审程序的答辩期间内进行;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在一审程序的举证期限届满前进行;

第三种观点认为,应在一审程序的法庭辩论终结前进行;第四种观点认为,应在一审程序的案件审结前进行;第五种观点认为,应在二审程序的案件审结前进行;第六种观点认为,应在再审程序的案件审结前进行。

三、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4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行政诉讼法的上述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这一规定,也是《宪法》第126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有关规定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化,行政诉讼活动必须遵循。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要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以法律为尺度,作出公正的裁判。

3、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由此确立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审判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特有原则,简称合法性审查原则或司法审查原则。合法性审查包括程序意义上的审查和实体意义上的审查两层涵义。程序意义上的合法性审查,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有权对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实体意义上的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只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一般不对行政行为是否合理进行审查。就是说,这是一种有限的审查。

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8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这一规定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在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中,一方是行政主体,它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处于管理者的主导地位;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从属性行政管理关系。但是,双方发生行政争议依法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他们之间就由原来的从属性行政管理关系,转变为平等性的行政诉讼关系,成为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与被告的诉讼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18: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追加被告权利在行政诉讼法中的办理流程
    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但因未追加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与该案件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该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最新行政诉讼法规定谁是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
    2023-07-02
    81人看过
  • 追加被告要交诉讼费吗
    法律综合知识
    追加被告不需要诉讼费,诉讼费是根据起诉的标的额来确定的,一般追加被告,标的额不会变,诉讼费不需要另外再缴纳。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2024-05-08
    406人看过
  • 如何在诉讼中追加被告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在民事诉讼中,追加被告的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在一审程序的法庭辩论终结前进行。但是对于被告被追加的对象,必须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否则法院可能会告知另诉。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行政诉讼中如何以职权追加被告?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根据该条的规定,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就可以行使其职权来追加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
    2023-06-30
    38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案件上诉时能追加被告吗
    一、民事诉讼案件上诉时能追加被告吗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当案件进入上诉阶段时,确实存在追加被告的可能性。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如果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人民法院有义务通知其参加;2.当事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并在申请有理的情况下,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二、民事案件追加被告的条件民事案件中,原告申请追加被告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追加的被告必须与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权利或义务关系,且与原告有一定的利害关系。这是追加被告的基本前提,确保追加的被告在案件中具有法律上的必要性。2.被告必须明确:法律要求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因此追加的被告也需明确。这包括法律上承认其存在,即有合法的登记或法律地位,以及具有确切的名称等基本情况,以便送达诉讼文书。3.有相关证据支持:为防
    2024-07-18
    273人看过
  • 行政诉讼开庭后能否增加被告人
    一、行政诉讼开庭后能否增加被告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可以增加被告人。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17条,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应当变更被告,而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第18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但法律、法规对派出机构有授权的除外。二、行政诉讼从立案到开庭要多久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是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人民法院第一审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仅仅规定了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
    2023-06-06
    376人看过
  • 原告如何参加行政诉讼
    具体行政行为
    当自己的合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时,提起行政诉讼是最为有效的救济途径,那么作为原告的公民、行政诉讼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3、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4、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决定举行庭前证据交换的,在证据交换过程中对对方出示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拿不准的,不要对其证据效力轻易认可。因为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可以直接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三、准时参加庭审,庭审中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力。收到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后,按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自动撤回起诉。行政案件的庭审分为法庭审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三个阶段。庭审中要在审判长的指挥下有秩序地发言,正确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在得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后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在案件开
    2023-06-06
    335人看过
  •  被告资格行政诉讼
    法律综合知识
    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个人或组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具有使行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除诉讼行为的能力。行政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对行政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除有影响。行政诉讼主体可分为两类:(1)人民法院:(2)诉讼当事人、共同诉讼人、法定代表人、第三人。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担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个人或组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具有使行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除诉讼行为的能力。同时也是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以认定为行政诉讼主体不合格。行政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不同于其他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行为。行政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对行政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除有影响。其他诉讼法律关系主体(非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只影响其参与的诉讼法律关系
    2024-03-13
    91人看过
  •  被告人在诉讼中的追加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未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未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若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未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参加诉讼。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被告人在起诉后如何追加?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
    2023-10-21
    322人看过
  • 民诉法追加被告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一、起诉后如何追诉在一审案件中,原告起诉后,如果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是可以追加诉讼请求或者追加共同被告的。关于追加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增加诉讼请求只能在开庭前或者庭审过程中提出。关于追加被告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从这一规定看,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成了法院的职权行为,追加的处分权、决定权不在当事人,而在法院。二、立案后要怎么再追加被告在民事诉讼中,在法院立案后,对
    2023-04-10
    233人看过
  •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条件,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规定怎么样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必须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需要承担该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或者合法权益受其影响的。行政诉讼的原告包括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但并不限于行政相对人,只要是与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该行政行为不服的,均可作为原告。一、提起行政诉讼条件是什么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时,才可提起诉讼原告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争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
    2023-04-03
    133人看过
  • 行政诉讼能否提出追加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中能追加诉讼请求。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也可以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如果其增加的诉讼请求有合法有效的证据支撑的,法院会支持其诉讼请求。一、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反诉是否可行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反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二、怎么追诉起诉后可以追加诉讼请求或者追加共同被告。关于追加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后,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前,原告所增加的诉讼请求、被告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与本案相关的诉讼请求,都是可以合并审理的,增加诉讼请求只能在开庭之前或者庭审过程中提出。
    2023-02-15
    22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诉讼权利
    1、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2、申请回避;3、进行辩论;4、提起上诉;5、在诉讼中原告可申请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6、原告有放弃、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变更或撤销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但无权提起反诉;7.可向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员发问;8、可查阅庭审材料;9、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证据或财产保全措施的权利。一、交通肇事法院起诉流程1、立案阶段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2、庭前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会向双方送达限期举证通知,此时,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举证。确因
    2023-03-08
    363人看过
  • 被告追加的条件及法律规定
    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被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法院追加被告的条件1、追加被告必须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必要的共同被告是指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权利或义务关系、与原告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人。不具备该条件,不得追加为被告。如以个人合伙为被告的诉讼,全体合伙人为必要的共同被告;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产生经营活动的,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挂靠的集体企业互为必要的
    2023-07-05
    410人看过
  • 普通共同诉讼追加被告的规定
    一、什么是普通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又称一般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其诉讼的标的是同一种类,经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认为也可以合并审理而将其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共同诉讼人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宜于合并审理但需要分别裁判的诉。二、普通共同诉讼追加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57、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三、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联系与区别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联系
    2023-04-01
    65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原告被追加原告追加被告有哪些流程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3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追加被告:原告起诉的被告不合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原告不同意追加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一般情况下追加被告应符合哪些条件,行政诉讼如何追加行政诉讼主体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一般情况下追加被告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追加被告必须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 必要的共同被告是指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权利或义务关系、与原告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人。不具备该条件,不得追加为被告。如以个人合伙为被告的诉讼,全体合伙人为必要的共同被告;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产生经营活动的,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挂靠的集体企业互为必要的共同被告。对于非必要
    • 《行政诉讼法》中被告以职权追加原告,还是能追加被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9
      在第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根据本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根据职权追加原告起诉中遗漏的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
    •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追加被告应该怎么做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29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第二十三条原告起诉的被告不合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原告不同意追加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
    • 行政案件新被告怎么追加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根据该条的规定,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不得追加为被告。但因未追加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与该案件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该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