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职责可否单独起诉行政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20:13:08 176 人看过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非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利益的,受害人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6日 14: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能否提起诉讼?
    一、案情简述常女士家住吉林市某市某镇,因某县政府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常女士向吉林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吉林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原行政机关某县政府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的15日内向常女士公开相应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期间,某县政府通过电话联系到常女士,要求常女士到县政府复印材料,并试图要求常女士在领取材料后签字。但是,某县政府向常女士公开的材料并非常女士所申请公开的信息,经过几次沟通未果,常女士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某县政府履行吉林市行政复议决定。二、争议焦点笔者与多位拥有丰富行政诉讼实务经验的律师讨论,但对于该案,律师们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争议焦点集中在该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种观点认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
    2023-04-17
    400人看过
  •  单独抚养权诉讼是否可以进行?
    夫妻之间就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时,可以由其中一方单独发起诉讼。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夫妻之间就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时,可以由其中一方单独发起诉讼。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 婚 后 子 女 抚 养 权 如 何 处 理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处理是离婚纠纷中重要的问题之一。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抚养权归母亲。因此,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母亲。但是,若母亲与子女共同生活,则父亲有权探望子女。若父亲探望子女,则需要经母亲同意。若母亲不同意,则可以起诉解决。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也明确规定了子女在特定情况下的抚养权,如母亲无法抚养、子女患有重
    2023-09-09
    117人看过
  • 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的性质是执行机关,只能具体执行、落实法律已规定的权利义务内容,它不能任意创造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的义务内容。因此,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的义务,都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否则便是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要求违法履行义务主要表现为如下三种情况:一是,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义务,而行政机关随意要求履行义务的;二是,法律、法规设定了一定的义务,但是行政机关任意增加义务的范围和数量的;三是,行政机关要求履行义务时程序违法,如不给正式发票等。
    2023-06-06
    432人看过
  • 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起诉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法律、法规规定超诉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时,才可提起诉讼原告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争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讼。6、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一、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根本区别在于,民事诉讼解决民事权益纠纷,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行政诉讼通过对被诉行
    2023-06-22
    346人看过
  • 环境行政诉讼不履行法定职责该怎么办?
    (一)、对环境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限期治理、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根据我国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环境行政机关有权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非常广泛,环境行政相对人对这些行政处罚不服都可以提起环境行政诉讼。(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我国《环境保护法》第32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另外,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环境事件时,相关的行政机关也可以采取一些强制措施,环境行政相对人对这些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提起环境行政诉讼。(三)、认为环境行政机关无理拒不发放有关执照、许可证或对于其申请拒绝给予答复的。如我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第19条第2款规定:“负责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和单位,在
    2023-06-17
    40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常识判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
    判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是指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时,判决被告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判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1)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被诉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被诉行政机关拒绝颁发和不予答复的。(2)申请被诉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被诉讼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3)被诉行政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4)其他不履行法定法定职责的行为。即除以上三种不履行法定职责以外,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身权、财产权方面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如民政部门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人申请登记结婚,拒绝给予登记或拖延办理的;复议行政机关拒绝复议等等。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具体期限,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履行的实际可能来确定。不能限期过短,使行政机关来不及履行,也不能将限期定得过长,以免行政机关继续拖延。
    2023-06-13
    19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政府如何依法履职
    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权力民赋、职权法定,进一步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工作。二是通过加快立法、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规范执法行为等举措,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和制度建设,支持法院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一、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纠纷的处理对策征地拆迁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将征地拆迁工作推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1、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是征地拆迁工作快速推进的前提。思想是行
    2023-04-01
    8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履行判决书
    行政诉讼的合议庭可依法作出下列判决:行政行为正确无误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行政行为有错误的,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等。一、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如何撤销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部分或者全部违法,从而判决部分或全部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并可以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判决形式。对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是可以撤销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的,可以由原判决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撤销或者在上诉审判中撤销。撤销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部分或者全部否定,适用条件为:(1)主要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备上述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即可作出撤销判决。人民法院在作出撤销判决的同时可以责令被告重新
    2023-03-09
    297人看过
  •  是否可以对行政诉讼提起撤诉?
    行政诉讼中,原告或被告可以在法院做出判决或裁定前申请撤诉。撤诉的条件包括原告必须自愿提出,且不能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规避法律或意图逃避责任。此外,如果撤诉申请在法院宣判前提出,且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的裁定有错误,原告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审理案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是可以撤诉的。然而,在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就是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就不能再起诉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行政撤诉指原告或上诉人在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或裁定之前,申请撤回起诉或上诉,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原告或上诉人的行为推定其为放弃起诉或上诉的行为。行政撤诉的条件有: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只能是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原告
    2023-08-27
    21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是否可以针对民事诉讼中的行政机关提起诉讼?
    可以。行政机关是国家赋予权力负责公共管理的组织,其算机关法人,其也是民事诉讼的主体,因为行政机关所做的决定负民事责任。关于行政机关参与诉讼,最常听到的就是“民告官”这是典型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民事诉讼,当然也不排除行政机关起诉自然人的情况。在特殊情形下,行政主体一般与民事主体是重合的。例如政府机关需要进行内部装修,那么这个及关于装修施工方签订合同时是作为一般民事主体出现的。如果这个合同的权利义务履行情况出现问题导致合同目的出现瑕疵、不能实现,需要诉讼作为救济途径时,行政机关即一般民事主体,参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要对被告做财产保全吗民事诉讼要不要对被告申请财产保全,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立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2023-07-07
    302人看过
  • 行政执行案件履行后可否撤诉
    行政案件立案后可以撤销。法院对行政处罚争议进行立案后,如果原告不出庭的,可以作撤诉处理。原告申请撤诉的,能否撤案由法院进行裁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行政执行的主要方法①行政手段。指依靠行政机关内部层级节制的机制,通过命令、指挥、控制、规定、指令等实施政策执行的方法。行政手段的优点在于它具有强制性,并且能够依托行政体制内的各种行政资源,迅速有力地推动行政执行的实施。②法律手段。指行政机关通过制定行政法律、法规、法令,对行政执行的实施过程进行规范的方法。法律手段是行政执
    2023-03-16
    130人看过
  • 能否单独对诉讼费提起上诉
    一、能否单独对诉讼费提起上诉?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二、对于诉讼费用有异议的,应该如何处理?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三、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情形有哪些?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特别提示: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四、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交诉
    2023-05-02
    193人看过
  • 内部行政行为是否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起诉对象?
    内部行政行为一般不可以提请诉讼,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当内部行政行为被相对人知悉,并被付诸实施,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直接的影响,即内部行政行为实质外化后,是具有可诉性的。房屋拆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房屋拆迁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
    2023-07-05
    139人看过
  • 共同诉讼人可以单独起诉吗
    一、共同诉讼人可以单独起诉吗1、共同诉讼人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单独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二、共同诉讼与代表人诉讼的区别是什么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讼。共同诉讼属于诉的主体的合并。一般将共同诉讼分为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是共同诉讼的一种,只是由于人数众多,法律要求推举代表人参加诉讼,以便程序的进行。诉讼代表人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的重要概念。诉讼代表人,是指在代表人诉讼中由人数
    2023-06-17
    41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行政赔偿可以单独提起诉讼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9
      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只要满足提起诉讼的条件就可以。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行政诉讼如何单独立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0
      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民事争议应当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审理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不另行立案。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适用民事法律规范的相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在调解中对民事权益的处分,不能作为审查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根据。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应当分别裁判。当事人仅对
    • 民法责任可否单独诉讼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6
      法院民事立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 行政诉讼中怎样判决政府是否履职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9
      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全力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权力、人民赋权和法定职权,进一步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推进工作。二是加快立法,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和制度建设,支持法院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推进调解
    • 刑事判决后对方不履行能否单独起诉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6
      刑事判决后,确实存在受害人对民事部分予以单独起诉的情况。债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可执行财产,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债务人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果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