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水污染防治法》处罚力度加大市学习贯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9:41:32
496 人看过
本报讯(记者韦鸣飞)记者日前从市环保局获悉,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环保局目前正组织相关企业深入开展该法的学习贯彻工作。根据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有关条款,市环保局将依法加大对企业违规行为的监控和处罚力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我市自5月下旬起便召集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医疗单位进行对该法的学习,并加大了对企业违规行为的监控和处罚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体系:对于擅自停用污染处理设备的违规企业,最高罚款金额由10万元修订为应缴纳排污费的1至3倍;排污企业拒报、谎报排污情况的行为由之前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修订为1万至10万;排污企业超标排放污水的,由之前的缴纳超标排污费,修定为目前的除缴纳超标排污费用外可以对企业处以应缴排污费用2至5倍的罚款;以往在饮用水保护区设排污口的,只是进行强制拆除,而今后再出现这种情况,排污企业将会被处以10万至50万元的罚款。
对于今后造成污染事故的排污企业,环保部门除有权对排污企业进行处罚外,还有权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造成污染事故的责任人员可处以个人年度收入的50%以下罚款。在排污事件的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环保部门与有关社会团体等还会积极提供法律援助等。此外,环保部门还将根据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有关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和教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水污染防治法处罚条例
445人看过
-
我国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完善跨区域水质考核
122人看过
-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加大处罚力度
482人看过
-
水污染防治法中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257人看过
-
公安部:学习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法提高执法水平
139人看过
-
解读:新《水污染防治法》
16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环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水污染防治法
词条
#水污染防治法
最新文章
#水污染防治法
相关咨询
-
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是如何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4-08-28大气污染的法律责任即处罚如下: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九十九
-
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关系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9(或由于人为的因素,预防不利。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针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取证难都是为了保护环境而设的法律,环境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资源短缺,环境素质下降。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最高人民法院,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环境污染、鉴定难,致使一人以上重伤或者三人以上轻伤即构成“严重污染环境”。根据《解释》、认定难等问
-
水污染防治法的特点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2(一)落实公众参与的权利 强调公众参与对比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后的草案新增多项水环境风险监控内容,并为落实《环境保护法》中公众参与的权利,新增一章节专门介绍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从标准规划制定、环评、排污许可三方面加强了公众参与,并强调公众举报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网络举报平台等,方便公众举报。同时,对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
-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什么样的处罚重庆在线咨询 2024-10-07大气污染的法律责任即处罚如下: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 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30《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防止污染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禁止在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与居住楼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地区提供露天烧烤食品或露天烧烤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