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房屋所有权的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16:12:20 454 人看过

关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一)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依法建造房屋;

(2)依法没收房屋;

(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

(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二)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离婚怎么分割

(一)婚前一方交清全款,婚后取得所有权证。这种情况下的争议也是很大的。从形式上看,根据《民法典》规定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况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或其他证据证明为个人婚前财产)。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在夫妻法定财产共同制下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这种形式上的合法、公平又会导致实质上的不公平。

(二)婚前双方交清全款,婚后取得所有权证。因为是婚后取得产权证,从形式上也可以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保障实质公平,在分割时也应与夫妻共同财产有所区别,以按份共有的原则来分割,只有在举证自己婚前出资份额不能的情况下,方适用平均分配的原则。

(三)婚前一方交首付,婚后取得所有权证。同上,形式上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弥补实质公平,在分割应具体考虑,一方独享婚前所付款项及其增值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分配。

(四)婚前双方交首付,婚后取得所有权证。与前一种情况大致相同,只是在分割时,双方各自拥有婚前所付款部分及其增值,婚后部分及其增值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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