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是怎样组成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5:23:36 329 人看过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庭相关文章
  • 仲裁庭有几个人组成
    一、仲裁庭有几个人组成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法》第三十条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二、仲裁的法定程序主要分为四个阶段1、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2、组庭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
    2023-04-27
    385人看过
  • 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庭组成和仲裁参加人
    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由三名以上(含三名)的单数仲裁员组成,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简单的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仲裁员。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人事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法人由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非法人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在仲裁过程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更换,应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继续参加仲裁活动,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的行为有效。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死亡的,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一到二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
    2023-06-10
    414人看过
  • 仲裁庭组成后多久能仲裁完毕
    仲裁庭组成后一般六个月左右能仲裁完毕,具体的时间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确定。仲裁庭的人员必须符合从事律师或者仲裁工作满八年、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等条件。一、仲裁庭组成后多久能仲裁完毕仲裁庭组成后一般六个月左右能仲裁完毕。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5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4条和39条规定,组成仲裁庭的时间有下列几种情况:1.对于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下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组成仲裁庭。2.对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即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日内组成特别仲裁庭。3.按照仲裁监督程序,对决定重新处理的争议,应从宣布原仲裁裁决无效之日起7日内另组成仲裁庭。二、仲裁委员会对组成人员的要求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3.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
    2023-06-04
    144人看过
  • 仲裁机构主任决定仲裁庭组成的问题
    我国仲裁庭组成方式存在的第二个问题是如果当事人未能就仲裁员人数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根本未对此问题进行任何约定,则由仲裁机构的主任决定仲裁庭的组成是一种最合适的选择吗?按照我国现行《仲裁法》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既未对独任仲裁庭也未对合议仲裁庭作选择的,则由仲裁机构的主任决定采用哪种仲裁庭组成方式,但却并未对仲裁机构应依据何种标准来确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问题作任何规定。仲裁机构主任这种决定仲裁庭组成方式的权力在我国仲裁实践中主要体现为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对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规定。比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5)》第50条就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的,适用简易程序。同时该规则第52条还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依照本规则第23条成立独任仲裁庭审理案件。《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7)》第47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案件争议金额不超过100万人
    2023-06-06
    207人看过
  • 有关仲裁庭如何组成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一、工伤争议怎样进行仲裁1、工伤的处理程序工伤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工伤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仲裁庭制度仲裁委员会处理工伤纠纷,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工伤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处理。仲裁庭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工伤纠纷案件的处理,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3、仲裁管辖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
    2023-04-02
    278人看过
  • 商事仲裁庭的组成规则是什么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分别选定一名仲裁员;如果当事人未在上述期限内选定,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对于首席仲裁员,则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共同选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依照上述规定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当仲裁员拒绝接受当事人的选定,或者因疾病及其他可能影响正常履行仲裁员职责的原因不能参加案件审理时,当事人应当自收到重新选定仲裁员通知之日起5日内重新选定仲裁员;未能在该期限内重新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选择仲裁员应当把握怎样的原则按照《仲裁规则》,一旦当事人书面选择某个仲裁员后,如果没有仲裁员应当回避的充分理由,则无法再更改仲裁员。因此,双方当事人在作出选择时应十分谨慎,并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选择的仲裁员应当具备独立性和公正性,
    2023-03-17
    362人看过
  • 商事仲裁立案后多久组成仲裁庭
    要是双方当事人有民事纠纷事后又有仲裁协议的,是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我国的法律是没有规定开庭时间的,只要仲裁庭在开庭五天前通知当事人,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天内结束仲裁的,都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一般来说仲裁的法定程序分为四个阶段:受理阶段、组庭阶段、开庭审理阶段以及裁决阶段。一、公司拖欠加班工资的仲裁流程是怎样的?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
    2023-03-12
    256人看过
  • 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处理的案件是
    处理下列争议案件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设首席仲裁员:(一)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案件。(二)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案件。(三)有重大影响或者疑难复杂的争议案件。(四)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庭处理的其别的争议案件。一、申请劳动仲裁收费吗申请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因为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所以当事人在提出仲裁申请时是不需要向仲裁机构缴纳申请费的。一、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的条件有: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是: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申诉日期等;2、案件
    2023-03-04
    295人看过
  • 仲裁庭组成方式有哪些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2023-05-01
    379人看过
  • 组成仲裁庭仲裁员的回避条件及相关程序
    仲裁实行仲裁员回避制度。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5。可能影响独立、公正仲裁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2023-06-06
    70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怎样组成仲裁庭
    一、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怎样组成仲裁庭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三方原则组成仲裁庭处理。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五条二、劳动争议仲裁庭的开庭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开庭裁决,可以根据案情选择以下程序: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3、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4、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5、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6、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7、仲裁庭复庭,宣
    2023-04-21
    80人看过
  • 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怎么办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是由3名仲裁员组成,还是由1名仲裁员组成,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员应当由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只有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时,才由仲裁委员会依照职权指定。当仲裁庭的组成违反了仲裁法的规定,则由该仲裁庭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予撤销。仲裁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如果仲裁机构没有按照仲裁程序规则所规定的期限将全部文件或材料送达双方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未能在仲裁程序中获得充分的陈述或辩论的机会,或者有关仲裁员有法定回避情形而未予回避等等,均是违反仲裁程序的做法。在违背法定仲裁程序基础上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属于法定被撤销的理由。
    2023-05-01
    298人看过
  • 仲裁开庭被告缺席怎样仲裁
    被申请人拒不到庭,可以做缺席裁决。仲裁当事人在收到通知无故不到庭的,视同为他们放弃辩护权利,仲裁委员会可以缺席裁决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但不影响仲裁庭对被申请人的反请求进行缺席审理。一、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
    2023-03-21
    20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应组成特别仲裁庭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职工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县级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报请市(地、州、盟)仲裁委员会处理。一、仲裁庭对集体劳动争议应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进行处理,开庭场所可设在发生争议的企业或其他便于及时办案的地方。二、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或者促成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召开协商会议,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书自送达或布告公布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或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及时裁决。四、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裁决书送达当事人,或用“布告”形式公布。五
    2023-06-14
    8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庭
    相关咨询
    • 怎样选定仲裁员及组成仲裁庭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0
      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当事人双方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或各自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一方为两人以上的,应当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独任审理。这种组庭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
    • 关于仲裁仲裁庭的组成建议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9
      仲裁庭的构成第三十条 仲裁庭可由三名仲裁员或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仲裁员设立仲裁庭的,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
    • 仲裁庭组成程序为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
      组成程序:当事人收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后,应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并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间内加以确定,对于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当事人既可以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合议仲裁庭,也可以约定由1名仲裁员组成独任仲裁庭。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的,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 仲裁庭的范围及其组成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04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
    • 仲裁庭重新裁决需要重新组成仲裁庭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5
      仲裁庭重新裁决需要另行组成仲裁庭的。在我国的仲裁的程序性规定中,重新仲裁是基于原仲裁裁决而进行的,此时是我国的仲裁庭对于错误的一种改正方式,此时需要注意的,裁决发回重新仲裁,一般意义上是针对仲裁庭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