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2:46:48 148 人看过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7-06-09生效日期:2007-06-09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陕政字[2007]8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劳动法》,进一步加大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的力度,省政府决定建立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总召集人:吴登昌副省长

召集人:胡志强省政府副秘书长

鬲向前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龚汉江省监察厅厅长

成员:杨尚勤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邢天虎省国资委副主任

曹军念省工交办副主任

翟四虎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岳崇省监察厅副厅长

宋民生省商务厅副厅长

黄立勋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世英省交通厅纪检组长

李延军省文化厅纪检组长

杨庆福省建设厅副巡视员

刘普选省委国防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

赵宏省工商局副局长

王军道省法制办副主任

陈清亮省旅游局副局长

刘绍滨省中小企业促进局总经济师

陈一民省总工会副主席

程勉贵团省委副书记

张英省妇联副主席

李挺毅省工商联副会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翟四虎同志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九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2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联席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建设厅牵头,省计委、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通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工会、人行、铁路分局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邀请省法院参加。现将成员单位名单通知如下:召集人:林坚飞省建设厅厅长成员:张居胜省法院副院长陈毓寰省计委副主任陈青文省财政厅副厅长钟维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魏克良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翁玉耀省建设厅副厅长祝君强省交通厅副厅长林邦树省水利厅副厅长陈乙熙省工商局副局长彭群芳省总工会副主席吴国培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王秋荣福州铁路分局总工程师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建设厅,负责清欠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建设厅翁玉耀副厅长兼任。各成员单位要确定具体的职能处室
    2023-06-10
    453人看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劳动法》切实加强劳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3-07-29生效日期:2003-07-29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浙政办发[2003]4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十分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把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开展执法检查,采取专项治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我省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较为突出。从前一阶段的劳动法执法检查情况看,主要表现为:拖欠民工工资现象较为普遍,在一些地区、一些行业还相当严重游动保护措施不落实,超时加班加点现象普遍,工伤事故不断发生;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一些企业仍在向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少数企业还存在着违法使用童工的现象等。这些情况和问题,不仅
    2023-06-09
    324人看过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加强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监督与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与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周光明省政府副秘书长副主任黄卫省建设厅厅长张美芳省财政厅副厅长周忠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成员酆祥林省建设厅副厅长秦晓山省编办副主任顾瑜芳省经贸委副主任洪慧民省监察厅副厅长何春明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薛蓓儿省审计厅副厅长张耀东省法制办副主任戈雪芬省总工会副主席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酆祥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二年七月九日
    2023-04-22
    367人看过
  • 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9号)精神,我们制定了《江西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江西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组织机构为了保证《劳动合同法》在我省的顺利实施,省劳动保障厅成立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领导小组,由张勇厅长任组长,刘奇兰、刘金炎副厅长任副组长,厅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成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金炎副厅长兼任,副主任由劳动工资处付任根、办公室何仁缘、法制(劳动争议仲裁)处万庆华、劳动保障监察处段明其担任,厅有关处(室
    2023-06-10
    391人看过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几项规定
    为贯彻实施《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现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收取和使用,农户转为非农户人员的粮食差价、刻食补助费的缴纳标准和使用办法,以及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作如下规定:一、关于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收取和使用1、国家建设单位经批准征用商品菜地的,由所在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按《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标准,由土地管理部门向用地单位核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2、新菜地建设基金必须用于新菜地建设,不得挪作它用,并按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1986]113号)《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3、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和蔬菜生产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商业、农业、财政等部门对辖区内新菜地的开发建设作出规划,确定菜地保护区范围,并制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4、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使用,由县级人民政府责成土地管理部门、蔬菜生产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资金使用
    2023-06-10
    300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农业部乡镇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农业部今年四月十三日发布了《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乡镇集体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范乡镇企业的承包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我省各地普遍推行了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对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的问题。例如企业经营机制没有完全理顺,企业责权利还不配套,以及承包指标、承包合同、短期行为、民主监督等方面的问题,等等。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务必切实贯彻落实好《规定》精神,认真解决好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一、保护乡镇企业的所有权、经营权不受侵权。乡镇集体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以实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023-06-10
    393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依法处置行政机关债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琼府[2006]59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近来,涉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情况比较突出。截至2006年8月30日,全省涉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共有253件,标的33127.2387万元,其中,已执行(含法院终结执行)的案件有59件,标的6973.2678万元;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有89件,标的5306.8858万元;上级法院已受理再审申请的案件有8件,标的1415.9388万元;未执行或者未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有97件,标的19431.1372万元。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涉行政机关债务问题,多次下发文件,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根据2006年9月22日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为加快解决涉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问题,建立行政机关依法处置债务的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重视涉行政机
    2023-06-13
    488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已印发你们,请迅速传达给农村社、队干部和全体社员群众。现根据我省情况,再作以下通知,请与国务院的通知一并贯彻执行。一、立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国务院通知中指出的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在我省不少地方也存在。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利用农闲空隙时间,对农村干部和社员进行节约用地的教育,并对社员建房和社队企业及其它公共事业占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已占耕地尚未使用的,应由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属于乱占或多占的,要责令退出;确属需要而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的,要补办手续。二、逐步做好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各市、县人民政府应根据全国农村建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农业、民政、基建等部门调查研究,制订全县山、水、田、林、路、村、镇的总体规划,并把它纳入农业区域规划中。人民公社在市、县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制订本公社堙庄布局和社员建房的具体规划。制订规划和安排建房时,必须十分
    2023-04-22
    223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陕政办发〔2006〕64号发布日期:2006-9-21执行日期:2006-9-21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精神,落实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要求,做好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现将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采用可靠的基础资料,坚持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满足各收入层次人群合理的住房需求。二、充分做好规划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前,各市、县要采用普查或抽查方式组织开展当地城市居民住房状况调查,了解当地城市居民现有住房状况、收入
    2023-04-22
    230人看过
  • 广东省劳动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通知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5-11-19生效日期:1995-11-19发布部门:广东省劳动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粤劳仲[1994]132号各市、县(市、区)劳动局、人民法院: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妥善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对《劳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妥善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新颁布的《劳动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各级人民法院、劳动行政部门要把加强《劳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化解劳动争议,保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抓,对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要依法受理,及时妥善解决。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劳动争议案件尤其是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2023-06-09
    372人看过
  • 苏州市人民政府贯彻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为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03\]131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就我市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征地补偿安置的实际情况,确定我市为一类地区。执行如下征地补偿标准: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标准,为每亩不低于1800元。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补偿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补偿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16周岁以下(不含16周岁)需要补偿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人不低
    2023-06-10
    375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陕西省企业发行股票债券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陕政发[1985]187号各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人民政府同意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提出的《陕西省企业发行股票债券暂行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发行股票、债券是一项新的工作,在试行中要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加强管理,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通知下达前,已经发行股票债券的企业,要按审批权限向人民银行登记备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加以引导并帮助进行整顿,使社会集资工作能健康发展。附:陕西省企业发行股票债券暂行管理办法为了正确运用股票、债券的形式筹集社会资金,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动,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股票第一条股票是投入股份企业资本金的凭证。股票持有人为股东。股东享有股份企业章程规定的领取股息、参与分红、参加或监督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在股票金额范围内承担企业经营亏损的经济责任
    2023-04-26
    417人看过
  •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合政办〔2007〕23号发布日期:2007-5-23执行日期:2007-5-2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6年12月22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省政府要求,现就贯彻实施《条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通过研讨、培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条例》,全面准确地把握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今后,各级政府向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或向下级政府及其部门部署、检查工作时,要增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内
    2023-04-24
    165人看过
  • 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失效]
    今年八月,省政府以鲁政发〔1986〕97号文颁发了《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对建筑企业和勘察设计单位的注册登记、建筑市场的管理和监督、违法乱纪的处理等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近年来,我市建筑市场日趋活跃,但是,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有的单位和个人不择手段牟取私利;有的非法经营,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等等。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势必阻碍建筑业改革的深入发展,影响我市“七五”计划的实现。为了适应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现根据我市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一、本市所有建筑企业和勘察设计单位,都必须由市城乡建委进行技术资质审查,取得技术等级证书后,再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凡未取得以上两证的企业和单位,不得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二、市属六县和黄岛区县以下集体建安企业及外地建安企业进入市区施工,必
    2023-06-10
    10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最高人民、XX部关于贯彻执行两审终审制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1
      下级法院超过六个月不执行的,你可以申请上一级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 陕西省政府的行政强制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2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
    • 为了贯彻执行,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应怎样落实?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5
      为保障法院执行联动机制顺利开展,多地法院成立了执行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在各高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相关协作内容的推进落实。同时,多地法院将通过定期召开协作工作会议、建立常态化交流研讨机制、创建执行协作信息期刊、开展重大案件跨区域协调会商等方式,形成稳定顺畅的常态化协作机制,不断深化执行协作水平。
    • 如何贯彻执行薪金奖励制度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5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薪金奖惩制度属于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贯彻什么的方针、法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6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贯彻执行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组织本行政区域国防动员的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国防动员管理工作,根据国防动员的任务要求,加强国防动员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建立检查评估制度,督促各相关方面履行国防动员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