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合肥市技术合同兑现时间怎么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09:52:06 171 人看过

一、合肥市技术合同兑现时间怎么确定?

技术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处理,当事人要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之前,可以在技术开发合同中约定有效期,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一条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适用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规定。

二、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

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做了示范性规定,包括项目名称、标的、履行、保密、风险责任、成果以及收益分配、验收、价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和专门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体现技术合同特殊性的条款主要有:

1.保密条款。保守技术秘密是技术合同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订立合同之前,当事人应当就保密问题达成订约前的保密协议,在合同的具体内容中更要对保密事项、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及保密责任等问题作出约定,防止因泄密而造成的侵犯技术权益与技术贬值的情况的发生。

2.成果归属条款。即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发现或其他技术成果,应定明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和分享。对于后续改进技术的分享办法,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参考合同相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他方无权分享。

3.特殊的价金或报酬支付方式条款。如采取收入提成方式支付价金的,合同应对按产值还是利润为基数、提成的比例等作出约定。

4.专门名词和术语的解释条款。由于技术合同专业性较强,当事人应对合同中出现的关键性名词,或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明确其范围、意义的术语,以及因在合同文本中重复出现而被简化了的略语作出解释,避免事后纠纷。

对于技术合同的签订,一方面是需要基于技术使用和授权情况的不同而定,另一方面也需要根据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处理,有关合同期限的认定,是可以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生效的,但不得违法有关技术使用的条件和相关法律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6: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转让技术时,怎么确定技术价格?
    一般确定国际技术转让的,得签个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上一般需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被转让技术的基本信息。因为技术转让也属于国际贸易的一种,所以转让技术的时候,需要首先确定技术的价格,这样才能写定合同。事实上,要确定转让技术的价值,需要参考多种因素。影响技术使用费高低的因素较多,就一项具体技术转让交易而言,影响使用费高低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直接费用,即供方为达成技术转让交易和完成技术转让过程要给支付的费用。2、技术供方的期得利润。3、使用费高低受技术生命周期和技术所处生命周期阶段的影响。4、需要技术供方提供技术协助数量。5、技术用于何种目的及范围。6、技术受方对使用技术独占性的要求程度。7、技术供方承担的担保责任与技术受方对技术的吸收能力影响技术使用费。8、技术供方之间的竞争。9、利用技术带来的经济效益决定着技术受方愿支付使用费的多寡。10、技术受方国家的政治情况和法律保护是
    2023-04-30
    277人看过
  • 技术合同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怎么确定?
    技术合同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可以由合同双方协商后确定,不仅是技术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技术合同之中的其他内容,也可以由合同双方协商后自行确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协商的时候需要避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出现,具体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签署的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恶意串通签署的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在什么情况下签定的合同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
    2023-03-30
    462人看过
  • 技术合同认定的有关事项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人、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人,应当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根据规定,使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规范名称,完整准确地表达合同内容。使用其他名称或者所表述内容在认定合同性质上引起混乱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2023-02-19
    147人看过
  • 职务技术合同专利归属怎么确定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在职务发明创造中,完成发明创造的是作为雇员劳动者的自然人,其对发明创造享有署名权这一身份权益,而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却归单位所有,而在非职务发明中,无论是署名权还是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都仅属于发明者设计者本人所有。一、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职务发明?1、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有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义务,而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劳动任务是则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因而此时劳动者所创造出的劳动成果应当归属于用人单
    2023-02-18
    303人看过
  • 技术合同认定跟合同有效期有关系吗
    技术合同认定跟合同有效期无关,技术合同也没有有效期限制,技术合同的履行期限是自行约定的。事实上,技术合同也不会因为没有认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没有认定的技术合同,在法律层面上来讲不一定属于技术合同,因为有技术合同登记证的,才能证明当前的这份合同,经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定属于技术合同。一、关于技术合同认定的几点说明(一)合同文本格式要求:原则上应采用科技部示范文本,如未采用需补充示范文本,受托方(乙方)签字即可,并加盖骑缝章。(二)进行登记的技术合同需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签字的合同需提供书面委托书。(三)技术合同中软件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应当明确,所有权(软件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甲方)或双方共有的,可以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四)进行技术转让合同登记时,需根据不同合同标的提供相应附件,涉及专利的需提供专利证书、专利权转让备案证明等;新药类技术转让需提供新药证书、药监部门
    2023-02-10
    307人看过
  • 技术咨询合同怎么确定,委托人和合同代理人是什么关系
    根据违约情况,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以继续履行合同、赔偿造成的损失为承担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八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约定提供必要的材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结果的,不得追回支付的报酬,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标准技术咨询合同模板<p>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p><p>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
    2023-08-06
    476人看过
  • 按照有关规定技术合同什么时候要备案
    一、按照有关规定技术合同什么时候要备案按照有关规定技术合同的备案时间,通常在签订合同生效30天内进行备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加强技术市场管理,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申请认定登记。第三条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加强对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2023-04-30
    314人看过
  • 根据规定技术合同备案什么时间办
    一、根据规定技术合同备案什么时间办?技术合同备案时间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一般应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第十条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第十一条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使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规范名称,完整准确地表达合同内容。使用其他名称或者所表述内容在认定合同性质上引起混乱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退回当事人补正。第十二
    2023-04-14
    458人看过
  • 技术合同中产权所有权归属方怎么确定?
    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委托开发合作中的知识产权归属,有约定的从约定,即委托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双方可进行协商,根据协商来确定知识产权归属。如果双方在委托开发合同中对知识产权的归属没有进行约定,则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其知识产权归属如下:1.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员即受托人;委托人可免费实施该专利。2.对于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技术秘密,双方均有使用及转让的权利。-产生的技术秘密可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可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技术秘密;若以独占或
    2023-02-19
    61人看过
  • 技术合同预付款时间有限制吗?
    技术合同的预付款时间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没有统一规定合同的预付款时间,而且技术合同的类型很多,法律没有规定只要签订技术合同就得先支付一部分报酬,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分期支付,也可以约定一次总付。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一、技术转让合同包括哪些合同类型?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
    2023-06-25
    332人看过
  • 技术合同案由有哪些?技术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一、技术合同案由有哪些?技术合同纠份: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枝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技术进口合同纠纷、技术出口合同纠纷、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技术培训合同纠纷、技术中介合同纠纷、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纠纷、科枝成果转化合同纠纷。二、技术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当事人将技术合同和其他合同内容或者将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内容订立在一个合同中的,应当根据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案件的性质和案由。技术合同名称与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和案由。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让与人负责包销或者回购受让人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制造的产品,仅因让与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包销或者回购义务引起纠纷,不涉及技术问题的,应当按照包销或者回购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案由。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指定若干
    2023-06-22
    166人看过
  • 技术合同转让的有关要素规定
    (1)使用权限的限制:技术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专利或者技术秘密的使用权限。专利与技术秘密的使用权限以让与方是否可以再详谈的地域范围内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为标准,分为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2)使用期限的限制:技术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专利或者技术秘密的使用期限。合同未约定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让方实施专利或使用技术秘密不受期限限制。但合同约定的专利实施许可的期限不能超过整个专利权期限。(3)使用地区限制:技术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技术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地区,并可同时约定与实施专利技术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相联系的产品制造、使用和销售地区。如果合同没有此方面的约定,则视为受让方享有授予该专利的国家或地区的任何地域内实施专利技术,以及在世界上任何地域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权利。技术转让合同中的地域限制条款与专利权本身的地域限制不同。专利权本身的地域限制是指专利仅在授予国有效,这是
    2023-02-24
    122人看过
  • 怎么办理技术合同认定?
    1、申请。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后,由合同卖方当事人(技术开发方、转让方、顾问方和服务方)在技术合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完整的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向所在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登记。2、受理。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在对合同形式、签章手续及有关附件、证照进行初步查验,确认符合《民法典》要求的,予以受理。3、审查认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审查和认定申请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属于何种技术合同。4、办理登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根据《民法典》,对符合技术合同条件的技术合同进行分类,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编列技术合同登记序号,在技术合同文本上填写登记序号,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发给当事人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对于非技术合同或不予登记的合同应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的字样。5、核定技术性收入。核定的技术交易额要在技术合同中单独载明。技术开发合同或者技术转让合同包含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内容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的
    2023-03-06
    470人看过
  • 合肥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什么时间办
    一、合肥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什么时间办现场办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二、合肥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设定依据1.《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职〔1990〕3号)二、《证书》分高、中、初级三种,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三、《证书》发放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或职改工作部门负责,各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2.《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98号)第六条:人事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组织实施。3.《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6号)第十六条: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从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各地人事(职改)部门具体负责
    2023-05-24
    18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有机肥合作技术协议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07
      甲方违约责任: 1、化肥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甲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受人支付迟延部分价款20%的违约金;迟延交货20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乙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
    • 技术开发合同与技术进口企业之间存在技术合同关系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6
      你应当与他本人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你们拟开发的技术名称、用途、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技术开发的资金来源和支配、技术的权利归属、违约责任等内容。 你作为技术开发的主要负责人,要特别注意在条款中规定对你的保护措施、尤其是技术的权利归属。 此项合同非常重要,靠一份范本提供给你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也不能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明确的规定,特别是不能为你提供良好的权利保障。 如果你不愿委托律师处理此事
    • 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有哪些相关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12
      1、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
    • 劳动合同技术技术鉴定合同属于劳动关系是否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0
      技术就业合同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取决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属于合同纠纷或者就业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形成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应当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
    • 技术咨询合同怎么确定,委托人和合同代理人是什么关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5
      根据违约情况,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以继续履行合同、赔偿造成的损失为承担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八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约定提供必要的材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结果的,不得追回支付的报酬,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