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清算纪要》)的通知,其中明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申请。实务中,债权人能否不经强制清算申请,而径直提起诉讼主张清算义务人承担清偿责任?
对于这类案件,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现行司法解释及上述《清算纪要》中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为可的原则,且为便于债权人自行行使诉讼权利,人民法院亦应受理债权人的径行诉讼。鉴于此,债权人如若掌握充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公司已无法清算的,可以不经强制清算申请直接提起侵权赔偿之诉,不仅减少诉累,亦可避免后文所说的时效之困扰。
程序路径
如前文所述,债权人可以按照债权确认、清算申请及责任追偿的常规程序处理该类案件,也可不经强制清算申请而径行向清算义务人追偿。
对于常规程序追偿的,在取得确认债权的生效法律文书之后,债权人可立即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中如发现债务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则可以此作为债务人已无法清算的直接证据。待债务人出现应当清算而未清算的事由之时,债权人可立即申请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清算。根据《清算纪要》的规定,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并且在《民事裁定书》中载明(债权人)可另行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的规定,要求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对其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如此,债权人即可凭借终结裁定书向法院起诉,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不经清算程序直接追偿的,以债权人是否就债权取得生效法律文书的确认为区分标准,分两种起诉方式。尚未取得债权确认判决的,将公司及其清算义务人一并作为被告;已经取得债权确认判决的,将清算义务人作为被告,公司列为第三人。
时效问题
债权人主张清算义务人承担清偿责任的法理基础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使用该项制度的请求权是侵权赔偿请求权,所以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应当是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两年。基于该等案件中存在两个法律关系,债权人对公司的债权请求权与债权人对清算义务人的侵权赔偿请求权,因此存在两个不同的时效。两个时效单独而言,各自的起算时间及其中止、中断事由等,均无疑义。然而,债权人对清算义务人的追偿案件中两个时效并存,存在二者竞合的问题。债权人对清算义务人的侵权赔偿之诉,是否应当同时处于上述两个时效期间内。如若债权人对清算义务人的侵权赔偿主张,超出债权的诉讼时效,或者是超出债权判决的申请执行期间的,清算义务人能否提出时效抗辩。
《公司法解释(二)》虽赋予了债权人向清算义务人主张赔偿责任的权利,但毫无疑问该等赔偿请求权的前提是债权人对公司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其债权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如若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或者申请执行的期限,则债权人丧失了人民法院依靠国家强制力对其权利的保护,其权利将转化为自然之债,债务人依法可以不予偿还而不受法律制裁。如此,公司并无依法需要偿还的债务,或者说债权人其时不再是法律上的权利人。即使清算义务人存在不当履行清算义务的行为,但因其并无赔偿的标的,或者债权人并无法律保护的债权,清算义务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
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责任承担
274人看过
-
清算义务人怠于清算的债务承担责任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呢
289人看过
-
清算人不履行清算义务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362人看过
-
连带责任由清算义务人承担
322人看过
-
清算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496人看过
-
公司清算未通知已知债权人清算组长承担赔偿责任
222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清算义务人怠于清算的债务承担责任可以适用诉讼时效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5清算义务人怠于清算的债务承担责任适用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或者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无法清算之日起开始计算。
-
股东对公司承担清算责任不履行清算义务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06股东拒不履行公司清算义务,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那么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风险提示: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
清算后债务人是否对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0公司破产清算后按顺序清偿债务,不足以清偿的债权不在清偿。一般而言,公司合法注销了,承担责任的主体即不存在了。但是,如果公司的设立、注销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公司原来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则要对没有处理的债权要承担责任。《公司破产法》第三十七条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
歇业未清算,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0以包括歇业在内的方式终止的,在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在清算后进行登记,即是的强制性规定,也是债权人通过非诉方式实现债权的手段。在公司已越过清算程序而获得了注销登记或吊销的法律后果时,则说明是股东违反了股东义务,具有了侵害债权的故意。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让股东承担法律责任,以恢复受损害的债权人的利益。
-
公司清算组未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是否应承担清算组成员的责任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5《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这里的公告还必须是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