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08:43:10 101 人看过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1、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2、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3、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

4、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5、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6、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

7、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

8、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

9、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10、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11、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12、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2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

一、船舶运输合同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签订船舶运输合同时,履行的义务依据合同约定而定,例如托运人要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提交有关文件义务等,承运人要履行按时运输、保障货物安全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如实申报义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二十六条【托运人提交有关文件义务】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第八百三十二条【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承担】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5: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承运人在哪些情况下不对旅客的伤亡承担责任
    承运人对旅客的伤亡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承运人只有在下列情形下对旅客的伤亡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旅客的伤亡是由于旅客自身的健康原因造成的,如旅客患有严重的高血压,乘坐飞机时因飞机起飞导致高血压发作而死亡的。2、旅客的伤亡是由于旅客自己和故意行为造成的,如乘坐飞机的旅客,在飞机起飞乘务员要求安全带时,不听从乘务员要求,故意不系安全带,从而发生伤亡事故的。3、旅客的伤亡是由于旅客自己的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如乘坐公共汽车的旅客,在汽车运行在盘山路上时,自恃自己平衡能力好,不在座位上坐而是站在过道上,从而发生伤亡事故的。对于上述第二种、第三种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即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情形,承运人还必须能够提供出证明,即还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发生旅客伤亡事件后,
    2023-05-04
    62人看过
  • 2024国家不应负责赔偿责任的有哪些情形
    国家不应负责赔偿责任的有哪些情形1、《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曾经受到过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他们本身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是出于法律上的人道主义的考虑而豁免了他们的刑事责任,因此司法机关对他们的羁押不属于错误羁押,国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
    2024-04-11
    490人看过
  • 保险人负责赔偿的情况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车损险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一)碰撞、倾覆、坠落;(二)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四)暴风、龙卷风;(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的材料有哪些?(一)交强险的保险单;(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
    2023-08-17
    109人看过
  • 承运人有哪些责任,哪些情形可以免责?
    承运人有哪些责任?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是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不能免除赔偿责任的原因和其他原因共同造成的,承运人仅在其不能免除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负赔偿责任。承运人对其他原因造成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应当负举证责任。承运人的免责情形又有哪些?第一项: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所雇用的其他人员在驾驶上或管理船舶上的行为、疏忽或过失。第二项:火灾,但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知情所引起的除外第三项:海上或其他通航水域的灾难、危险和意外事故第四项:天灾第五项:战争行为第六项:公敌行为第七项:君主、统治者或者人民的逮捕或管制或司法扣押第八项:检疫限制第九项:托运人或货主或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为第十项:不论由于任何原因所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罢工、关闭、停工或者强制停工第十一项:暴动和骚乱第十二项: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第十三项:由于货物的隐蔽缺陷、性质或者潜在缺陷所引起的容易
    2023-06-06
    376人看过
  • 家庭财产保险不负责赔偿情况有哪些
    在家财保险中,并非所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都有所保障,它的保障是有范围的。那么,它的免责条款是怎样的呢?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一)地震、海啸;(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四)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五)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二)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三)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四)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
    2023-05-01
    289人看过
  • 逾期交房有哪些情况不负担责任
    (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造成不可抗力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台风、海啸等;二是政府行为,如发生战争、强制征收等。在发生不可抗力的事由后,开发商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不可抗力的相关情况告知购房人,否则既使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开发商仍然需要承担延期交房责任。实践中,开发商有随意扩大解释不可抗力的现象,其实,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是很严格的,开发商不得以诸如“雨季停工”、“技术困难”等作为法定免责事由主张免责。(二)约定免责事由。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除了不可抗力之外,开发商通常会与购房人约定其他关于逾期交房的免责事由,如购房人未付清房款及其他应交费用、因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指令导致逾期交房、因市政配套设施接通延误或市政府规划变更导致逾期交房等。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原因中,有的确实可以作为免责事由,如政府行为等,但也要甄别情
    2023-02-27
    434人看过
  • 实际承运人与承运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案例分析
    第一百二十三条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均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在此项责任限度内负连带责任。案例:王某等20名旅客诉上海永合船务公司等行李损失赔偿案1998年7月初,上海某旅行社与上海永合船务公司签订旅客运输合同,约定由上海永合船务公司将150人的旅行团从上海运至目的港日本神户。合同签订后,上海永合船务公司又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金安船务有限公司签订旅客运输合同。7月7日,旅行团登上了金安船务有限公司所属的金安轮。上船前,多数旅客办理了行李托运。金安轮抵达日本后,在提取行李时,有15名旅客发现行李因长时间的水泡而严重受损,经检查系行李舱密封不好,在航行途中因遇大浪进水所致。另有5名旅客未能提到托运行李,经核实,该5名旅客的托运行李在起运港未装上船,经与起运港联系,在起运港未找到该5名旅客托运的行李,最后确认系在起运港装货过程中丢失。7月16日,旅客与船方共同商定确认,受海水浸泡的15名的旅客行李损失共
    2023-07-02
    242人看过
  • 肇事责任不明情况下的赔偿责任承担
    [案情]原告孙某的父母。被告丁某。被告夏某。2014年8月2日零时40分,三个未满18岁的职高学生孙某、丁某、夏某同骑乘孙某父亲孙某某的苏M81783号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从姜堰返回泰州行驶至328国道苏陈处,撞上路牙,造成孙某当场死亡,丁某、夏某受伤。苏M81783号二轮摩托车部分受损。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三大队接到报警后,到现场作了勘查笔录。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三大队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结论为:不能确认该起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哪一方当事人造成的。在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三大队公安人员对夏某、丁某所作的谈话笔录中,双方均陈述孙某坐中间,孙某是乘车人,但对摩托车是谁驾驶的,夏某、丁某说法不一。夏某陈述是丁某驾驶的,丁某陈述是夏某驾驶的。孙某、夏某、丁某均无摩托车驾驶证,乘骑摩托车时均未带安全头盔。孙某的父母作为原告,将丁某、夏某作为被告,要求被告赔偿孙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导致的损失交通费、丧葬费、
    2023-06-08
    275人看过
  • 涉外运输合同承运人可以免责的情况有哪些?
    1、国内法的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海商法》,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Σ险或者意外事故;战争或者武装冲突;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经谨慎处理仍δ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承运人依照上述条款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条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2、涉外运输合同承运人的免责情况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涉外运输合同承运人所雇佣的其他人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上的行为,
    2023-06-06
    114人看过
  • 2024三责险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三责险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他们的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二)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车辆在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二)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三)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四)竞赛、测试、在营业性修理场所修理期间;(五)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腐蚀;(六)保险车辆拖带其他未保险车辆(含挂车)或被其他未保险车辆拖带;(七)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八)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没有驾驶证或无有效的合格驾驶证;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
    2023-12-18
    436人看过
  • 汽车所有人在哪些情况下不需要负责民事赔偿?
    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如下:1、出售车辆未过户的,登记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被盗车辆肇事,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买方分期付款购车,卖方保留所有权,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机动车交付修理厂修理,修理工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修理厂承担赔偿责任,但车主应对交付修理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车主承担民事赔偿的情形有什么车主承担民事赔偿的情形有:1.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2.驾驶员为职务行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3.车主出租、分包车辆。赔偿权利人既起诉发包人
    2023-07-02
    480人看过
  • 货物在哪些情况下毁损承运人可以不赔偿
    货物毁损承运人可以不赔偿的情况:1、不可抗力导致货物毁损、灭失。如地震、山洪等;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导致货物毁损、灭失。一、企业能与个人签订运输合同吗企业可以与个人签订运输合同。要求所运输的物品合法,双方当事人亲自盖章后合同成立生效。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二、快递受损怎么赔偿,谁来追讨看情况。保价快递:保价快递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实赔偿。未保价快递: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三、运输车辆损坏赔偿原则是怎样的货物运输途
    2023-03-13
    468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赔偿第三者责任险
    1、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满;2、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3、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车辆;4、照法律法规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5、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保险车辆。6、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条件有哪些(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023-04-26
    168人看过
  • 2023承运人对行李负有赔偿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承运人对行李负有赔偿责任的条件是什么对于旅客托运行李损失的赔偿,承运人应当按照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的责任承担】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1、承运人对旅客自带行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自带行李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毁或者灭失,承运人对自带行李损失有过错。承运人对自带行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是过错责任,这不同于对旅客伤亡所负的赔偿责任。由于自带行李在运输过程中由旅客自己保管,旅客有责任看护好自己的行李,所以,除非该行李损失是因承运人过错造成的,否则,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应当对自带行李损失非因自己过错造成负举证责任,不能举证证明的,视为承运人有过错。2、对托运行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运
    2023-02-11
    48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有两种情况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7
      【运输合同知识】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两种情况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300条规定,旅客从承运人外购买客票后,双方即达成了旅客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否则将构成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 1、因变更运输工具降低
    • 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算不算还有哪些情况不负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的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交强险有哪些可以不负责任赔付的情况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25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交强险赔偿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 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有哪些情况啊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6
      1、《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
    • 打人者应负哪些赔偿责任,打人者应负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6
      1、赔偿原则为,受害人对于损害发生有过错的,侵害人有权要求减轻赔偿责任。 2、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根据其过错程度,决定侵害人可以减轻赔偿责任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双方交涉,交涉未果,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予以酌定。 3、打人者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受害人因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打人者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