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班途中受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22:50:15 424 人看过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除此之外上下班途中其他情况受伤的,不属于工伤。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不需要支付,但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单位承担。

建筑工地受伤了,工伤保险金怎么办理

首先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保障部门电话报案,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接下来是要填写两份表,一份是事故报告登记表,一份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表可以自己制做,也可以去人社局领取。我是自己在电脑上制做的,因为先不知道在哪里可以弄到表格。这两份表填写是要建筑公司盖章的。查找受伤工人当初进公司时的劳动合同和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这两样东西也一定要有公司的公章。医院的门诊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书各复印一份(原件也带上),受伤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带上所有准备好的材料到政务服务大厅找市人社局窗口。填写一份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签上办理人的姓名就可以了。对方受理以后,接下来就是等待电话了。结果基本在上两个月以内会出来。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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