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如何分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2:33:32 221 人看过

如何将正地役权和负地役权分为正地役权和负地役权。积极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能够对地役权采取积极行动的地役权,又称地役权。消极地役权是指地役权的内容是地役权人不得作出某些行为的地役权。它又被称为消极地役权,因为它有不作为的义务,而不是简单的容忍义务。(2)地役权的连续地役权和非连续地役权,根据地役权行使方式或实现时间的标准,可分为连续地役权和非连续地役权。前者是指地役权的行使不需要每次都有地役权人的行为,但权利可以连续实现。道路和设施本身的存在意味着权利人继续行使地役权。消极地役权通常是连续地役权。后者又称不连续地役权,是指权利的行使需要权利人每次都进行一定的行为,否则权利就无法实现的地役权。(3)表见地役权和不表见地役权根据地役权的存在与否可分为表见地役权和不表见地役权。前者是指权利的存在,它可以由外界所知,并由外部事实来表达,如通道地役权或地面排水地役权。后者是指权利的存在,不能被外界所承认,也没有作为地役权履行的外在事实,如埋地地下管线地役权、俯瞰地役权、照明地役权、特定禁商地役权等。(4)基于地役权内容的分类:1。通行地役权是指为了到达自己的土地而在他人土地上的通行地役权。水地役权包括:(1)取水、取水地役权,即为方便地役权而在地役权上取水、取水的权利;(3)善意第三人地役权,即通过地役权使用管道、沟渠将水引入地役权的权利>(3)排水地役权,即将生活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放到地役权或通过地役权排放到其他地方的权利。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不得建造或者种植超过一定高度的建筑物或者竹子,以保证在自己的土地或者建筑物内观赏风景的权利。为提高自己土地或建筑物的采光效果,约定地役权人不得在一定区域内修建建筑物或种植竹木,或者建筑物和竹木不得超过一定高度。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已建的墙壁在地面上建造房屋或者其他固定物的权利。这种地役权的设立往往是为了节约建设成本或扩大房屋的使用面积。放牧地役权,是指根据协议对牛、马、驴等牲畜的放牧地役权。为了更好地利用自己的土地或者建筑物,地役权人可以与地役权人协商支付一定的对价,取得在地役权上修建附属设施或者安装临时附着物的地役权。排污地役权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虽然其业务可能已经获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但这种排放行为客观上会给相邻房地产的使用造成损害或不便。企业可以与相邻房地产所有人订立合同,支付对价,取得排污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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