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合同承诺的期限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17:23:38 282 人看过

合同承诺的期限起点如下:

1、若要约是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的起点是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

2、若要约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的起点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

具体的合同期限是什么意思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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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9日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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