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8:58:14 155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给付标准的确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执行统一的标准。现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予以贯彻执行。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试行)

根据《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确定的原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个人基金帐户,个人缴费及集体补助记在个人名下,保险基金按一定的增值率增值。保险对象开始领取养老金,需先计算出个人积累总额,再由积累总额确定其领取标准,具体计发采用以下办法:

一、个人积累总额的计算

参加养老保险者开始缴费到保险对象开始领取养老金(60周岁)止为积累期,个人积累总额为其各次缴费(含集体补助)的本息总和。

1.计息方法,年内以单利计息,逐年以复利计息。

2.计息期精确到月,各次缴费的计息期为缴费记录卡上记录月份的次月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月份的前月。

3.管理服务费按规定比例提取。

4.计息利率,以规定的基金增值要求为个人基金帐户积累的计息利率。积累期内,当基金增值要求调整时,个人基金的积累分段计息。分段计息利率起止时间与会计年度一致。当年基金增值要求调整(不论调高调低),个人积累的计息利率则从次年年初起变动。若一年内基金增值要求多次调整,次年个人积累的计息,届时按民政部通知统一规定的利率执行。

5.个人积累总额的计算公式:

n-11212-pn-1m-1

积累总额=〔∑∑RJP(1+----ij)Π(1+ik)(1+---in)

j-ip=112k=j+112

m-1m-p-1

+∑Rnp(1+-----in)〕(1-a)

p=112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稽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苏劳社农管[2001]2号各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劳社农管[2001]1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严格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经广泛征求各地农保机构的意见,现将《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稽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10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报送稽核工作进展情况。附:《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稽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稽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促进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稽核工作实施办法。一、稽核的主要内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业务稽核和财务稽核。(一)业务稽
    2023-06-05
    245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审批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劳动部/财政部【发布文号】劳社部发[1998]2号【发布日期】1998-03-18【生效日期】1998-03-1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审批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财政厅(局),上海市、广东省社会保险局:为了监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系。一九九八年三月十八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审批办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金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2023-04-23
    474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8〕4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三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四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账户与基础养老金相结合,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制
    2023-06-09
    67人看过
  •  关于社会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的通知
    针对养老保险补缴对象,企业职工若因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参保或断缴养老保险,或存在欠费情况,可以进行补缴。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1.对于那些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若因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参保或断缴养老保险,或存在欠费情况,这些人群均属于养老保险补缴对象。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企业补缴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是什么?企业补缴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是指企业在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时,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受到损害的情况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企业发出补缴通知,要求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
    2023-12-23
    285人看过
  • 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增值要求的通知
    民社险函[1993]第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为了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的正常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较大幅度提高了存、贷款利率。根据经济状况的变化调整利率,是银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用利率杠杆调节经济的经常性手段。社会保险的给付标准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一般情况下,只能随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而慎重调整,不能随银行存款利率变化而变动。但在通贷膨胀较高的时期,尤其是在银行提高利率的情况下,必须抓住时机,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只有积累总额最大限度的增大,才能最大限度地使保险对象受益。根据当前的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养老保险工作有关基金增值的要求。具体意见如下: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要求由年复利8.8%上调至年复利11%。各地的基金购买债券和存入银行的利率应高于11%。具体调整时间应为五月十五日,但考虑实际情况,可不作统一规定,各地应抓紧时间解
    2023-06-09
    342人看过
  • 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农村籍义务兵等优抚对象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
    (民办发[1993]7号1993年5月28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含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的决定,为了更好地解决义务兵、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晚年的后顾之忧,实现老有所养,现就上述人员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农村籍义务兵、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是农村人口的一部分,其养老保险,应统一参加政府主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过去已经在其他部门或单位投保的,可维持现状,不再发展。从一九九三年起,应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承办。可以分期投保,也可以一次性投保。在集体补助上,可适当予以优待。二、农村籍义务兵等优抚对象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尊重本人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在征兵工作中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办事,不能把是否投保作为批准入伍的必要条件。三、农村籍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提干或选取为志愿兵的,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
    2023-06-07
    390人看过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陕西省人民政府重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理顺关系,明确分工,稳步推进。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供参加。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去年以来,特别是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我省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1992〕69号)及兴平试点经验交流会议之后,各地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引起了重视。有8个地市召开了农村
    2023-06-09
    229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动革金养作试老基劳工革老部计于老金工改通劳革于动的【章名】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劳动部《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275号,以下称275号文件)印发后,各地在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具体政策问题,要求予以明确。现对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水平问题。275号文件规定缴费性养老金,即基本养老金第二部分计发系数为1%,一些地方对此有不同意见,感到水平偏低,难以执行。我们认为,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主要目的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并同劳动制度、工资制度改革相互衔接,建立起新机制,而不是为了提高离退休待遇。从建立多层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适应各方面承受能力和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需要考虑,基本养老金只能保证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水平不宜过高。缴费性养老金计发系数确定为1%是经过反复测算分析得出的结论,而且一些地区的实
    2023-06-07
    100人看过
  •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性质的复函
    【发布单位】民政部【发布文号】民险函(1995)283号【发布日期】1995-11-27【生效日期】1995-11-27【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性质的复函(1995年11月27日民险函(1995)283号)上海市民政局:你局《关于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性质的请示》(沪民险〔1995〕第3号)收悉,原则同意你们的意见。根据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我们认为: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保障农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专项基金。个人帐户资金所有权关系明晰,不能作为财政预算外资金对待。二、国务院多次规定:“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转入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实行专项储存,专项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动用”,“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一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因此,将基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
    2023-04-23
    333人看过
  • 社会保障厅关于改革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二○○六年八月三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字〔2006〕3号)精神,现就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二、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以下办法计算:(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
    2023-06-07
    245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的有关规定,我部已组织印制了全国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近来,陆续发现有些非我部定点的印制厂未经我部允许擅自编印《手册》,并向各地劳动部门兜售;也有一些地区的劳动部门自行同一些非我部定点的印刷厂签订了印制《手册》的合同。这些伪造的《手册》质次价高,不符合长期保存和使用的要求。为准确记载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给职工退休时计发养老金提供可靠的依据和有利于职工跨地区流动,《手册》的印制质量必须要达到防蛀、防潮、防伪的要求,以便长期保存。《手册》的管理使用办法必须统一,避免各地自行印制给管理工作造成的困难。《手册》必须统一印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部门应按照劳动部劳办险字〔1992〕15号和财政部〔92〕
    2023-04-22
    365人看过
  • 大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为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市政府决定调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及部分参保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同时统一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从2012年7月1日起,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100元。二、新农保个人年缴费标准由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调整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三、新农保参保人个人缴费补贴标准由100元补贴30元、200元补贴35元、300元补贴40元、400元补贴45元、500元补贴50元,调整为100元补贴30元、200元补贴40元、300元补贴50元、400元补贴
    2023-05-10
    136人看过
  • 广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广州市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广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一九九九年五月五日广州市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199各有关单位:现将《广州市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广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一九九九年五月五日广州市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1999]25号)的规定,制定本细则。一、本细则适用于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下称职工)。二、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到死亡。(一)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本细则实施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二)1998年7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
    2023-06-09
    283人看过
  • 关于暂时保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名称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劳社险[2000]37号各市、地、县劳动局(人事劳动局)、民政局,温州市及所属各县(市、区)、萧山市、余杭市社保局(委):目前,省级机关机构改革正在展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原由省民政厅承担的指导和管理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能已经明确移交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这是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虽然市、地、县机构改革尚未开始,但一些地方按照中编委[1998]8号文件精神,已着手进行农保移交、职能归并的工作,有的已经移交完毕。据了解,在开始农保职能移交和已经完成移交任务的市、县,对农保机构的称谓不一,有的保留了原来的名称,有的作了改变。为了保持农保机构名称的上下统一,以利于工作的开展,我们意见:市、县移交后的农保机构名称暂时保留原来的牌子,待全省农保职能归并完毕后,由省统一规范。
    2023-06-09
    36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关于印发《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3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现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去年,国家卫计委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做了一些修改,准备上升为国务院条例。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卫生计生委报送国务院审查的《社会抚养
    • 农村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冲突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劳社部发[2007]3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1995〕5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民险发〔1997〕27号]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的通知 [渝劳农保发〔1999〕1号]重庆市劳动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认真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
    • 农村五保老人入住政府养老院,民政局还会每月发五保金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入住政府的养老院与领取五保金是两回事,应该发。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计算养老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6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具体计算: 1、计算方法 1、补缴金额: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2、个人帐户金个人帐户金=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11%×补缴系数。 3、个人帐户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个人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4、计算个人帐户金和个人帐户金中的个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