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了全面提高全省城镇总体规划的质量,加快全省城镇发展的步伐,为全省城镇建设起到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对我省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报审程序通知如下:
一、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及报审程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镇规划标准》、《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及部、省颁布的其他有关村镇规划技术规定。
二、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以及部分重点中心镇(由省建设厅另行指定)在编制镇总体规划时,必须先编制总体规划纲要。
三、组织编制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的镇政府,应将准备承担总体规划编制任务的城镇规划设计单位事先报省建设厅备案。省外城镇规划设计单位进入本省承揽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必须先到省建设厅注册。
四、组织编制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的市、县(市)主管部门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省建设厅通报规划的进度情况。
五、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上报审批前,必须由县级以上小城镇规划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和业务部门对总体规划成果进行综合论证,提出书面论证意见。需要编制总体规划纲要,在论证前必须由县级以上小城镇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和业务部门对总体规划纲要进行审查认定。
六、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后,由各市建委按法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其中省重点联系镇的总体规划,须经各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建设厅审批。
七、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报审材料,由省建设厅另行通知。
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部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授权给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的通知
160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重点小城镇建设规划的通知
488人看过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92人看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权限问题的通知
321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本市郊区中心镇的通知
174人看过
-
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乡镇企业局《关于减轻乡镇企业负担的报告》的通知
228人看过
-
镇总体规划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市政设施和管网布局、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
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总体规划报谁批准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8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旗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盟辖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经盟行政公署审查同意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设区的市所辖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自治区人
-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是怎么规定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7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修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并按照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一)因总体规划修改需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的;(二)因实施国家、省和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等重点工程项
-
-
乡镇政府强拆程序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12强制拆迁的程序: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