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应计入社会保险费用到工资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5 14:06:04 470 人看过

一、用人单位是否应计入社会保险费用到工资中

不计入,社保部分不算员工收入。社会保险费承担的比例,一般要求职工承担一部分,用人单位承担一部分。公司承担缴纳社保的部分,不能计入员工收入中。如果在合同中有说明员工月工资多少,其中包含缴纳社保部分,那这样就另当别论。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公司没给员工买社保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是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社保;二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缴纳。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三、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哪些社会保险义务

1.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n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付给个人吗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一、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以罚款。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二、员工自行缴纳社保费后是否可向单位追偿员工自行缴纳社保费后可以向单位追偿。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劳动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三、社会保险法是否适用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2023-06-20
    158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能否起诉用人单位?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时,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障费。”因此,职工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供销社,而是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法律的规定责令供销社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023-04-26
    309人看过
  • 用人单位职工如何中止社会保险关系?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1、填报表格:用人单位填写《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花名册》。2、提交资料:(1)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2)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系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应提供本人的书面辞职申请;协商解除的,应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协议书)及有关材料。(二)中止社会保险关系1、填报资料:单位填写《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2、提交资料:(1)缴费单位转出最后一人时必须提供当月缴费凭证;(2)办理调转至机关事业单位需出具调令和进编通知书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职工社会保险比例是多少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0%,个人缴纳8%;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9%,个人缴纳2%;3、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5%,个人缴纳0.5%;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个人无需缴纳;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
    2023-08-17
    160人看过
  •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中是否应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一、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中是否应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应当区别对待。劳动部于1993年11月24日公布并实施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附件《最低工资率测算方法》规定,“确定最低工资一般考虑城市居民生活费用支出、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其没有将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确定最低工资的参考因素。但《关于最低工资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1号)规定,按照建立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原则,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和保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顺利进行,在各地制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应考虑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故2001年之前的最低工资未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之后的最低工资中包括了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2004年3月1日实施的《最低工资规定》的附件《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将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
    2023-05-13
    158人看过
  • 单位应当为退休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可以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40多岁社保补缴15年的社保可以领退休金吗?现在,随着国家一系列的社保和退休政策的出台,尤其是延长退休年龄政策的出台,很多人对社保的保障深感担忧。现在的普遍寿命是75岁,国家却在2045年将退休年龄延长至65岁,那么养老还有没有实际的意义。40多岁社保补缴15年的社保可以领退休金吗这个是可以的,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下。一,40多岁社保补缴15年的社保可以领退休金吗退休前累计交够15年可以继续买也可以不用买,不过交的多退休后领的就多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个人社保缴费至满15年,也就是推迟退休。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
    2023-07-02
    445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是否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1、用工单位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该义务应当由劳务派遣单位履行。2、用工单位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该义务应当由劳务派遣单位履行。一、劳务派遣中是否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1、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无论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二、用工单位要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吗劳务派遣工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2023-02-06
    64人看过
  • 职工请事假期间职工的社保费社会保险是否由用人单位缴纳
    职工在事假期间其社保费社会保险是否应该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呢?赵某是高唐县某纺织有限公司职工,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请事假期间由本人承担社会保险费。2010年7月,赵某以孩子无人看管,需照顾孩子为由,按公司规定程序请事假2个月,公司随即批准请假要求。2010年9月,赵某按时上班。在赵某请事假期间,公司均未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赵某得知后,请求公司为其补缴。双方协商未果,赵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认为,赵某请事假,是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应视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中止履行。该期间,赵某未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亦无权享受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鉴于劳动法律、法规对此种情况未作出详细规定,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请事假期间社会保险费全部由本人承担,参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24条第2款“劳动者请事假的,企业可以
    2023-05-05
    186人看过
  • 日工资的计算是否应包括社保费用
    日工资最后结算成为月收入。所以,月收入应含有公司缴纳的社保部分。建议具体计算方法应咨询公司的劳资部门。一、工资的计算方法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总结:通过以上分析,大家应当明确以下几个概念与观点:(1
    2023-02-19
    255人看过
  • 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让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的双倍工资。总而言之,只要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公积金不是必须的。个人可通过社会保险咨询等服务监督本单位的相关缴费状况,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的待遇。同时,对于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单位,可要求其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4
    85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得以在工资中支付社会保险费的形式逃避社会保险法定义务
    【案例描述】某市一外商投资企业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领取货币工资,社会保险费包括在工资之中,由员工自行参加社会保险。该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劳动保障年检中发现这一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后,责令该外商独资企业限期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案例评析】该外商投资企业在工资中支付社会保险费的做法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9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属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征缴范围,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其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参加社会保险费,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是缴费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对于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的缴费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
    2023-06-09
    249人看过
  • 西安市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
    ■注意事项:1、市社保编号为原医保编号。未参加医保人员,导入信息系统时自动生成市社保编号。2、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均以身份证为准,身份证号必须按18位填写。3、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全年工资收入月平均数,无上年工资的,按当月应发工资填写。4、人员状态为在岗、未在岗、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四种,只有灵活就业人员代理户可选择灵活就业人员。5、农民工标识可选择是与否,必须如实填写。6、参保时间必须如实填写。7、缴费基数合计为在岗、未在岗、灵活就业人员月基数合计。■附件下载:
    2023-05-10
    157人看过
  • 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是否计入最低工资
    根据劳动部于1993年Il月24日公布并实施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附件《最低工资率测算方法》规定,确定最低工资一般考虑城市居民生活费用支出、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其没有将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确定最低工资的参考因素。但《关于最低工资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1号)规定,按照建立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原则,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和保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顺利进行,在各地制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应考虑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故2001年之前的最低工资未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而在这之后的最低工资中包括了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此外,在2004年3月1日实施的《最低工资规定》第6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括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
    2023-05-03
    464人看过
  •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可以不用缴纳吗
    1、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不可以不用缴纳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征缴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管理部门的职责,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保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金,无论欠缴社保费或者拒缴社保费,社会管理部门均可依法强制征缴。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2、一些单位未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将影响相关待遇的享受。(1)以养老保险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以失业保险为例,失业人员满足一定条件后,方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中有一条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2023-02-14
    324人看过
  • 未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须担责
    案例回放:黄某于2010年3月1日进入厦门某工贸有限公司,从事注塑班长职务,并签订期限2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8日)。2010年5月20日,黄某以公司没为他办理社保及身体不舒服为理由,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但公司没有批准,只同意黄某先回家看病,病好了再上班。当年6月4日,黄某正式离职,6月21日,黄某因头痛到厦门长庚医院就医,经诊断为左侧颞叶多型性神经胶母细胞瘤,当日住院治疗,至7月2日出院,共花费住院医疗费28159元。2010年6月,黄某向厦门市湖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为其补缴2010年3月至6月社保费并办理社保卡;由于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保,公司应按规定承担医疗费、住院费等。黄某同时向湖里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庄华力为黄某提供了法律援助,经调查证实,公司于2010年7月2日在网上申报黄某的失业登记备案,登记的解除
    2023-04-25
    21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单位从工资中代扣社保费用是否合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1
      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代扣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这是合法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用人单位需要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8
      单位需要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
    • 职工的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缴纳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1、职工的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缴纳。 2、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4、国家建立全国是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
    • 用人单位克扣其社保费用是否合理,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克扣其社保费用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1
      用人单位克扣其社保费用是合理的,社保应当由劳动者和社保部门按照各自的比例进行缴纳。《社会保险法》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的缴费对象做了明确规定: 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2,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单
    • 职工在用人单位交的社会保险是不是发工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1、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属于工资。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补贴、加班加点的工资等,但不包括社会保险费在内。社保属于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2、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