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生育医疗待遇的享受条件,维持补充医疗保险的生育津贴待遇。
1、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条件及待遇标准?
女性参保人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按规定在计生部门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服务的,生育后可按以下标准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
参保男职工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后,其未就业配偶可享受同等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2、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条件及待遇标准?
参保人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且连续足额缴纳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可以享受以下生育津贴待遇: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的参保女职工,一次性支付生育津贴1500元;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再一次性支付独生子女津贴800元;
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计生管理要求且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参保男职工,一次性支付假期工资津贴280元。
-
有哪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情形?
99人看过
-
生育险的待遇是什么,享受生育险待遇的条件又有哪些
395人看过
-
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和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320人看过
-
生育医疗费用的待遇标准是多少?
86人看过
-
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享受待遇的条件是什么?享受的标准是多
221人看过
-
郑州失业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及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492人看过
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
怎么才能享受南京生育保险待遇?待遇享受的条件是怎样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1、符合国家、江苏省、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或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
-
返聘期间医疗待遇及工资待遇享受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6返聘一般是指聘用已经退休人员继续劳动,此人与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受伤也只会依人身损害法律享受相应待遇,不能认定工伤,所以,自然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
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医保待遇是否及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缴纳医保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并缴纳医保费。二、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2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一般规定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
-
劳动者发生工伤,能享受哪些医疗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是怎样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5劳动者发生工伤,能享受以下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