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谋强奸未成年少女英男子网络聊天室落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6:03:54 320 人看过

2月6日消息,本周二,英国警方逮捕了三名试图进行网络性侵犯的罪犯,据悉这三名男子涉嫌对两名未成年少女进行性侵犯。

据路透社报道,这三名男子总共被判处了27年有期徒刑,据悉他们试图强奸的两名少女甚至只有13和14岁。值得注意的是,警方是在搜索网络聊天室内容后,才对这三名男子进行检查的,因此此次案件的破获也可以归咎于网络的使用。

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警方工作人员透露:在我们观察这三名男子网络聊天室沟通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他们已经确定了具体的犯罪目标,因此谈话内容已经涉及到了明显的作案计划,例如目标名字,作案地点以及具体的实施步骤。因此警方提前采取了行动。

实际上,此次案件的破获对于警方来说意义重大,因为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通过网络聊天室记录对案件进行侦破,也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网络聊天记录被作为法庭证据。与此同时,警方的此次行动也向那些试图进行网络犯罪的罪犯发出警告:网络并不是谋划作案手段的安全温床。

在去年1月份的时候,一名42岁男子主动向警方自首,表示自己犯有儿童性侵犯罪,并且交代了自己的两名同伙。有趣的是,被同伙供出的这两名犯罪分子,同样也是通过网络认识的,他们甚至从未在现实生活中见过面。在警方的调查过程中,42岁的独立化妆师,Maryers表示他们的强奸密谋只不过是想象中的,并没有准备付诸于行动,然而在此之后的12月份,法庭依然以共谋强奸16岁以下未成年少女罪名,逮捕了这三位男子。与此同时,他们身上的罪名还有,在网络聊天室张贴淫秽图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5: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网络犯罪相关文章
  • 男方成年女方未成年算强奸吗?
    一、男方成年女方未成年算强奸吗?如果女方不满14周岁,无论是否自愿都属于强奸。14周岁以上,自愿发生关系的不属于强奸二、强奸罪的认定标准及年龄的有关规定对于强奸罪,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很多人都会觉得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罪名,为什么这么说呢,主要是他的认定标准不想其他罪名那样具有明确性,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新技术的普及,年轻人普遍存在早熟的现象,人们对性的认识已经不是向原来那么保守,发生性关系很多时候也就是一种生理需要,没有了以前的神秘和神圣,这就导致了强奸罪的增多,那么对于强奸罪的构成,有哪些规定,未成年人之间自愿发生的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呢,今天给大家具体说说。首先要明确的是,强奸罪肯定是一种违法犯罪,性关系虽然是人的生理需要,但是要建立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而且是成年人,能完全决定自己的行为,对于未成年人的性行为,这个要具体分析,因为未成年人还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单纯的未成年人之间处于
    2023-04-03
    405人看过
  • 女生成年男生未成年算强奸未成年吗
    只要与不满14周岁的儿童发生关系,都可能涉嫌犯罪。与女孩发生关系,涉嫌强奸罪!成年女子与不满14岁男孩发生关系,不能认定强奸罪,但是可能涉嫌猥亵儿童罪。一、和未成年女朋友睡觉犯法吗与未成年发生关系需要从年龄上做一个区分,若是未成年未满14周岁,不管其是否为自愿行为,都认为是犯法行为;若未成年人满足16周岁且是自愿的,那就不犯法。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即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论女孩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超过14岁,自愿,不涉及犯罪。不会坐牢。二、强奸罪应该怎么判刑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以下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2、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3、二人以上轮奸的;4、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2023-06-24
    127人看过
  • 带未成年女友开房男子构成强奸罪
    23岁小伙悄悄带走未成年女友大花一家是贵州人,她说:小花是我妈妈在路边捡回来的,她的出生日期可能是1996年12月。她到我们家时已经是第五个孩子,因为家里穷,小花又体弱多病,长得单瘦单瘦的。今年,大花跟随丈夫到长沙来务工,因为对妹妹的怜爱,特意把她带在身边。7月份,因姐夫在长沙开福区三角洲某工地上做工,小花认识了姐夫的一工友王刚,23岁的王刚看见小花长得水灵可爱,便多次发短信递纸条向其示好。豆蔻年华的小花根本还不能分辨什么是爱情,但她还是稀里糊涂地和王刚走到了一起。7月23日晚,王刚说:我带你回老家去吧。便从工地悄悄地带走了小花。天渐黑时,大花发现小花没回家,便着急地四处寻找。后来,在其床头发现一封没有署名的情书。另一工友老李铺平这张皱巴巴的纸张,一眼就认出是王刚的笔迹。大家推测小花的失踪肯定与王刚有关。带女友开房,多通电话劝不回王刚带走小花后,当晚两人在开福区某招待所开了一间房住下。而得
    2023-04-22
    389人看过
  • 男子网聊谋划抢劫构成犯罪预备获刑
    今年4月11日中午,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声称发现有网友在QQ群里密谋抢劫。举报者告诉警方,其加入到某QQ群,但发现有两个群里的网友表示要一起去抢劫,而且还得意地叫嚷说作案工具都买好了,意识到事情有些严重,就马上报警了。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涉案QQ号的主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天下午,无业男子黄某就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当场查获预备作案的手套、胶带等犯罪工具。到案后,黄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警方随即也对密谋和黄平共同抢劫的辉哥上网追逃。据黄某交代,其透支了七万多元信用卡账单无力偿还。不久前,黄平加入一个名为发财梦的QQ群,企图寻找发财的门路。大概一周前,在群里有个叫辉哥的发问有没有一起干活的,黄某很感兴趣就和辉哥联系。辉哥表示一起去抢劫的想法,这和幻想发财的黄某一拍即合,随即两人开始策划抢劫。黄某供述,经过几天的准备,黄某在没有买到长刀具的情况下,准备了水果刀、塑胶手套、宽口径胶带
    2023-06-11
    254人看过
  • 男女均未成年可以告强奸吗
    1.强奸罪取证一般是最先从考虑从内获得嫌疑人的体液(精液),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环境许可还可考虑指纹、掌纹、脚印等许多线索,当然有视讯影音证据,那就最好了。2.被侵犯者,一定要在被侵犯后,第一时间报警并去医院或者法医保全证据,提取身上可能存留的嫌疑人线索。残留在体内的精液在经过一定时间后,就无法再被检出。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是犯罪行为,双方都是未成年人的的时候会根据具体年龄判刑。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
    2023-03-11
    279人看过
  • 网上男扮女聊天犯法吗
    遭遇诈骗时应及时收集能证明诈骗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的证据,物证,书面证据以及金额,尝试报警解决。一、网络诈骗罪要怎么报案我国相关法规规定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分子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或者私人财产的应予以立案。受害人在遭遇网络诈骗后可以选择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或者本人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二、网上被骗钱应该怎么报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一定要第一时间搜集证据、及时报警。被骗后可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也可以直接可以向案发地、诈骗行为实施地、诈骗结果发生地、嫌疑人住所地报案,就是你可以选择在你的所在地报案,如若你清楚犯罪嫌疑人在哪,也可以去其所在地报案,两地警方任何一方接到报案后均应受理。但是一般网络诈骗的骗子使用的都是虚拟IP地址,因此,你所谓的地址大概率是假的。在发现被骗时,一定要头脑冷静,先将所有证据交易记录保存好,最好以公证的形式,至少是动态的视频形
    2023-06-21
    235人看过
  • 14岁女学生上网聊天见网友被强奸悔恨终生
    一名刚满十四周岁的在校女学生,通过网上聊天与一名同是90后的十九岁男青年结识,仅一个月两人便相约见面,没料到却遭遇色狼。5月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以犯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惠俊超犯强奸罪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惠俊超,男,1991年1月31日出生,初中文化。2009年9月初,被告人惠俊超通过网上QQ聊天认识了刚满十四岁的女学生祁某,大约一个月后的10月5日下午四点多,第一次约祁某在卫东区东环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见面。二人见面后17时许,被告人惠俊超将祁某带至平煤集团天宏焦化公司家属院朋友马某某的住房内,采用胁迫手段将祁某强奸;当晚21时许,被告人惠俊超又将祁某带到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工人镇一宾馆205房间,采用同样的方法再次将祁某强奸。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惠俊超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刚满十四周岁的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23-06-11
    312人看过
  • 男子强奸情人16岁女儿,强奸未成年人该如何处罚
    强奸未成年人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一、未成年人强奸罪判多久未成年人犯强奸罪的,会比照年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会被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未成年强奸罪可以缓刑吗符合缓刑条件是可以判。对于强奸行为,按照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的,就当负刑事责任。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2023-02-07
    115人看过
  • 男子强奸罪刚出狱即潜入厕所性侵未成年少女
    曾因犯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等四次获刑的男子曾某,出狱后潜伏在女性公共卫生间,将魔爪伸向了未成年少女。近日,丹徒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曾某因犯强奸罪,且为累犯,有犯罪前科,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男子曾某今年34岁,没有稳定的工作。虽然年纪不算大,但却劣迹斑斑。早在1999年,他就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此后,曾某又分别于2002年6月、2009年1月、2014年5月,先后因犯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等被刑罚。今年7月的一天下午,曾某在最近一次刑满释放还未满7个月时,又按捺不住自己的邪念,将魔掌伸向了未满18周岁的少女小红(化名)。事发当天,曾某潜入市区一偏僻女性公厕内,数分钟后,小红独自进入厕所,曾某趁四下无人,采用反锁厕所门、阻拦其回家等手段,强行与小红发生了性关系。丹徒法院审理后认为,曾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为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曾某具有三次犯罪前科,可
    2023-08-16
    332人看过
  • 安徽网络涉黄案震惊全国男子网聊传授迷奸方法
    肥东一楼盘售楼部员工张某迷恋黄色网站,四年时间内,张某从网上下载、传播涉黄视频、图片千余件。他还将研究迷幻药物作为兴趣爱好,在QQ群里向网友介绍下药方法、剂量。近日,张某因犯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2009年,南京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在网上搜索时,在南京一论坛发现涉及有诱奸等内容。网监联系当地刑侦部门,侦查发现在南京确实发生了利用迷幻药物诱奸女性的案件。而上该论坛的网友遍布各地,此事上报公安部后,引起公安部重视。2009年10月30日,经过侦查,全国各地公安部门统一行动,将在网络上涉及到该话题,上传下载黄色内容的涉案人员统一抓捕。就在这一天,早已在肥东公安部门监控下的张某落入法网。网聊传授迷奸方法经审查,今年31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是蚌埠人,也是肥东县一楼盘售楼部员工。从2005年底开始,张某多次在网上加入QQ群,并在这些QQ群和相关论坛上下载、传播淫秽电影、图片。在南京的一色情论坛上
    2023-06-11
    274人看过
  • 未成年男孩强奸幼女有多大罪?
    一、未成年男孩强奸未成年女孩判多少未成年男孩强奸幼女,涉嫌强奸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受害人不满14周岁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性侵智障未成年女孩如何判刑性侵不满十四周岁的智障女孩,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2023-04-02
    301人看过
  • 江西一男子以搭客为饵强奸抢劫未成年少女获刑
    以搭客方式将未成年少女带至偏僻处,实施强奸抢劫行为。近日,经江西省星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抢劫罪判处这位摩的司机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13年8月12日7时许,被害人熊某(系未成年人)在105国道星子县温泉镇某路段等班车时,遇到骑摩托车的李某上前搭讪,李表示可以搭其到该县隘口镇。随后,李某骑摩托车沿105国道将熊某带至温泉镇附近的一偏僻荒山。下车之后,李某要求熊某打开其手提包,看完随即叫熊把包放在地上。随后,李持刀威胁、殴打熊某,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熊某极力反抗并乘机逃走。见熊某逃走,李某便拿走地上的手提包(包内有150元现金、华为手机一部和黄金豆子一个)逃离现场,经鉴定,华为手机和黄金豆子价值人民币1008元。此外,经查明,2013年5月至7月之间,李某还曾以搭客、诱骗的方式将另两名未成年女子带至该县温泉镇偏僻处,暴力胁迫与其发生性关系,但均未得逞。后
    2023-06-11
    287人看过
  • 17岁少女帮同学强奸室友构成强奸罪获刑三年
    曾一同在外地打工的室友来自家做客,17岁少女却和两名社会待业青年以暴力、胁迫致使室友被强奸。11月14日,乾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强奸案,17岁的花季少女李芳(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名社会待业青年王明(17岁,化名)及张强(17岁,化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六个月。5月21日晚,王明、张强两人在街上无聊闲逛,商量找个女孩出来吃饭、玩耍。张强想起前一天在街上遇见的小学同学李芳,就给其打电话约出来吃饭,正好李芳外地打工的室友吴花在李芳家做客,于是李芳与吴花一起来赴约。四人找了个饭馆吃完饭后,王明与张强以时间太晚为由,在街边旅店开了两间房间,要求与李芳发生性关系,被李芳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后,李芳告诉他们可以去找吴花,并由李芳去做说客,以做男女朋友为借口,去说服吴花陪王明、张强。被吴花拒绝后,李芳觉得很没面子便唆使王明、张强说:你们两个大男人一个女人都搞不定,还要我去说,你们想怎样就怎样
    2023-04-25
    156人看过
  • 8年间强奸猥亵18名未成年少女山东男子被执行死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7日对强奸女学生的罪犯王某执行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还依法核准犯强奸罪、抢劫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罪犯胡某某死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已对胡某某执行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定,被告人王某于2010年至2012年间,在芜湖市多个中学的网络贴吧上发贴,通过网络聊天等方式,诱骗、逼迫女学生到指定地点与其见面,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女学生16人,其中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8人,其余均是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对部分被害人多次或连续、长时间地实施强奸,致使被害人的身心受到极大摧残,部分被害人厌学、学习成绩下降或被迫转学,甚至欲自杀。王某还犯有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犯罪性质和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第一、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量刑适当,依法予以核准。被告人胡某某于2004年至2012年间
    2023-08-11
    10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 网络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客体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犯罪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网络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 更多>

    #网络犯罪
    相关咨询
    • 男子强奸14岁女孩, 强奸未成年少女会判死刑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9
      是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属于强奸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t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t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 网络聊天与女网友发生性关系男子不知已犯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案情:网络聊天认识初中幼女宾馆发生性关系A通过网络结识了B化名),此后两人频繁聊天,关系密切。阿怡给A发过照片,并告诉他自己是在读初中一年级学生。2011年6月3日,被告人A与被害人阿怡相约至肇庆市端州区见面,在明知阿怡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在肇庆市端州区某旅馆一房间与其发生了性关系。2011年6月4日至6月5日,被告人A超又将被害人阿怡带至中山市XX一出租屋209房间内,先后两次与其发生性关系。
    • 男成年女朋友未成年算强奸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6
      如女方未满14岁不管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
    • 网上聊未成年和未成年女生犯法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7
      不犯法,缺德r如果你家未成年少女,被网上成年人色聊,你是怎么看
    • 未成年女孩跟成年男子在一起睡觉,女孩告男子强奸成立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7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