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所持股份和转让股份有哪些选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0:23:26 352 人看过

1、冻结所持股份和转让股份有哪些选择。基于有限公司的人性,被执行人的股权应优先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执行期间,执行法院应当自通知之日起20日内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认购被执行人的股份。认购人超过两人的,协商确定各自的出资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购买权。其他股东也可以共同选择其他人(法人或者自然人)与被执行人协商股权转让事宜。双方同意转让的,申请人对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无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确认转让协议,受让人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交付价款。受让人清偿执行金额或者股权价款后,法院应当裁定解除冻结措施;受让人超过两人的,可以逐个解除相应股份的冻结措施。第二种选择是公司回购。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根据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的变化,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其他股东不愿意购买被执行人的股份,接受新股东,但公司愿意继续保持人格完整,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被执行人相应股份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据此,公司董事会可以制定回购被执行人股份的减资方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不含被执行人相应的股份和表决权)同意后,公司与被执行人签订股份回购协议。申请人对回购价格、支付方式、期限无异议的,公司购买或者注销被执行人相应股份,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将回购资金交付执行法院。这样,就不会损害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降低执行成本,也不会损害公司的人情合作。

因被执行人与公司及申请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关系较密切,可能签订虚假的转让、回购协议,以故意宽松付款(如一次性付款、故意分期付款、现付付款等)的方式损害申请人的权利,有意的未来付款等)或虚假的低价。因此,应当赋予申请人异议权。如果申请人认为支付方式过于宽松,可以主张直接使用价款进行补偿(实际上是一次性支付,与申请人价格相同);如果转让价款过低,可以主张使用较高的价款(超过5%,(下同)补偿债权,成为公司股东。因为申请人的目的是实现债权,股东的目的是继续维护公司的人格完整,如果申请人主张直接或者以较高的价格赔偿债权,其他股东仍然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申请人不愿意直接或者以较高价格清偿债权的,执行法院可以组织申请人、被执行人、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协商调整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或者支付期限;协商不成的,被执行人的相应股份可以评估、拍卖。第三种选择是股权转让。在执行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内,其他股东不愿意购买或者要约不被执行人接受,无法进行内部转让,公司不能回购的,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和申请人主持根据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协商确定合理的转让条件(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然后再次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并发出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在对价期为5日至10日后仍不表示购买意向的,视为放弃价格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执行法院可以规定对被执行人的外调期限不少于二十日,被执行人可以寻找受让人,申请人和执行法院也可以代为寻找受让人。确定主要移交条件后,被执行人和受让人应当报执行法院审查。但是,转让条件低于原通知其他股东的,其他股东仍有优先购买权,执行法院应当重新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通知送达之日起二十日内仍不购买的,被执行人的相应股份应当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应当将价款交付执行法院,执行法院监督公司将被执行人的相应股份以受让人的名义转让给公司。第二,最后的选择是拍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被执行人的股权交付拍卖:(一)申请人认为被执行人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协议转让的支付方式过宽或者价格过低,不愿直接赔偿的(二)在执行法院规定的期限内不能达成转让协议的;(三)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的。拍卖条件以整体拍卖、一次性付款为原则,但如果股权价值巨大,也可以分为拍卖或分期付款。

第(1)种情形,以协议价为保留价,以一次性付款为条件交付拍卖,拍卖价格高于协议价5%以上,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拍卖完成后,将已执行的股权转让给买受人,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价格不能高于约定价格百分之五以上的,被执行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协议生效,但支付方式应当经申请人同意或者由执行法院审查确定,否则,应根据情况(2)处理。双方履行转让协议时,被执行人的股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向执行法院交付相应价款。

第(二)种情形,以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底价,按照协商确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交付拍卖。以该价格以上拍卖的,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

第(三)种情形,将拟执行的股权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作为拍卖底价。一般来说,只有确定了被执行人和第三人的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才能确定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因此,在拍卖过程中,应当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和(三)种情形,第一次拍卖的最高竞价未达到底价的,拍卖继续进行,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三次拍卖后仍不能成交的,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法院可以按照第三次拍卖的底价赔偿申请人拍卖的股权。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必要时可以由申请人垫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公司被冻结股份可以转让吗
    不可以。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一、股权投资是指什么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股权投资是企业购买的其他企业的股票或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的货币资金、无形资产等实物资产,最终目的是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享利润或股息或其他方式获得。股权投资有两个非常独特的特点:一个是增量资金进入公司,另一个是投资者作为股东司提供持续的增值或服务。股权投资通常是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或长期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于实体经济和企业,投资者成为企业的长期股东。投资者将其资源和隐藏能力嫁接到公司,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可持续的贡献。此外,还有一种股权投资是通过并购持有公司,成为公司最大股东或持股比例重要的股东。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不是通过交易赚钱,而是通过企业的发展赚钱。二、
    2023-03-22
    349人看过
  • 股份制度的选择:分股份制和不分股份制的比较研究
    股权比例如何分配股权分配一定要把握好一下几大原则:控股原则、互补原则、预留原则、激励原则、收放原则要确定你们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法人代表,然后在公司章程里确定你们商量好的投入比例股份公司股份应当按照创建公司出资金额来看。如何注销股份制公司的问题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我出资28万朋友出资10万我占51%股权,另一人占49%股权并担任法人代表及处理公司的一切事务,由于公司一直亏损,我可不可以注销公司,或者更换法人代表为自己。如果注销,外面欠公司的货款该怎么讨回来。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非常感谢!律师回答: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相关法律知识: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我司提供;二、《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我司提供;三、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及职位分配;四、各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如股东非广州户籍人士,需提供计生证明;五、
    2023-07-02
    189人看过
  • 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份转让的场所。股份转让的场所我国不同法律有不同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第一百四十四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4年8月28日)第三十二条经依法核准的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第三十三条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证券交易的集中竞价应当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发布)第二十九条股票交易必须在经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股票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2023-06-09
    212人看过
  • 股份有哪些转让方式
    股份转让的方式根据股票的类型分为记名股票转让方式、无记名股票转让方式。记名股票转让方式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转让方式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股份转让有哪些限制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5、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根据《公司法》第140条规定,股东大
    2023-08-04
    228人看过
  • 股东股份转让流程怎么走?股东股份转让限制规定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将自己的部分股权或者全部股份进行转让,若部分转让的股东还可以享受部分权益,受让的人也可以享受公司的权益,但是若是全部转让的话,股东就没有资格享受公司的权益了,只能是受让人来享受,因此股东在股权转让的时候需要考虑到这点,还有的就是股权转让是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的,只有按程序办理完转让手续,转让才算完成。一、股东股份转让程序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
    2023-06-09
    217人看过
  • 股东持有的股份是不是能转让
    一、股东持有的股份是不是能转让股东持有的股份是是不是能依法进行转让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是不是能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股份转让是通过股票的转让而实现的。股票转让是指股票所有人把自己持有的股票让与他人,从而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是不是能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
    2024-01-20
    137人看过
  • 合伙人间股份转让股份转让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我与另外2个合伙人办了一个工厂,因为合作很不愉快,工厂账目不清,我从来没参加经验,分到分红,合伙协议注明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不可退伙,债权债务由受让人承担?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一篇:个人股份转让须交纳20%所得税股份转让办法
    2023-06-05
    280人看过
  •  股份司法冻结所带来的影响有哪些?
    司法冻结股份可能会对股票的转让和质押产生影响。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就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包括股票等证券。法院还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措施。这些措施可能会导致股票价格波动,投资者应关注相关风险。司法冻结股份会影响到股票的转让和质押。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就有权力向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信息。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股 份 冻 结 会 影 响 哪 些 方 面 ?股份冻结是指在公司股权中,因为债务纠纷、司法程序等原因,使得该公司的股份被冻结,无法进行转让、交易等行为。股份冻结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 影响公司经营。由于冻结股份会使得公司股权流通性受限,导致公司融资能力减弱,经营活动受到影响
    2023-09-14
    364人看过
  •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可采取的方式有哪些
    1、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按照国家出资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决定。2、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转让。公开征集转让是指国有股东依法公开披露信息,征集受让方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公开征集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情况、数量,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受让方的选择规则,公开征集期限等。3、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非公开协议转让是指不公开征集受让方,通过直接签订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4、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之间可以依法无偿划转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律师补充: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按照国家出资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决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一)国有控股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可能导致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
    2023-05-06
    147人看过
  • 股东可否转让股权和股份?
    股东可以转让股权,但存在以下限制:1、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一、关于股权转让有什么约束股权转让有下列约束: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二、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有什么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规定如下:1、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
    2023-03-19
    365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选择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有: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的,投资者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定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要求认定投资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财产进行评估定价。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形式《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可能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最低财产,劳务出资的实质是用未来劳动创造的收入来投资,其难以通过市场变现,法律上执行困难。如果普通合伙人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也用劳务出资,将来该有限合伙企业将难以承担债务责任,这将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各国有限合伙法一般都规定了有限
    2023-07-07
    475人看过
  • 怎么区别股权转让和股份转让
    一、定义不同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人转让其股权的行为。股份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权所有权的法律行为。因为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股票,因此,股份转让通常是以股票转让的方式表现出来的。二、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实行严格的限制转让制度。对内主让与对外转让做了明显的区别:内部转让股权比较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行严格限制,必须经全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该股权,在同等情况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行转让登记制度。(2)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现对简单,实行自由转让。无论转让给内部股东还是外部投资者,都采取自由转让。但是《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了一定的限制:a、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
    2023-04-07
    419人看过
  • 转让他人持有的股份有哪些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之一】1.风险名称:转让他人所持股份的法律风险
    2023-05-07
    283人看过
  • 股份转让权和出让股份权是一样的吗
    一、股份转让权和出让股份权是一样的吗股份转让权和出让股份权是不一样的。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出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二、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效力吗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有效力的,但是一般不需要的,但出现以下情况时,一般会采取公证来防范风险: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股权转让协议进行公证,是对该协议法律效力的加强,具有能够直接证明所公证行为的合法性,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及合法的效力。如果新旧股东因股权转让事项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具有效力优先性。三、股权转让一定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吗其实不是所有的股权转让都必须要通过股东会决议的。一般来说公司内部股东与
    2023-05-22
    5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合股人要退股要转让所持股份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26
      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要求股东退股,原因很多: (1)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 (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列入遗产。若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就得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 (3)股东离异。当股东婚变,作为非股东一方配偶很难参加对人合性要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非股东的配偶常要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 (4)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压
    • 股东可以自行转让所持股份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30
      视情况而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
    • 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所持股份可否转让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无论何种形式的企业,只要是多人共同投资,都存在部分投资者即股东因故需要转让其所持股份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股份可以依法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转让,部分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可以在国家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依法转让。由于在上述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批,故大多数企业的普通股权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进行转让。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份也由不同股东分别持有,客观上也存在股份转让的必然性。有人认为,股份
    • 股东在取得转让股份后,还可以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进行转让选择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7
      根据新《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在取得上述资料后,转让股份,但转让股份需注意以下事项: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记名股
    • 股份转让中国股份转让有哪些相关法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1
      公司股份转让办理具体借鉴,中国有关法规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对股份转让作出如下一些规定: 1.股东持有的股份可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记名股票,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但股东大会召开前3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东的变更登记; 3.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