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涉及到的赔偿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0:04:01 421 人看过

一、农村土地涉及到的赔偿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5、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二、农村土地赔偿多少钱一亩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19: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
    2023-02-15
    44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污染及拆迁赔偿问题
    农村无手续加工厂拆迁时,通常会按照正常工厂拆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这种补偿方式以货币形式来实现。其中主要补偿以下内容:1、对于工厂因为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2、因为拆迁造成的搬迁费用,物资的运输费等;3、工厂地上物的损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当地政策而定,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提起诉讼。农村无手续加工厂拆迁时,通常会按照正常工厂拆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这种补偿方式以货币形式来实现。其中主要补偿以下内容:1、对于工厂因为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2、因为拆迁造成的搬迁费用,物资的运输费等;3、工厂地上物的损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当地政策而定,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提起诉讼。 农 村 无 手 续 加 工 厂 拆 迁 的 补 偿 方 案 有 哪 些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拆迁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农村无手续加工厂属于非经营性用地,其拆迁补偿主
    2023-09-01
    437人看过
  • 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所涉及到的补偿费用有哪些?
    一、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所涉及到的补偿费用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农村房屋的,没有全国的统一性规定,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补偿安置政策,但是基本的补偿内容应该包括如下几项内容:(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补偿应该存在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具体根据当地物价和补偿办法进行补偿。二、农村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不同?城市房屋拆迁:针对的
    2023-04-13
    67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涉及到的项目有哪些?
    一、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涉及到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
    2023-06-16
    269人看过
  • 近期济南农村土地使用证登记涉及到的规定?
    近期山东省在全省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济南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最先开展,直至2017年7月18日到19日济南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省级验收工作圆满完成,那么涉及到的关于济南农村土地使用证的一些规定是怎样的呢?一、济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对土地使用证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村耕地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一)发包方应当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等材料;(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审查、登记、造册工作,并报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三)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
    2023-05-22
    16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及必要性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3、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农村土地确权的必要性:1、由于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均是责任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求。加之法律的缺位,农村资产权属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明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流转、征地占用等行为,使政府掌握的权属资料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误差。种种原因造成了目前我国农村承包地地籍管理混乱的现状:(1)没有一个清晰的登记农村土地的账目,和一个有效的、图账对应的农村地籍信息管理系统,政府无法清楚的掌握农用地的空间信息
    2023-05-04
    313人看过
  • 农村土地赔偿,土地补偿费归谁?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来判断,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谁的,该部分补偿就是谁的。占用土地赔偿标准占用土地赔偿标准如下: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
    2023-08-15
    186人看过
  • 农村土地合同没到期赔偿标准
    一、农村土地合同没到期赔偿标准1、违约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需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是土地征收的赔偿标准,当地政府的相关部门会进行公示的。农村土地合同没到期,发包方是不得收回承包地的,发包方回收土地是属于违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劳动合同未到期辞退都有什么赔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2023-04-20
    260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涉及的相关问题
    新土地管理法,法律规定土地租赁期限不可以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你的情况应该是集体土地,如果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前提签的的协议是有效的。没有永久租赁的说法,租赁合同必须有租赁期限,否则就是无效合同。若是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你是本村民小组以外的人,还经本村民小组2/3的村民或2/3的村民小组代表同意你租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据此,如果土地是村民小组的,你应该与本村民小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若是本村民小组以外的土地,村委会才和你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应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的规定条款进行签订,并报发包方备案。如果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符合以上规定,应该说是有效的。《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
    2023-06-03
    403人看过
  • 不可以购买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农村土地有哪些
    (1)以家庭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农村大部分土地都已经通过以户为单位承包给了各个农户,农户获得其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但由于其所有权权属于村集体,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农村承包地是禁止私自进行买卖和交易的。但是作为城镇居民,可以通过租赁、转包等土地流转方式获得其土地经营权,然后在农地农用的原则下进行耕种。(2)农村宅基地除了个别试点地区明确放开宅基地流转对象外,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是明令禁止的。(3)农村集体土地这里就包括了机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因为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没有经过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城镇居民是“买”(转让)不到土地的使用权的。我国的所有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所有的,那么任何的公民和企业在使用国家土地时也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及办理土地使用证件,在获取了土地使用权后,当事人也是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将土地进行转让和出租,在转让土地的使用权时也是需要双方签订相应的协议和合同。农
    2023-08-05
    77人看过
  • 农村没有土地证拆房的赔偿
    没有取得宅基地证,被拆迁人长期在此居住,是可以得到合理补偿的。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一、非住宅房屋补偿按照房价计算拆除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但因市人民政府确立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而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拆除非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货币补偿的标准计算出拆迁补偿款,然后结算出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与拆迁补偿款的差价,多退少补。拆迁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金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市场评估价结算,拆迁补偿金全额支付给被拆迁所有人;实行房屋补偿的,拆迁人应当按照货币补偿方式结算的补偿金提供价款相当的房屋给被拆迁人。房屋价款与补偿金
    2023-03-28
    446人看过
  • 涉及土地的刑事犯罪有哪些?
    一、涉及土地的刑事犯罪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有下列土地违法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二、具体判处标准是什么?为依法惩处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
    2023-04-28
    38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是指哪些土地
    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以及养殖水面等。一、村与村土地分界线在哪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依法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二、二十年以上的土地所有权归谁土地使用二十年以上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
    2023-03-28
    217人看过
  • 农村土地赔偿款拿不到怎么办
    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可向当地政府投诉控告,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权,还有拿不到钱的征地基本上根本不合法。一、国家征地补偿都标准是什么国家征地补偿的标准是: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3.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二、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
    2023-06-27
    34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涉及到哪些赔偿,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15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应当给予公平的、合理的补偿以保障被征收地农民的生活水平。
    • 农村土地承包,房屋征收,涉及哪些赔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3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土地补偿费一般是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到十倍。二、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按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每人平均占有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贴标准是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涉及哪些法律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0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定为:《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 农村土地确权涉及到的纠纷怎样解决?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7
      如果是村民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由土地管理所协调解决。如果是村民与组上或组与组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有国土资源管理局协调解决。如协调不成,都可向法院起诉。
    • 农村征地补偿一般涉及哪些项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0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