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被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选定为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仁爱行动”的首办城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8:10:59 206 人看过

为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级贫困地区孤寡老人的爱心救助,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特选定秦皇岛市为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仁爱行动---贫困地区农村百万孤老爱心认助项目的首办城市,对口认助三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孤老和敬老院。秦皇岛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伸出援助之手,向贫困地区孤老献绵薄之力。通过采取一助一一助多的帮扶形式募集善款,努力改善贫困地区孤老对象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保障能力。

自仁爱行动---贫困地区农村百万孤老爱心认助项目活动开展以来,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开展认助行动。其中,市民政局机关干部职工踊跃认助,共捐助善款104350元,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中心支行捐款1万元认助了一所敬老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救助相关文章
  • 秦皇岛市旧城改造搬迁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我市旧城改造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被拆迁单位和居民必须服从旧城改造的需要,按时搬迁。被拆迁单位、职工所在单位以及公安、政法、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上级部门要共同努力,确保旧城改造方案的顺利实施。第三条经核实确需搬迁建设非住宅用地的,应当根据拆迁面积和房屋现状给予适当补助。主管部门负责安排搬迁。第四条被拆迁的职工住宅不给予补偿。拆迁面积够一个单位用的,该单位具备改扩建条件的,可以投资该地区的建设单位,参加统一建设;改扩建的最小面积和户数不得少于原户数,最大面积不得少于原户数数量不得超过原区域内已建户数,竣工后产权归单位所有;被拆迁面积不足一个单位的,可按原职工人数补足差额。建成后,产权属于国家,由房管部门管理。使用权属于本单位。第五条房屋管理部门拆除公共财产用房,不得折价补偿。新房竣工后,产权属于国家,由房管部门管理。第六条私房拆迁,由房管部门根据产权证,按照私房评估标准
    2023-05-31
    254人看过
  •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基本标准和省颁布的地方性标准及实施办法;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开发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办法。(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四)组织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订职业技能鉴定办法并组织
    2023-05-10
    93人看过
  • 秦皇岛市旧城改造搬迁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我市旧城改造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被拆迁单位和居民必须服从旧城改造的需要,按时搬迁。被拆迁单位、职工所在单位以及公安、政法、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上级部门要共同努力,确保旧城改造方案的顺利实施。第三条经核实确需搬迁建设非住宅用地的,应当根据拆迁面积和房屋现状给予适当补助。主管部门负责安排搬迁。第四条被拆迁的职工住宅不给予补偿。拆迁面积够一个单位用的,该单位具备改扩建条件的,可以投资该地区的建设单位,参加统一建设;改扩建的最小面积和户数不得少于原户数,最大面积不得少于原户数数量不得超过原区域内已建户数,竣工后产权归单位所有;被拆迁面积不足一个单位的,可按原职工人数补足差额。建成后,产权属于国家,由房管部门管理。使用权属于本单位。第五条房屋管理部门拆除公共财产用房,不得折价补偿。新房竣工后,产权属于国家,由房管部门管理。第六条私房拆迁,由房管部门根据产权证,按照私房评估标准
    2023-05-31
    106人看过
  • 秦皇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在哪办理
    一、秦皇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在哪办理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二、秦皇岛劳动能力鉴定设定依据是什么1:法律法规名称:《工伤保险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375号;条款号:第二十四条;条款内容:第二十四条;颁布机关:国务院;实施日期:2004-01-01;2:法律法规名称:《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依据文号:人社部令21号;条款号:第三条、第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条款内容:第三条、第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颁布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日期:2014-04-01;3: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依据文号:无;条款号:第三十六条;条款内容:第三十六条;颁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日期:2011-07-01;三、秦皇岛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是什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诊断证明完整病历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四、秦皇岛劳动能力鉴定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
    2023-05-13
    131人看过
  • 秦皇岛市社保卡的领取
    社保卡的领取初次申领社保卡的,服务窗口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曰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制卡和窗口分发。个人申请的,领卡时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应的社保卡银行服务窗口领卡,如需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有效的代领委托书。申领人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由监护人领取。单位代办的,可以由单位委托代办人领取后发给申领人。单位类型为企业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的领卡授权函;社区或行政事业单位代领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函。注:申领人自社保卡发卡日期起3年内还未领卡的,社保卡人社服务窗口或被授权代办的社保卡银行服务窗口将按规定将该卡移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由数据管理中心和合作银行共同处理销毁。
    2023-05-10
    395人看过
  • 秦皇岛市会计证查询指南
    秦皇岛市会计证查询网址:全国会计证查询官网:注:在对应的框中依次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动态验证码即可查询。全国会计证统一查询电话:010-82658068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财政局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北路88电话:0335-4186100秦皇岛市海港区财政局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68号电话:0335-3650651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是会计行业从事人员所必须的唯一合法的有效证件,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敲门砖。属地管理,**通用。会计从业资格证也是考会计职称的前提条件。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积极作用还会体现在它是从事会计工作的条件之一。如果没有这个证书就算会实际的做账操作也只能给自己做,不对外。在应聘企业的财务人员时必须先自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23-05-10
    93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 更多>

    #社会救助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中的范围包含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产假范围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7
      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2、符合法律法规生孩子的,无论是一个孩子还是两个孩子,政策内很多孩子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给配偶15天陪伴产假3、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姻.产假待遇。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
    • 秦皇岛的社会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1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先在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登记,再领取“缴费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签认册"并填写,持“登记册”在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打印“征缴单”,持“征缴单”到地税部门缴费; 2、个人到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由经办人员审核、复核人员复核合格后,填写《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登记表》后缴费。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范围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3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范围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9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四)救助基金孳息;(五)其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