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案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5:33:23 61 人看过

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隐瞒境外存款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境外有数额较大的存款,隐瞒不报的行为。

“境外存款”,是指在中国国境、边境以外的地区或者国家的存款。

“隐瞒不报”,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取得的合法收入,如继承遗产、合法的劳动报酬等,不按规定申报而隐瞒存入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隐瞒境外存款罪张伟民,因贪污、受贿被人举报后,检察院查出他的家庭资产竟然高达2800余万,其中各类房产有18套之多,存款有1千多万元。

他对自己1千多万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日前被法院以贪污、受贿、隐瞒境外存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共判处20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5万元,予以追缴非法所得和赃款、赃物。

嘉定检察院在查处中,还发现犯罪嫌疑人张伟民在担任嘉定区供销合作总社主任期间,违反国家规定,于2002年至2005年间,以其妻潘学华名义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内存有253.49万元港元。

在每年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过程中,张伟民均未如实履行申报义务,故意隐瞒其在香港的存款事实,且其不能说明收入的正当来源。

本案也是上海市首例因隐瞒境外存款罪而判罚的案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意外事件相关文章
  • 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辩护词格式范本如下: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
    2023-06-03
    227人看过
  • 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过失的区别
    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过失的比较: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同时又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疏忽大意过失表现为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一种心理态度。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概念区别是什么概念:间接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并放任其发生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的过失:指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可以避免,从而产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状态。区别:意志因素不同:一般来说,过于自信的过失排斥会导致危害社会的结果;间接故意不排斥危害社会的结果;不同的是:就过于自信的过失而言,行为人虽然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但可能不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行为人认为,由于主客观条件较好,危害社会结果的可能性很小;就间接故意而言,行为人通常不预测哪种可能性更大。《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
    2023-08-04
    378人看过
  • 疏忽大意过失的概念
    法律综合知识
    一、疏忽大意过失的概念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在判断过于自信的过失时,主要是看行为是是否应当预见。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在行为时有能力而且有义务预见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应当预见是预见义务与预见能力的统一。预见义务是指法律、职务、业务或社会共同生活规则所赋予的人们实施一定的行为时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责任。二、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区别是什么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造成了危害结果的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两者区别在于前者没有预见行为的后果,后者已经预见到了。三、疏忽大意的过失有哪些法律特征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
    2023-06-19
    81人看过
  • 疏忽大意的过失要负刑事责任吗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要负刑事责任吗不一定,法律规定情况才负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二、疏忽大意的过失法犯罪怎样认定第一,由于事件已经发生,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已清楚地展现出来,故司法工作人员不应由此逆推行为人能够预见、应当预见。这种做法容易扩大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范围。正确的方法是,从分析行为入手,根据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行为的客观环境以及行为人的知能水平,判断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否预见结果的发生。第二,不能因为结果严重就断定行
    2023-06-15
    215人看过
  • 怎样判断疏忽大意的过失可不可成立
    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判定重点是能够预见、应当预见。从分析行为入手,根据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行为的客观环境以及行为人的知能水平,判断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否预见结果的发生。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疏忽大意过失的特征疏忽大意的过失的特征如下:(一)客观上没有预见,行为人实施行为时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有应当预见的能力,行为人在行为时有责任预见并且有能力预见;(三)造成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是行为人的疏忽大意。《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2023-08-03
    166人看过
  • 什么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比如,行为人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驾驶员,在启动汽车时,没有注意汽车周围的状况,以致将一个在汽车后面玩耍的小孩轧死。此案例中,行为人身为一名驾驶员应当在启动汽车时,注意汽车周围的状况,否则极易造成危害结果,但因为他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严重后果。此处行为人的心理态度就是一种典型的疏忽大意的过失。在认识特征上,疏忽大意的过失表现为应当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在行为时负有预见到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义务,并具有预见的可能性。应当预见是一种预见义务,不仅包括法律、法令和各种规章制度所确定的义务,也包括日常生活准则所提出的义务。但是,法律不强人所难,不会要求公民去做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而只是对有实际预见可能的人赋予其预见的义务。因此,预
    2023-06-25
    424人看过
  • 疏忽大意的过失的理解即认定
    疏忽大意的过失,又称无认识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是由于行为人的潜意识所造成,其基本特征表现为认识责任与认识能力相分离。只有在具备认识责任,但却未达到认识能力时,才会出现疏忽大意的过失。通过对《刑法》第15条的分析,可以得出疏忽大意的过失具有如下几个特征:1.应当预见。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有责任预见并且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包括预见的责任和预见的能力两层含义:(1)行为人对危害的发生有预见的责任。遇见责任是指从法律的意义上说明行为人具有某项特定的义务前提,因此预见的责任也可以称之为预见的义务,是行为人应当预见的成立前提。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预见的责任,是根据法律的要求以及社会生活准则进行判断,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实施某一行为时,就已经肩负着对某一危害社会结果的预见义务。(2)行为人
    2023-05-01
    393人看过
  • 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有什么区别
    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有什么区别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的心理态度。关键词:明知可能发生,放任。而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两者并不是包含关系。故意和过失是犯罪主观方面的两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2023-06-03
    354人看过
  • [法律]该案是定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意外事件
    [案情]:2005年11月17日14时许,陈某驾车回家路经“红卫桥”路段时,遇其父与李某(男,78岁)在公路旁为填土方补偿青苗费问题发生争吵,遂下车与李某争执。争吵中陈某用手由下往上、由里往外的方向一甩,将正站在土坡边缘的李某摔倒,李某滚至半坡处爬起后至坡下拿起一把锄头,从小路绕至公路上欲砸陈某被人拦住,双方继续争执。在争执中,李某突然栽倒在地,陈某见状叫人将李某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李某于当日下午死亡。经法医鉴定,李某由于情绪激动、轻微外力作用等因素诱发冠心病骤发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分歧意见]:在审理中,对该案的定性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陈某面对高龄的李某,应当预见自己对李某的一甩手之行为,可能导致李某摔倒而产生损害李某身体的后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加上介入其他因素,致使李某诱发冠心病骤发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冠心病骤发死亡属于刑法
    2023-06-01
    302人看过
  • 疏忽大意和渎职的区别
    疏忽大意跟渎职的区别如下:1、疏忽大意是国家公务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一定损失的行为;2、渎职是指国家公务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法律赋予的职权,或违法乱纪、或玩忽职守、或以权谋私,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害的行为。渎职是公务员在履行职务中滥用权力。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具有两个特点:1、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2、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根本反对的。其中第一个特点“没有预见”是划分疏忽大意的过失与其他罪过形式的主要界限。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已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具有两个特点:1、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2、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也是根本反
    2023-07-21
    20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这么区分是意外还是过失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这么区分是意外还是过失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两罪的主体均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都是过失。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过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交通肇事罪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一是有无能力预见,指行为主体是否具有认识发生危害结果的能力;二、是有无预见的义务,指行为人有义务认识并避免危害社会的结果。意外事件的行为人主观内容是既不明知,也不具有应知的义务。而疏忽大意的主观内容,则是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
    2023-03-12
    219人看过
  • 过失犯罪当中的疏忽大意怎么理解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在认识特征上,疏忽大意的过失表现为应当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在行为时负有预见到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义务,并具有预见的可能性。应当预见是一种预见义务,不仅包括法律、法令和各种规章制度所确定的义务,也包括日常生活准则所提出的义务。但是,法律不强人所难,不会要求公民去做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而只是对有实际预见可能的人赋予其预见的义务。因此,预见义务是以预见可能为前提。如果行为人不可能预见而造成危害结果的,即使结果再严重,也不应让其承担刑事责任。
    2023-06-12
    376人看过
  • 区分过失和故意导致人死亡的差异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1、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是故意,过失致人死亡的是过失;2、故意伤害致死是以具有伤害的故意为前提,过失致死没有伤害的故意。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过失伤害又称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致人重伤的行为。过失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是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所在.本罪在客观上必须是已经造成了他人重伤的结果才构成犯罪,如果过失行为只造成他人轻伤,则不构
    2023-07-06
    490人看过
  • 【过失致人死亡罪】浅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摘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一般情况下是不难区分的,但会在很多情况下会产生很多疑点,区分的关键是对打击行为的定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从书面上看并没有什么难以区分的地方,二者之间的不同是显而易见的,一个是故意一个是过失,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行为与过失致人死亡行为的界定是复杂的,在某些情况下是难以区分的。例如,王某与赵某等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微醉,为一小事王某打了赵某一个耳光,赵某急,欲与王某厮打,王某推了赵某一下,赵某站立不稳,后退了几步,倒地,头部撞到门把手,几分钟之后,赵某死亡,法医鉴定为钝器伤害头部出血而死。一审法院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罪。本案中,王某确实故意打了赵某,如果据此判定王某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就有点草率了。因为此时对王某行为的定性关键是要判断王某的殴打行为的性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它是指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
    2023-06-11
    40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意外事件是由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非其过错引发的偶然事故。它具有不可预见性,行为人在当时处境下不可能通过合理的注意而预见,完全是行为人自身以外的原因而引起的偶然事件,发生概率极低。... 更多>

    #意外事件
    相关咨询
    • 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成立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2
      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界限两者的共同点在于:1、客观上行为人的行为都引起了他人死亡的结果:2、主观上行为人都没有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 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有没有法律依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9
      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是行为人对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能够预见、应当预见;意外事件是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可能预见、不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
    • 疏忽大意过失的特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医疗事故罪的疏忽大意过失有三个特点: 1.行为人(医务人员)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如案例中舒某将婴儿翻至伏卧姿式时,没有预见到可能因此造成婴儿窒息而死。 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应当预见”兼指行为人负有预见义务和具有预见能力。“预见义务”就是根据实施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行为人负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这种“预见义务”反映在医疗事故罪中,
    • 想偷钱意外发生停止了那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与意外事件区别在哪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1
      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有相似之处,表现在都没有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客观上又都发生了结果,但前者是不能够预见、不应当预见,后果是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只是疏忽大意才没有预见。
    • 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过失分别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2
      ⒈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的心理态度; ⒉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