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诺的撤销
承诺的撤销是指承诺人有权在承诺生效前撤销承诺。受要约人(承兑人)发出承诺后,在承诺生效前,采取一定的行动撤销承诺,使其无效。根据到达原则,受要约人可以在发出接受通知后撤回接受通知,只要撤回通知提前或与接受通知同时送达要约人。无法撤回的情况。撤回承诺基本上只适用于书面承诺。口头承诺一经发出即送达要约人,完全不可能撤回。超过承诺期的承诺将被视为新要约。承诺期是完成承诺的有效期。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所谓“有效期”一般是指:
(1)如果需要约定回复期限,则指定的期限为有效期。
(2)如果要约未规定回复期限,一般认为有效期在合理的时间内(包括信件和电报的往返时间以及双方考虑所需的时间)
承诺应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以书信、电报方式要约的,承诺期限自书信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发出之日起计算。信件未注明日期的,从邮寄信件的邮戳日期起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或者其他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起计算。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形式作出的,应当立即作出承诺,除非双方另有约定;(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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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在什么情况下可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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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不能撤回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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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能撤回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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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在什么情况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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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在什么情况下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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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在什么情况下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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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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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撤回承诺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21承诺承诺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撤回:1。撤回的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示撤回承诺,不愿建立合同;2。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先于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的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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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什么情况下可以撤回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1承诺书不能撤回,只能撤销。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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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在什么情况下合同不成立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2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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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在什么情况下无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51、承诺书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是无效的: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2、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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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能撤回要约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3要约人在要约没有到达或者撤回要约与要约同时到达被要约人的情况下可以撤回要约。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