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认毒品犯罪的未遂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22:14:54 483 人看过

1、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陆路输入应当越过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即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时即为既遂,否则为未遂。2、贩卖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贩卖以毒品实际上是以转移给买方为既遂。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3、运输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行为人以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为目的,开始运输毒品时,是运输毒品罪的着手,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到达目的地时,属于犯罪未遂;毒品到达目的地时为犯罪既遂,到达目的地后,即使由于某种原因而将毒品运回原地或其他地方时,也是犯罪既遂。4、制造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制造毒品罪应以实际上制造罪品为既遂为标准。着手制造毒品后,没有实际上制造出毒品的,也是制造毒品未遂。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未遂将怎样判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毒品犯罪相关文章
  • 怎样认定毒品罪的既遂和未遂,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怎样认定毒品罪的既遂和未遂,法律依据是什么走私毒品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1、陆路输入应当越过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2、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内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运输毒品罪的未遂认定是怎样处理的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2024-02-04
    331人看过
  • 毒品犯罪未遂司法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一、毒品犯罪未遂司法解释1.未遂是犯罪在时间上的一种停止形态。2.针对毒品犯罪的未遂标准,我们需要从毒品犯罪行为的时间进展出发进行讨论,这包括毒品犯罪的预备、未遂、既遂等不同阶段。3.对于毒品犯罪未遂的认定,关键在于理解犯罪实行行为的定义及其在时间上的进展。4.依据犯罪未遂状态所处的时间阶段,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与犯罪预备的区分和与犯罪既遂的区分。二、毒品犯罪实行行为的认定1.认定毒品犯罪的实行行为是区分犯罪未遂与预备的关键。2.犯罪实行行为是指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造成现实危害的行为。3.毒品犯罪实行行为通常涉及毒品的制造、贩卖、运输、走私、非法持有等具有现实社会危害性的行为。4.只有当这些行为已经开始实施,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时,才能认定为毒品犯罪的未遂。
    2024-04-15
    342人看过
  • 未遂毒品犯罪应该怎么处理?
    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判刑标准:1、行为人为贩卖毒品而买进毒品,尚未买进即被查获的,但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行为人买进毒品的目的是为了贩卖;2、行为人通过盗窃、抢劫、骗取、拾检、祖传等非购买方式取得的毒品,处于牟利的目的,着手实施贩卖行为,但尚未卖出去就被查获的,属于贩卖毒品罪的未遂等等。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贩卖毒品罪”(未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
    2023-07-07
    119人看过
  • 怎样正确的判断毒品犯罪的罪犯数量
    1、毒品数量的计算必须以核实为准。不能核实属实的,属于道听途说,或者只有行为人自己解释但没有其他证据证实的,不应当计算。对毒品数量的计算,原则上不以纯度折算。为了获取暴利,毒品犯罪分子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在纯度上掺入面粉、淀粉、药粉等杂质,增加分量,或者稀释出售精制毒品,或者司法实践中发现的纯度不同,有的甚至相差几十倍。为了严厉惩治毒品犯罪,在计算毒品数量时,无论毒品中含有多少杂质,其纯度是否高低,一般都不是以纯度换算,而是以毒品的实际重量来计算。根据2000年《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精神,应进一步明确以下几点:1。对于行为人为了掩护走私、运输毒品而将毒品融入其他物品的案件,在计算毒品数量时,不应将其他物品计入毒品数量;2、对于查获的毒品,有证据证明大量掺假。经鉴定,毒品含量极小,实有大量掺假成分的,量刑时应酌情考虑,尤其是毒品掺假后,其数量可以达到判处死刑标准的案件,应谨慎量刑
    2023-02-11
    145人看过
  • 未遂毒品犯罪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涉及的罪名不同认定标准如下:1、走私毒品罪。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时即为既遂,否则为未遂。2、贩卖毒品,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3、运输毒品的,行为人以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为目的,开始运输毒品时,是运输毒品罪的着手,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到达目的地时,属于犯罪未遂。4、制造毒品罪。着手制造毒品后,没有实际上制造出毒品的,也是制造毒品未遂。犯罪未遂指的是什么?犯罪未遂指的是犯罪分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开始犯罪,未成功的。犯罪未遂的特点如下: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特定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未成功是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未完全实现,未完成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3、犯罪失败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
    2023-07-20
    202人看过
  • 诈骗罪未遂情况怎样判?
    一、诈骗罪未遂情况怎样判?1、诈骗未遂涉嫌犯诈骗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诈骗不仅仅是按流水量刑诈骗是按流水来定罪量刑,但确定最终刑事处罚的时候不仅仅考虑流水,具体数额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状况有所不同,数额在3000到10000的量刑较轻;三万到十万的则要处以更高的刑罚。五十万以上的,则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二、怎么理解诈骗未遂?1、诈骗未遂也即已经着手实施诈骗行为,但由
    2024-01-27
    459人看过
  • 我国毒品犯罪的具体特征,毒品犯罪未查获毒品能认定吗
    我国毒品犯罪的具体特征有社会危害性、有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毒品犯罪未查获毒品能认定,前提是有足够的证明能证明犯罪行为人的犯罪的事实和行为等。一、我国毒品犯罪的具体特征我国毒品犯罪的具体特征: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二、毒品犯罪未查获毒品能认定吗毒品犯罪虽然未查获毒品的,但是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构成毒品犯罪的,可以认定为犯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
    2023-06-05
    461人看过
  •  毒品走私未遂罪如何认定?
    贩卖毒品未遂罪的判断包括以下几点:1.在公安的控制下交付,已经进行交易或正在进行的,将被认定为未遂;2.当毒品进入交易状态并在交易谈判中被抓获时,将被认定为未遂;3.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知道交付的毒品是假药,那么将被认定为未遂;4.如果毒品交易后被买方退回,那么将被认定为未遂。毒品的实际交付行为是确定贩毒是否既遂的标准,毒品的实际交付不认定为未遂。贩卖毒品未遂罪的判断如下:1.在公安的控制下交付,已经进行交易或正在进行的,将被认定为未遂;2.当毒品进入交易状态并在交易谈判中被抓获时,将被认定为未遂;3.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知道交付的毒品是假药,那么将被认定为未遂;4.如果毒品交易后被买方退回,那么将被认定为未遂。毒品的实际交付行为是确定贩毒是否既遂的标准,毒品的实际交付不认定为未遂。 毒品交易状态维度的贩毒未遂认定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
    2023-08-27
    311人看过
  • 怎样认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未遂与既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有四种行为方式,其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因行为方式而异。1、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输入毒品分为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入。陆路输入应当越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内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2、贩卖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贩卖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转移毒品后行为人是否已经获取了利益,则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3、运输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行为人以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为目的,开始运输毒品时,是运输毒品罪的着手,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到达目的地时,属于犯罪未遂;毒品到达目的地时是犯罪既遂,到达目的地后,即使由于某种原因而将毒品运回原地或者其他地方时,也是犯罪既遂。4、
    2023-04-18
    199人看过
  • 毒品走私罪:既遂与未遂的司法认定
    关于运输毒品罪未遂的认定是:当犯罪分子在自己意识清醒并且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运输毒品,是犯罪的情况下,从一个地方往另一个地方去运输毒品,关于对毒品已经从一个地方运出,已经开始着手开始了运输毒品(当行为人在运输毒品前所做的准备工作,这不算是着手开始了运输毒品,只有运输的毒品已经离开了起点的地方,才算是着手开始了毒品运输,但是在运输的过程中,排除犯罪分子因为自己意识到自己在犯罪而去终止这项毒品运输的过程的这种情况,而最终导致运输的毒品没有到达目的地,即在毒品在运输状态下被捕获了,这种情况被认定为是运输毒品罪未遂。关于运输毒品罪既遂的标准是明知是毒品,仍然运输,并运输到目的地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未遂的认定标准用公款未遂的认定: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2、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3、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为从事非法活动性、进行营利活动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
    2023-07-07
    188人看过
  • 怎样确定毒品犯罪的量刑标准
    一、怎样确定毒品犯罪的量刑标准毒品犯罪的量刑标准是:如果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毒品数量大的,判十五年有期、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少量的,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毒品犯罪的特征包括哪些毒品犯罪的特征包括: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三、毒品犯罪能缓刑吗毒品犯罪缓刑还是有可能的。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毒品犯罪中对犯罪情节比较轻的犯罪分子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关键看当事人是否适用缓刑的条件。毒品犯罪也可以判缓刑,只要符合条件。具体视情节而定。少量毒品交易,主动投案自首,法庭上认罪态度良好,有立功表现,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
    2024-01-06
    338人看过
  • 毒品犯罪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可以归纳以下几个特点:1、毒品犯罪涉及的罪名单一,均为贩卖毒品,且以零包贩毒为主。从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止,审理的毒品案19件24人。其中,零包贩毒和以贩养吸为18件23人,占毒品案件的94.74%和95.83%,其它1件1人,占毒品案件的5.26%和4.17%。案件涉及毒品总重约70多克,全部为毒品海洛因。2、毒品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比重及对毒品犯罪分子的重刑适用率较高。从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止,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共150件209人,其中,毒品案19件24人,占刑事案件的12.67%和11.48%,在各类刑事案件中排名3位。在判决给予刑事处罚并发生法律效力的24名毒品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十五有期徒刑5人,占20.83%;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9人,占79.17%。重量适用率
    2023-06-11
    272人看过
  • 如何处理未遂的毒品犯罪行为
    贩毒未遂的处理是:在贩卖毒品数量大,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贩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少量毒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基础上,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贩毒未遂的认定在司法实务中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既是基于对既遂形态的行为犯量的规定性,同时也是由主客观相统一的严格犯罪构成要件所决定的。认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需要用主客观犯罪构成要件相一致来认定。即认为:贩卖毒品的当事人在主观上要具备贩卖毒品的意图,也就是主观犯意构成,同时还需要其已经在客观上实施了有偿的毒品转让行为,就是客观的构罪要件,这两个要件是认定贩卖毒品罪既遂的主要标准。在法律上对于贩毒未遂的认定主要还是需要看是否有着将毒品交付出去的意图并且是否已经付诸行动只是没成功,而只要
    2023-07-06
    238人看过
  • 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的情况吗
    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行为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一、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
    2023-04-04
    41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毒品犯罪
    相关咨询
    • 毒品犯罪中的犯罪未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8
      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非以贩卖为目的所持有的毒品,比如祖传所得、接受赠与所得、或者通过违法犯罪行为(盗、抢、骗等)所得等,如果行为人有贩卖行为,则依据毒品是否实际交付给对方,已经交付为既遂,未及交付为未遂。
    • 毒品犯罪的既遂未遂和加重未遂各自怎么认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30
      毒品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是按照毒品的数量给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 购买的毒品未收到可否认定犯罪未遂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3
      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非以贩卖为目的所持有的毒品,比如祖传所得、接受赠与所得、或者通过违法犯罪行为(盗、抢、骗等)所得等,如果行为人有贩卖行为,则依据毒品是否实际交付给对方,已经交付为既遂,未及交付为未遂。
    • 持有毒品犯罪未遂怎样处理呢?又是怎样认定的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1
      非法持有毒品罪未遂怎么认定: 1、为吸食而购买毒品,与卖方约定交易地点后尚未见面,在路途中即被抓获的,因其尚未与卖方进行实际交易,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未遂。 2、接收藏匿有毒品的邮包,到手后被抓获是既遂,邮局工作人员核实收件人身份后,放到柜台上,接收人未及接触邮包时便被公安人员抓获的,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未遂。
    • 未遂传播毒品罪的认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7
      1、犯罪行为人的行为若被认定为构成运输毒品罪的未遂,其应当实施了运输毒品的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