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房屋卖方没有转移所有权,买方可以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卖方履行过户手续。出卖方要按约定办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但如果出卖方收取价款后,不愿意给买方办过户登记手续,买方可以诉请法院强制卖方履行登记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房屋卖方没有转移所有权,买方可以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卖方履行过户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方要按约定办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卖方收取价款后,不愿意给买方办过户登记手续,后经买方请求,卖方仍拒绝协助登记的,那么买方可诉请法院强制卖方履行登记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房 屋 卖 方 不 过 户 可 以 诉 讼 吗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24条和《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然而,卖方是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因此,房屋卖方不过户的情况下,买方仍然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卖方逾期不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另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也明确规定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为买方提供了法律支持。因此,房屋卖方不过户的情况下,买方可以诉讼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卖方是否转移所有权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如果卖方逾期不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和《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买方仍然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房屋卖方不过户的情况下,买方可以诉讼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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