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采光权的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8:00:08 460 人看过

农村跟城市一样是有采光权的,一些农民在房屋建造的过程中,发现相邻的房屋影响到了自己的采光,这时双方就会开始有争议,也可能会影响到邻里之间的关系。如因采光权发生纠纷的话,就需要靠法律来解决。那么,关于农村采光权的纠纷怎么处理?

关于农村采光权的纠纷怎么处理?

像采光权这类属于法律上所说的物权,是基于房屋的相邻关系而产生的,对方建设仓库墙面挡住了你们的大部...被诉对象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是出租房屋的,可以将出租人(所有权人)及承租人列为共同被告。

采光权纠纷应去哪个法院起诉?

相邻关系纠纷系因不动产物权引发的纠纷,故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采光权纠纷受侵权方有举证责任吗?

采光权纠纷案件的原告,应当是其所有或承租居住的房屋被新建筑物遮挡,导致采光受阻或不能采光。此外,只有原有采光权利正在或即将受到侵害的,方可成为原告。如果权利人在购买房屋时,已经明知存在其他建筑物遮挡房屋采光的,购房人不得以其房屋被其他建筑物遮挡为由提起侵害采光权诉讼。相邻的建筑物之间,特别是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当按照有利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对于私自搭建临时建筑,导致他人采光减少的,应当认定是侵权。

采光权纠纷是侵权纠纷的一种,应当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主张受到侵权的一方应当承担证明侵权方存在侵权事实的责任;对于侵权方而言,应当承担证明其没有造成对方采光权损害的责任。

在举证责任分配中,应当注意到,侵权的建筑物是否经过合法的行政审批不是侵权与否的判断标准,即不论建筑物是否经过合法审批,只要造成采光权事实上的侵害,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采光权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笔者认为,由于相邻关系属于所有权的范畴,有关所有权的请求权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其次,侵害行为呈一种持续存在的状态,亦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采光权诉讼中,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笔者认为,采光权虽涉及人格利益方面的内容,但其性质毕竟是从不动产所有权派生出的财产性利益,不属于人格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无法律依据。

如解决农村采光权的纠纷受到不当的对待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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