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和合同期一样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5 21: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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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签订劳务协议的周期及实际服务期其实并非同一概念。前者,即为合同规定的有效期限;后者,则代表了员工为雇主服务的最短期限,此项期限通常由双方共同协定并决定。劳务协议的期限是从协议正式生效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止于协议到期与结束的时刻。同时,还有一个特殊情况需要加以探讨,那便是在某些特定情境下,例如员工接收到雇主所提供的特定待遇(特训、进修等)时,他们可能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为雇主服务的最低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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