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领养孩子新政策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需注意的是,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所需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四)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要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五)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提交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送养人提交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或单人照片。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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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就是将他人的小孩收为自己的子女,领养的小孩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领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便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 一是在领养人和被领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 二是对被领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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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新政策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6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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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收养孩子政策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2北京收养孩子政策收养子女首先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北京市计生条例。其次,收养人是否有无子女,收养人夫妻双方年龄、生活来源、身体健康情况、是否有固定的合法住所,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的能力,被收养人年龄不能超过14周岁,收养手续是在北京办理的还是外地办理的,收养子女是否已经满两年以上等等,收养的子女户口是否在儿童福利院集体户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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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北京落户政策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3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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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收养孩子户籍政策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8(一)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二)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三)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四)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五)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六)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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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收养孩子政策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1第十条第二款: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十五条第一款: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