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房屋补偿时有哪些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09:32:37 393 人看过

一、房屋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负责征收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负责征收的市、区人民政府应提供多种房源用于产权调换,安置房应当产权明晰、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

二、特殊群体的补偿

征收领取本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被征收人的房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1、属于被征收人的私有住宅房屋;

2、被征收人在他处确无住房;

按市场评估价不足以让被征收人购买建筑面积50平方米类似的住宅房屋。由负责征收的市、区政府购买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免交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内的房屋差价。

三、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安置

经住房保障机构认定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自愿选择保障性住房的被征收人,由负责征收的市、区人民政府优先给予住房障。

四、设有抵押权房屋的补偿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双方协议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达不成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抵押人可以变更抵押物

五、未经登记房屋的补偿

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由负责征收的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依法按照相关程序,出具认定结论,按照认定结论结合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2日 2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债权相关文章
  • 国有土地拆迁补偿的补偿标准有哪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征收人应提供用于产全调换的房屋,并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在拆迁时可以自主选择要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很难找到自己的房子和土地,因为他们有大量的员工和良好的利润。很有可能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替代房屋和土地会面临解散。货币补偿只是对企业损失的补偿,并不能解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因此,企业可以要求政府进行产权调换。在实践中,一些政府与企业谈不拢,最终下发了征收补偿决定,给予被征收企业一次性货币补偿。被企业以剥夺其选择补偿方式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撤销征收补偿决定。因此,企业在征收中应该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补偿方式。当然,企业选择的补偿方式不一定会赢得政府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在专
    2023-08-08
    477人看过
  • 城中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时,得按国有土地上房屋计算补偿
    国家为了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需要征收城市中的农村集体土地,其目的是为了使得城市建设更加显得一体化、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的竞争力,那么对于这些土地的征收可以获得哪些补偿呢?所涉及到拆迁款应当怎么认定呢?下面就由即明拆迁律师结合相关案例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我们先看一个“城中村”房屋拆迁案例:拆迁户买安置房需补差价【案例】最近,陈先生所处市中心的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收,这属于典型的“城中村”征地拆迁情况,该家庭拥有一处300平方米的宅基地房产,并向村中其它人士购买了一处500平方米的房屋,但并未办理过户手续。由于地处市中心,周边房价普遍高达12000至13000之间。根据当地2013年发布的拆迁补偿政策,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按照每平方米600多元的价格进行拆迁补偿,住户可以选择安置房安置,按照户口人均30平方米赔偿,但对于户口不在本地的配偶按照20平方米赔偿。购买安置房时,对于补偿面积内的按照6
    2024-01-26
    220人看过
  • 杭州国有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最新)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的通知一、文件制定背景(一)目的意义经对杭州市区上一年度租赁房屋市场平均价格、搬家费用进行测算,2015年度我市城市房屋租赁市场行情与上一年相比有小幅上升,搬家费用标准也有上调。为保障我市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二)政策依据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2.《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人大公告(2014)14号)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一)主要内容。1.适度上调临时安置费标准。经测算,我市各类地段等级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价格与上一年度相比有小幅上涨,住宅、综合用房一至五类地段上调约5%,六至九类地段上调约10%,十至十二类地段上调约15%,商业
    2023-05-10
    369人看过
  • 分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的原因有哪些
    土地都是国家的,为什么还要分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说到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要先来说一下我们国家的经济体制。自建国以后,我们国家就开始了社会主义改造,通过社会主义国有化、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把所有的生产资料都划为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而社会主义公有制就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所谓的全民所有制就是指全体劳动人民作为一个共同体,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其产权具有不可分性,由全体劳动人民作为一个共同体共同行使产权。现阶段,主要是以国家所有制作为全民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全民财产权。而集体所有制是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的形式之一,与国有制相比,集体所有制的不同特征主要是生产资料公有的范围不同。根据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另外,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
    2023-05-04
    189人看过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必须“补偿先行”
    国务院21日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新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新条例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新条例还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23-06-10
    338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有那些原则?
    我国征地补偿安置中具有的原则是:1、被征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不能因征地而降低;2、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3、不能达到原先生活水平,各地区政府应增加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4、征地补偿应做到同地同价;5、依法律法规进行征地补偿安置,不得违规操作。云南宣威征地补偿安置原则是怎么样?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国土资源部称这是该部首次明确对农民房屋拆迁安置原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表示,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国土资源部称,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涉及土地、规划、建设、户籍、民政管理等多方面,同时也关系到社会治安、环境整治以及民俗民风等社会问题。为此,《通知》明确房屋拆迁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同时《通知》提出,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
    2023-08-12
    312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原则
    法律综合知识
    (1)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2)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民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具体计算可以参考以下公式:(被拆除房屋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民,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具体计算可以参考以下公式:(被拆除房屋重置单价
    2024-04-25
    184人看过
  • 在我国土地流转有哪些补偿
    一、在我国土地流转有哪些补偿?农村土地流转国家补偿标准有: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5、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6、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7、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
    2024-01-25
    105人看过
  • 土地登记有哪些类型和原则
    土地登记的5种类型按登记的时间和任务不同,土地登记的类型可分为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其他登记。土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需要进行土地总登记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从未进行过土地登记的地区,二是原有登记需要全面更新的、如大规模土地整理或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需要对原已登记过的区域进行全面的重新登记。初始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确权。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变更登记是指已经登记的土地权利以及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对变化内容进行的补充和修正。可见,变更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注销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其他登记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和查
    2023-06-15
    430人看过
  • 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有哪些?
    土地纠纷处理的一般原则1、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2、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3、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4、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5、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
    2023-06-03
    182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时安置补偿费包括哪些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安置补偿费包括哪些?(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二、征收国有土地时安置补偿方式有哪些?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被征收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的补偿款可以等于或高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2、产权调换。所谓产权调换,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用自己购买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权补偿给被征收人,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用于产权补偿的价值进行差价结算的
    2023-06-15
    253人看过
  • 国有土地企业厂拆迁有哪些补偿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二、厂房重置成新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三、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
    2023-03-19
    365人看过
  • 房屋补偿标准在国有土地上的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农村宅基地与地上房屋补偿标准是多少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部门测绘数据为基础补偿,依法支付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及搬迁费、困难补助及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2023-07-02
    336人看过
  • 房屋结构拆改有哪些原则
    1、对于“砖混”结构的建筑,凡是预制板墙一律不能拆除,也不能开门开窗房内特别是厚度超过24厘米以上的砖墙,一般都属于承重墙,不能轻易拆除和改造。如果盲目拆除会破坏房屋整体平衡,对于安全来说自然就成了问题,因此一定要注意这一点。承重墙如何擅自拆改会造成整个房间失衡,并且缺少支撑,这样时间长了就会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在进行主题拆改的时候,不动承重墙才是最好的选择。2、门框是嵌在混凝土中的,不宜拆除拆除门框的时候要注意,如果是嵌在混凝土中的,不要拆除,会降低门的安全系数,因此在进行门框改造的时候要注意,千万不要随意而为。不要因为门框影响美观就随意拆改,如果不想要原来的门,可以换门不换框,这样既能解决美观问题,还不会影响到安全,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3、阳台边的矮墙不能拆除或改变一般房间和阳台之间会有一道墙,有一门一窗,这些门窗是可以拆除的,但是窗户以下的门窗不能拆改,这是配重墙,拆除会导致阳台
    2023-05-03
    9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债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 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是债务人的亲属、朋友、公司等。 担保人可以为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也可以提供人的担保,如保证、抵押、质押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更多>

    #担保债权
    相关咨询
    • 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3
      关于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内容: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
    • 国有土地房屋标准.有房屋补偿.没有土地征用补偿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会有针对此次拆迁补偿的政策公告的。你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可以致电律师咨询。
    • 国家土地转让原则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政府补偿土地,原有房屋如何补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5
      各地补偿方式不统一,可以进行估价,可以进行置换,具体还要看当地主管部门给出的标准,安迪拆迁维权律师团为您解答。
    • 国有土地房屋补偿标准国家土地补偿标准国家土地补偿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30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用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依法征用的,应当对被征用人原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应当按照被征用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平均价格进行补偿。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用决定的,不得低于被征用人自征用决定之日起征用范围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3、对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被征用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