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可以确定抵押担保债权的最大金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0:03:55 155 人看过

如何确定最高抵押额担保债权的原因。实践中,为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债权数额确定权,抵押人处于不利地位;为防止抵押物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抵押人一般愿意就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债权的确定期限达成协议。因此,债权确定期间的约定是最高额抵押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事人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自行确定。这里我们需要区分两组概念:一组是债权期限和当事人约定的最长抵押期限。前者是指最高额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约定的确定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数额的时间;后者是指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的期间。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最长抵押期限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相一致。实践中,当事人可能对债权的确定期限没有约定,或者即使有约定,约定的期限也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的确定时间?国外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规定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可以随时要求确定抵押权最高额所担保的债权数额;二是规定抵押人可以随时要求确定最高抵押额所担保的债权数额;一是规定确定债权的法定期限。例如,根据日本民法典规定,最高额抵押权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定之日起三年后,可以请求确定原债权。本法采用第二种方式,明确规定对债权的确定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自最高额抵押权设定之日起两年后,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应当请求确定债权。第三,新的债权不能发生。

在新的债权不能发生的情况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也确定。本文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连续交易的终止。以最高抵押额为连续交易提供担保的,连续交易的终止日为确定债权数额的时间。第二,当事人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限或者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债权确定期限尚未达到的,也应当确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最高额抵押权基本法律关系的消灭导致了新债权的无法实现。比如,在连续的贷款交易中,借款人严重违约导致贷款合同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终止,新的贷款行为自然不会发生。当这种关系终止时,最高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自然确定。在这种情况下,确定债权数额的时间不受约定期间或者法定期间的影响。第四,抵押物在最高额抵押期间被法院查封、扣押的,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格,直接影响金额最高的抵押权人债权利益的实现。为保障自身利益,抵押物被查封、扣押时,数额最高的抵押权人一般希望能尽快确定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此外,查封扣押抵押物,实际上切断了抵押物与有担保债权的关系,也脱离了最高额抵押人和最高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影响和控制。因此,无论是从保护最高额抵押权人和其他债权人利益的角度,还是从稳定担保关系的角度,都应该确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数额即债务数额。应当注意的是,因抵押物被查封、扣押而确定有担保债权数额的,数额最高的抵押权人仍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有担保债权数额,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一般债权和其他担保权益。债务人和抵押人可以在最长抵押期限内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债务人、抵押人破产或者被撤销的直接法律后果是债务人、抵押人进入破产或者清算程序。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受理破产申请时视为到期。有息债权的利息,自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算。根据本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债务期限是实现最高额抵押权的法定理由,债务人宣告破产时,应当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务数额;抵押人进入破产程序时,其全部财产(包括最高抵押财产)由破产管理人占有和控制。但是,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益的债权人,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抵押人被宣告破产,这就需要确定以抵押物的最高数额担保的债权。同样,当债务人或抵押人被撤销时,债务人或抵押人需要在进入清算程序时确定担保债权的数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权的担保数额可以是不确定的吗
    一、抵押权的担保数额可以是不确定的吗抵押权的担保数额不确定是不可以的,属于无效担保合同。保证合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有明确的保证意思。即保证人必须明确表达对某一债权债务愿意以自己的财产担保债务履行的意思表示;2、被担保主债权已经确定或可以确定。即保证合同的标的应当是特定化的、数额可以确定的、已经成立并合法有效的债权。二、抵押权的作用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实践中最理想,被广泛使用的担保形式,因为它的担保效力最可靠,而且能充分发挥担保财产的作用,既然抵押物不转移其占有,那么它既可以发挥其担保价值,也可以由所有人继续使用并发挥它的使用价值,取得的收益亦可以清偿债务,这样就使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最充分的保障。基于抵押权这种区别于其它担保物权的优势,使抵押权在市场经济中对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良性运转起着促进和保护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有序的深入和发展,抵押权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青睐,成为最常见、最常用
    2023-06-08
    242人看过
  • 哪些情况能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情形如下: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4-05-18
    488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事由应该怎样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意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债权确定的期间进行约定。所以,对确定债权的期间进行约定是最高额抵押合同的重要内容。当事人约定的确定债权期间届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即自行确定。这里需要区分两组概念:一是当事人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与最高额抵押权的存续期间。前者是指最高额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约定的,用以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额的时间;后者是指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期间,根据本法第202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最高额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致。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
    2023-02-23
    417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大于抵押金额产生的抵押权纠纷可以起诉吗
    最高额抵押大于抵押金额产生的抵押权纠纷可以起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第四百二十一条【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转让】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二十二
    2023-03-20
    437人看过
  •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与抵押登记
    从国外立法例及最高额抵押权的特性看,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可以基于当事人约定的原因而确定,也可基于法律规定的原因而确定。一般地说,确定原因有以下几种:1.当事人之确定请求。2.决算期届至。3.债权发生的可能性消灭。4.抵押物被强制拍卖。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怎么办?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意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债权确定的期间进行约定。所以,对确定债权的期间进行约定是最高额抵押合同的重要内容。当事人约定的确定债权期间届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即自行确定。这里需要区分两组概念:一是当事人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与最高额抵押权的存续期间。前者是指最高额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约定的,用以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
    2023-03-11
    134人看过
  • 约定时间不明确的何时确认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
    一、什么是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情形。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的抵押人和债务人可以不是同一人。二、最高额抵押有什么特点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必须都是同一性质的债务。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双方要明确规定债权发生的原因。根据法律的规定,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因此,只有借款合同和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
    2023-02-20
    205人看过
  • 民法典中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事由的规定
    一、民法典中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事由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二、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是怎样的(一)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在抵押权设立时并没有确定具体的数额,只是确定了最高额和一定期间。在最高额抵押权没有确定时,债权额得随时增减变动,即使债权一度为零,也不因此影响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其仍对之后发生的债权发生效力。(二)最高额抵押合同约款的变更当事人设立最高额抵押合同后,可否变更合同的约款?理论上有不同的看法。认为
    2023-04-12
    140人看过
  • 如何处理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如何处理。实践中,为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债权数额确定权,抵押人处于不利地位;为防止抵押物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抵押人一般愿意就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债权的确定期限达成协议。因此,债权确定期间的约定是最高额抵押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事人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自行确定。这里我们需要区分两组概念:一组是债权期限和当事人约定的最长抵押期限。前者是指最高额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约定的确定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数额的时间;后者是指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的期间。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最长抵押期限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相一致。实践中,当事人可能对债权的确定期限没有约定,或者即使有约定,约定的期限也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的确定时间?国外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规定抵押
    2023-05-08
    189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有关内容能变更吗
    一、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有关内容能变更吗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有关内容能通过协议变更。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即变更内容无碍于其他抵押权人权利的行使,则无须征得其同意;而若变更内容有碍于其他抵押权人权利行使的,则非经其书面同意而不发生法律效力。二、最高额抵押后可否二押最高额抵押后不能二押。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借款合同与商品交易合同均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当事人转让的,转让无效。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
    2023-05-06
    144人看过
  • 最高额质押的主债权金额何时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如老王以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与银行签订3年期可担保30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并于2018年10月10日银行发放贷款100万元,期限1年,当该笔贷款于2019年10月9日到期时,该笔债权就确定化了。2、双方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此处需注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指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均未约定债权的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发生此种情形的概率极小;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而非最高额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这里需注意有一定的时间差。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譬如上述案例,老王与银行签订了3年期可担保30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担保,2018年10月10日向银行借款300万元,期限3年,且老王与银行书面约定3年内只需归还利息,并承诺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此时
    2023-03-29
    368人看过
  • 确定抵押房产担保的债权方法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包括:1、主债权;2、是利息;3、延迟利息;4、违约金;5、损害赔偿金;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履行担保债务提供担保财产的,应当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优先受偿担保财产。所抵押房产的条件以房屋为抵押而向他方贷款的情况很常见,民间借贷主要以双方合意为主,而向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贷款,一般需要符合银行规定的基本条件。这里就简单介绍一下以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的条件。第一,借款人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二,借款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第三、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第四、抵押房产有房地产证,产权明晰,可上市流通;第五、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一般包括(一)借款人年龄在18-55周岁一般房屋抵押贷款额度为房产评估价格的50~70%(部分银行可能会有所增加)
    2023-07-02
    129人看过
  • 2023民法典的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转让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转让有什么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一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债权转让无法转让的情形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向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二节 
    2023-01-17
    263人看过
  • 债务人抵押怎么才有效,最高额抵押权怎么确定
    一、债务人抵押怎么才有效1、债务人抵押财产担保怎样才有效,要依据抵押的财产而定,如果是抵押房屋等不动产的,要办理抵押登记才生效,如果是不需要抵押的财产,一般签订抵押合同后生效。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最高额抵押权怎么确定所谓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是指因某一事由的出现而将原本不确定的最高额抵押权确定化的过程。很多原因可能导致最高额抵押权确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被担保的债权已经没有继续发生的可能。最高额抵押构成要素中的原因交往合同是设定最高额抵押的根本,也就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设立最高额抵押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债务
    2023-04-19
    270人看过
  • 如何确定房产抵押最高债权数额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我国“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当事人不能对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设定抵押。在我国,有名合同主要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除了法律规定的这些有名合同可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之外,其他合法有效的无名合同也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
    2023-02-27
    41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那里有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23
      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意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债权确定的期间进行约定。
    • 2022年那种情况可以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9
      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意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债权确定的期间进行约定。
    • 什么叫作是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09
      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
    • 具备哪些条件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确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法律 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
    • 按最高额抵押权的金额确定债权数额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9
      我是平安个贷经理。抵押登记也叫顺位抵押,意思是按照顺序办理抵押。在借贷方无力还款时,法院一般按照抵押登记顺序进行债务清算,及第一个抵押优先清算,有余额也第二抵押进行债务结算。最高额抵押则将这个一般执行变成固定的,若有债务就必须偿还第一抵押,不用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