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动产坐落变化登记注意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1:41:36 267 人看过

南京不动产坐落变化登记需要注意以下材料:境内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交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等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

不动产登记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对16种不动产登记实行收费减免优惠:

1、减半收取登记费:包括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等4种情形;

2、免收登记费:包括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等8种情形;

3、只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包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等4种情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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