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通知书和立案告知书的区别
立案通知书和立案告知书没有任何区别,二者只是说法不同而已,实际都是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包括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立案回执单说明已经立案了,立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立案了。
二、案件立案后要如何处理
案件立案后的处理如下:
1.公安机关可以先刑事拘留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人。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公安机关逮捕后的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3.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4.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有明确的犯罪事实、充分的证据,并写出起诉意见,并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三、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如何
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是:客观上存在犯罪事实,即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犯罪的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属于立案机关的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二节 立 案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n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n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
立案告知书是立案了吗
140人看过
-
解读立案告知书
123人看过
-
立案告知书是否会通知嫌疑人?
161人看过
-
立案通知书的描述
435人看过
-
法院关于受理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的解释
191人看过
-
立案通知书是什么意思立案通知书是什么意思
456人看过
-
谁有立案告知书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21、在刑事案件中,立案告知书也可以叫《立案回执单》,一般是给报案人的。 2、在民事案件中,立案告知书也可以叫《受理案件通知书》。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查,接受了立案,会给出相应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有些法院图省事,只开具一张诉讼费缴纳票据,这个票据不能证明案件已经受理,可以拿着票据找到立案的法官,要求其再开具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 3、刑事案件受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出具回执,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
立案告知书告知对象是谁上海在线咨询 2024-04-25立案告知书告知对象是案件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会通过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立案告知书中告知对象即案件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一般是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
如何在法院立案通知书上通知被告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06法院在立案后,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一般情况下,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签收。
-
立案告知书何时发下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9一般情况下,在七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接到犯罪线索,需先审查,再决定是否立案。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有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 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应当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
-
立案通知书是什么意思立案通知书是什么意思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0在刑事案件中,立案通知书也可以称为立案收据,一般是给举报人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收据。立案收据是指报案机关(公安局)接受报案人的报案,并给予报案人的收据。立案收据主要包括举报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件、受理人员、联系电话和立案时间。也就是说,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受理,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在民事案件中,对于原告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