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违法讯问笔录无效吗,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9:40:25 406 人看过

一、强制措施违法讯问笔录无效吗

强制措施违法的,讯问笔录并不一定无效。如果讯问是依法进行的,讯问笔录交由犯罪嫌疑人核对,确认没有错误后,嫌疑人笔录上签名确认的,讯问笔录一般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第一百二十二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第一百二十三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二、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

(一)拘传。

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三)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住处,依法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

(四)拘留。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五)逮捕。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发生社会危害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违法的,如果讯问没有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讯问笔录由嫌疑人签名确认的,讯问笔录一般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必须执行强制措施才能讯问吗
    一、必须执行强制措施才能讯问吗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执行强制措施才能对嫌疑人进行讯问,对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嫌疑人,也可以传唤其到指定地点进行讯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
    2023-04-18
    68人看过
  • 强制措施第一次讯问算自首吗
    一、强制措施第一次讯问算自首吗第一次讯问嫌疑人时,如果当事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按自首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二、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是什么1、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2、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
    2023-04-18
    189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违法的处理措施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有错误的,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申请国家赔偿。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经其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一些临时性的强制手段和对证据的保全手段,称作行政强制措施。但如果是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造成损害还需要赔偿。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根据行政强制措施权限内容的不同,明确规定了4类行政强制措施,并设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在实践中,行政强制措施手段多种多样,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处置财物,进入住宅、场所3类。(一)限制人身自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限制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一是行政相对人处于醉酒、精神病发
    2023-08-07
    322人看过
  • 释放后原强制措施还有法律效力吗,强制措施的特点
    一、释放后原强制措施还有法律效力吗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撤销案件,嫌疑人被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释放后强制措施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二、强制措施的特点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2023-06-28
    203人看过
  • 法院强制措施如何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一、法院强制措施如何执行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处罚措施,如果不执行的,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
    2023-06-15
    320人看过
  • 强制措施只有警察采取吗,刑事强制措施的时限要求
    一、强制措施只有警察采取吗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只有警察能采取,人民法院、检察等司法机构,对犯罪嫌疑人也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二、刑事强制措施的时限要求1、拘传。是司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2、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
    2023-04-18
    17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
    1、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犯或已决犯采用的,即其适用对象只能是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有重大犯罪嫌疑有可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人。2、而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或具有自我危害性,或虽对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有危害性,但其主观没有恶性,或基于紧急情势,而对其财物施以强制的财物或权益的所有人、使用人等相对人,总之,不是对有犯罪嫌疑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由法律设定好的一种约束性的措施,具有法律效力,其他情况下个人不能够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一、刑事拘留有哪些特点?主体唯一性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
    2023-03-09
    453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控制途径呢
    刑事强制措施失范现象控制途径一、刑事强制措施的失范现象目前,我国对刑事强制措施的具体适用由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解释规定,这些规定为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提供了标准,但有些刑事强制措施的规定仍不够具体,适用的随意性较大,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时产生了失范现象。司法实践中的刑事强制措施的失范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一)没有立案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受“重实体轻程序”观念以及破案率等因素的影响,刑事拘留措施在适用中存在没有立案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现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又规定了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由于侦查机关内部对破案率的考核非常严格,办案率往往与奖金挂钩,办案单位就采取不破不立的方式提高破案率,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
    2023-06-14
    151人看过
  • 解除强制措施保留多久,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一、解除强制措施保留多久解除强制措施保留三十天,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强制措施的解除,是指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因发生了法定事由,没有必要继续适用强制措施而决定予以撤销的诉讼行为。对不同性质财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分析查封、扣押措施是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的暂时性控制。二、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
    2023-06-25
    230人看过
  • 未采取强制措施可否进行讯问
    可以。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一、口头传唤的程序及时间怎么规定?口头传唤的程序及时间是这样规定的:1、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2、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二、拘传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多长时间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
    2023-03-22
    150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是什么,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少?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很显然,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司法机关必须享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但是,由于刑事强制措施关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所以它又是一柄“双刃剑”,正确实施,就能准确、及时地完成惩罚犯罪的任务;而错误实施,则会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因此,各国对刑事强制措施的采用均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和程序。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二、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刑诉第92
    2023-06-14
    111人看过
  • 办理刑事案件有哪些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六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023-06-11
    278人看过
  • 财物收缴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一、财物收缴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财物收缴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属于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实,并不是对任何行政强制措施不服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具有可诉性,主要取决于该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关系。具体讲,需要区别不同形
    2023-06-17
    16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期限,刑事强制措施与刑罚的区别?
    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期限是不同的,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传唤拘传另有法律的相关规定,刑事强制措施与刑罚的区别在于适用目的、适用对象以及适用的法律。一、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期限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期限有以下规定: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刑诉第92条自传唤后次时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期限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4.对犯罪嫌疑人拘传的期限刑诉第92条自拘传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5.对被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是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二、刑事强制措施与刑法的区别强制措施和刑罚区别:1.适用的目的不同。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2023-06-05
    25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相关咨询
    • 管制是刑事强制措施吗刑事强制措施有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23
      管制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
    • 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必须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5
      刑事强制措施不必适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 什么是刑事强制措施,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有哪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1
      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1.拘传,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3.监视居住,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
    • 留置措施是否属于司法强制措施司法强制措施的类型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9
      留置措施不是司法强制措施,而是监察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司法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只包括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由监察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保留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
    • 什么是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6
      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措施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