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0:22:23 293 人看过

1、“男性强奸男性”,“女性强奸女性”如何定罪?猥亵是性交以外的性行为,因此所谓的“男性强奸男性”、“女性强奸女性”并不属于强奸,而是强制猥亵,所以按照修九,那么上述行为应该定强制猥亵罪

2、女性强奸男性如何定?如前所述,强奸罪的对象同样不应该限于女性,近年来男性被强奸的案件不断见诸于媒体,这也是平等保护男性性权利的应有之义,猥亵男性的行为尚需犯罪化,举轻以明重,强奸男性的行为更应该犯罪化,修九应该顺带将刑法第236条的“强奸妇女”修改为“强奸他人”。既然没有修改,司法又不能等而不判,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在刑法未修改强奸罪的情况下,应作如下认定:如果被害人是成年男子,则只能定强制猥亵罪;如果被害人是男童的,则定猥亵儿童罪

3、其他恶劣情节的认定。其他恶劣情节,一般需要考虑是否多人、多次;是否导致被害人身体伤害如轻微伤以上后果;导致被害人自杀自残等。具体情况有待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

一、刑法修正案九猥亵修改内容

1、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主要修改了两点:

(1)、将猥亵罪中的“妇女”修改为“他人”,被猥亵的对象将不仅限于女性,男性也可能成为该罪中的被害人勒。

(2)、第二款的情节加重犯的范围扩大了,增加了“其他情节恶劣”。

2、将猥亵的对象扩大到男性,这是性权利保护平等化的必然要求,早在2011年笔者就撰文建议建议:将刑法第237条第一款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参见《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之间:猥亵型犯罪的立法完善》发表于《人民检察》2011年第14期),修九实质上采纳了这样的建议。

我国刑法当时将男性排除在犯罪对象之外,其原因无非是考虑到妇女和儿童在生理、身心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有必要予以特殊保护,以体现我国一贯重视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但是时至今日,已经与社会现实不符,急需修改。一方面,性权利应该受到平等保护,性权作为基本、普世人权,对性权利的男女平等保护已经得到国际公约的认可。

世界上多数国家刑法均没有将强制猥亵罪(包括强奸罪)的对象限定为妇女。另一方面,时至今日,男性的性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件已经发生。需要顺便指出的是,强奸罪的对象同样不应该限于女性,近年来男性被强奸的案件不断见诸于媒体,这也是平等保护男性性权利的应有之义,猥亵男性的行为尚需犯罪化,举轻以明重,强奸男性的行为更应该犯罪化,也建议将刑法第236条的“强奸妇女”修改为“强奸他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1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刑法修正案九新规解读
    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增加不少新的规定,将在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私藏恐怖主义书籍,虐待老幼病残等9种常见行为,列入刑事处罚范围。1社交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如今,在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台上,网友发布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刑法修正案(九)》为此在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2聚众扰乱医院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在医疗纠纷中,有的病人家属为了多拿钱,往往找“医闹”出面去医院施加压力,这时医院也往往多掏点钱,以尽快息事宁人。对于这种情况,《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一条规
    2023-06-02
    481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实施时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14年10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2月3日,草案公开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作了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审议稿)》。2015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日期截止到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一、最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23-03-25
    468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反腐重拳
    一、提高行贿犯罪从宽处罚的门槛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将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修改为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检举揭发行为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免除处罚。人们一般痛恨索贿受贿行为,却认为行贿人多是被动一方,属于弱势群体。这种社会认知导致了一种恶性循环,形成一条衍生权力腐败的犯罪链,使腐败现象屡禁不绝。过去,刑法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明显轻于受贿罪,导致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重受贿、轻行贿现象,惩治贿赂犯罪时一手硬、一手软,若不及时加以纠正,势必不利于惩治腐败犯罪。二、增加向领导干部亲属等关系密切人员行贿的犯罪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增加规定,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亲属等关系密切人员行贿的犯罪。草案增加了向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密切人员行贿的犯罪处罚规
    2023-02-27
    298人看过
  • 刑法典包括修正案九吗
    法律综合知识
    包括。刑法修正案九是刑法典的内容之一。刑法有三个渊源,也就是三个表现形式,分别是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刑法典包括刑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包括九个修正案。《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024-04-19
    175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网络造谣
    一、施行。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开始施行。网络传谣、泄露个人信息等行为正式入刑。中国传媒大学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教授表示:“《刑九》为网络行为划出了底线,对保障国家网络发展将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二、《刑九》规定(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这是《刑九》有关网络安全的修改中意义最重大的一条,“个人信息权是否是一种人格权一直有争议,而如今刑法已经给出了肯定的答案。这个修改会影响到正在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保护的内容”。据朱巍介绍,我国现行涉及公民信息保护和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将近200部,但相关刑事保护仍然欠缺。目前,我国没有关于
    2023-03-25
    268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两高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刑法修正案》(九)和“两高”解释,对《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贿赂犯罪规定进行了修改,对贪污罪具体数额部分进行泛化,改成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具体根据案件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量刑。刑法修正案九两高解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2-07-11
    84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有多少死刑?
    一、死刑适用罪名(一)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武装叛乱、暴乱罪4、投敌叛变罪5、间谍罪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7、资敌罪(二)危害公共安全罪(13个)1、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2、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3、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4、投放危险物质罪(原投毒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第1、2条)5、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6、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7、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8、劫持航空器罪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10、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5条第2款)——25条第
    2023-03-31
    178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中贪污数额,情节如何认定
    一、贪污受贿罪“数额、情节”如何把握贪污、受贿罪的定罪处罚标准,《刑九》主要作了两个调整:一是取消贪污、受贿罪定罪处罚的具体数额规定,代之以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这样较为原则的规定,具体的数额标准交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掌握,或者“两高”制定司法解释予以确定。二是改变单纯“计赃论罚”的做法,代之以“数额情节”的规定,突出数额之外其他情节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这两个调整的重要性在于,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司法中严重存在的罪刑失衡问题。罪刑失衡,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重刑集聚、轻罪重罚。原《刑法》规定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就应当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随着实践中大数额贪污、受贿案件的不断增多,刑罚细分受到严重抑制,十万元以下的可能是一万元1年,十万元以上的则可能是一百万元甚至数百万元1年,贪污、受贿十万元和数百万元在判罚上并无实质性不同,轻罪重判问题突出。二是唯数额论,轻重失衡。影响贪污
    2023-06-03
    207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二审稿修改的法定刑包括哪些
    1、违规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于违反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一审稿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二审稿增加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规定将在履职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出售的,从重处罚。2、组织、利用邪教等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对于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新增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增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且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也将入刑。3、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人士行贿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法定刑调整是,对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一审规定是2年以下、2-5年、5-10年三档,二审稿修改为3年以下、3-
    2023-02-26
    271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强奸的修改
    一个嫖宿幼女罪在网上抄的沸沸扬扬,重点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同时,性侵未成年人,相比普通强奸更令人痛恨。此次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强奸的修改,主要是删除嫖宿幼女罪,并入强奸罪,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此次刑法修改的焦点之一是取消嫖宿幼女罪,今后对此类行为一律适用刑法中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当时增加该罪名的背景是,1997年前,司法实践中的一些个案显示,一些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育较成熟,谎报年龄且属自愿行为,在立法者看来将此类案子视为“强奸”并不妥当。但近年来随着司法实践中出现一些典型案例,围绕嫖宿幼女罪的争议较大,各方关于取消该罪名的呼声不断。强奸罪的量刑在3-10年,而嫖宿幼女罪以5年起跳,最高可判15年。既然如此,怎么体现出对违法者的“从重处罚”?实际上,强奸罪的罚则区分基本
    2023-06-03
    250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的要点总结
    一、一些常委委员和中央政法委、新疆等部门、地方提出,当前恐怖活动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刑法应有针对性地作出规定。法律委员会经同中央政法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建议对草案作如下补充:一是,将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并明确对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将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准备凶器或者危险物品,组织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人员联系,以及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等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三是,完善偷越国(边)境的有关规定,对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提高了法定刑。(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六条、第七条、第三十九条)二、草案第七条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作了修改。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和地方提出,实践中有的接送学生的校车管理不规范,严重超员、超速从而发生恶性事故,
    2023-04-28
    82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第一次审议
    2014年10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开始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一、第一次征求意见经过一审后,刑法修正案九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2014年11月4日—2014年12月3日为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间。在这段期间,有15096人参与了刑法修正案九的意见征求工作,而征求的意见条数高达51362条。二、刑法修正案(九)第二次审议2015年6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这是对草案的第二次审议。到目前为止,刑法修正案九已经经过了两次审议,不出意外,在第三次审议之后将通过并颁布实施。而通过的时间尚未确定,但是年内出台的可能性是极大的。(若在今年出台,那么最早是在8月,最迟则是在12月)三、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修正案经过第二次审议,现在进入第二次征求意见阶段。第二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15年7月6日—2015年8月5日
    2023-03-31
    322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医闹”可能入刑
    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再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其中,针对当前社会上医闹事件频发等问题,草案拟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6月25日《长沙晚报》)在法治社会,任何纠纷的处理,都需遵守一定的规则。具体到医患纠纷上,有了矛盾和冲突不可怕,只要依法按章处理,再棘手的事,都能找到最佳的处理办法,都能通过一个合理的出口寻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换言之,医患双方的正当诉求,都有表达的地方,都能依法得到保障。然而,医闹行为如何处理,缺乏具体的规则,当医闹没有构成具体伤害时,处理更是缺乏依据,特别是一些软性医闹,只闹心不闹事,纵使医生不堪其扰,可能也拿这些人没办法。法治社会不应允许存在这类空白。此次修法
    2023-06-08
    219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绑架罪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一、刑法修正案九绑架罪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刑法修正案九绑架罪司法解释规定认定被认定为是绑架犯的民事主体需要在被执行有期徒刑之后释放,绑架罪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二、绑架犯罪案件的取证形式有哪些1、物证(1)实物:主要包括各类刀具、各类枪支、各类爆炸物、各类棍棒、麻袋、麻醉药物、酒(精)、车辆、船只、衣帽、鞋、勒索所得的款物(包括各种外币、人民币及各种实物)等;(2)照片。2、书证主要包括有关的信件、电报、遗书、欠条、收条、保证书、协议书等
    2023-04-13
    32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正案九的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刑法(八)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在刑法(九)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刑法(八)》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
    • 刑法修正案九修正案9月份实施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0
      首先,刑法修正案(九)还在审议过程中,11月份能否实施时间还尚未可知。第二,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第1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
    • 刑法修正案九307条之一条司法解释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7
      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 刑法修正案九------猥亵行为修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12
      1、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主要修改了两点: (1)、将猥亵罪中的“妇女”修改为“他人”,被猥亵的对象将不仅限于女性,男性也可能成为该罪中的被害人勒。 (2)、第二款的情节加重犯
    • 刑法修正案九嫖宿幼女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26
      刑法九已经删除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按强奸罪论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