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是否要对外承担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6:51:45 332 人看过

需要,

(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隐名股东与第三人之间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况下因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等情形致使公司未依法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隐名股东相关文章
  • 代持股东帮隐名股东承担债务后怎么赔偿
    一、代持股东帮隐名股东承担债务后怎么赔偿代持股东帮隐名股东承担债务后,隐名股东可以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来进行赔偿,已经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的实际出资人,有权向名义股东主张投资权益。该款所称的投资权益之归属,与因投资而形成的股权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性特点,实际出资人可以依其个人意志决定是否向公司出资,但是股东资格的取得则并非以个人意志为基础的个人行为,而是以股东成员合意为基础的股东团体成员的身份认同行为。是否承认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身份,意味着其他股东是否接受公司既有成员格局的变化。二、股东代持有哪些形式第一,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第一种关系仅涉及两个个体,属于个人法范畴,所以如果两者出现争议,只要能证明两者存在股权代持关系,则实
    2023-06-16
    274人看过
  • 旧股东收回债务,新股东是否需要承担?
    不需要。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法人承担,新入股的资金将会作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因此它将拿来承担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最新股东转让股权要交什么税个人转让公司股权必须缴纳以下两种税:1、印花税。税率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的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双方书立的合同金额。2、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固定的20%,重要的是要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转让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股权转让价-股权取得初始成本-与转让股权相关的合理费用(如前文缴纳的印花税,以及可能发生的公证费。)另,友情提醒,有些纳税人企图通过双方协商,签订低价合同以达到避税目的,这不是合理避税,这是偷逃税,是违法行为;况且也不可能得逞,低价转让股权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否则,税务机关将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税法还规定对偷
    2023-07-08
    292人看过
  • 单位犯罪隐名股东是否承担责任
    不需要承担责任,单位犯罪是指经单位集体研究决议作出,以单位名义实施,同时收益(违法所得)也归单位所有的犯罪。在单位犯罪中,通常实行双罚制,即除了追究单位刑事责任之外,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隐名股东不显名,所以很多的行为实施,决策的制定以及权益的享受都无法查明,但是这并不影响其刑事责任的承担。实务中,隐名股东往往实际控制和管理公司,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公司中属于实际控制人的角色。隐名股东在单位犯罪中起到了组织、策划、决定、授意、批准和指挥者作用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其背后的逻辑还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即追究实际上的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反之,如果隐名股东未实施组织、策划、决定、授意、批准和指挥等行为,只是为了某些原因而不便于显名的,则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一、单位犯罪的庭审程序有什么?1、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2023-02-28
    146人看过
  • 隐名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显名股东是否担责
    需要。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律师补充: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
    2023-05-06
    342人看过
  • 名义股东和实际股东谁承担债务
    是由名义股东承担,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就要看约定的情况来进行协商。名义股东,顾名思义就是她名义上是股东,但是没有承担股东的责任,也没有履行股东的义务。股东对一个公司的责任是要对于自己相应的份额进行财产的出资和缴纳,也就是说在公司的运营过程当中,股东是要注入自己的财产的,如果没有注入,并且对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问题,没有承担一点点责任的话,这个人就叫做名义上的股东,而不是实际上的股东。名义上的股东,不是股东的一般形式,所以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股东一般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以及名义股东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对于公司的债务规定已经债务承担作出了明确的划分,公司整个是企业法人,这个企业法人要对于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但是股东作为自然人,仅仅是企业这个法人的参与者和投资者,而已是没有必要。对于整个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只需要按照自己的股份份额为限
    2023-02-04
    219人看过
  • 对于隐名股东是股东吗
    是不算的;但具本的要看实际情况;隐名股东不可以参加公司的股东会议,没有表决权,但可以受委托以受托人名义参加并表决。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折叠本段身份认定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折叠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
    2023-02-17
    151人看过
  • 名义股东是否应承担外部责任
    据介绍,一名90后女孩工作3年,背负着9000万元的巨额债务。原来,她是在没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注册为公司股东,并签署了担保文件,成了“替罪羊”。一个女孩是否因为“注册股东”的身份而要承担9000万元的债务?注册股东通常被推定为合法股东。股东包括两个要件:形式要件是指股东在公司章程、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或者股东名册中的身份认定,实质要件是指实际出资。在公司设立或股权转让过程中,虽然有股东的法定形式要求,但其出资实际为他人所有的股东称为名义股东,又称名义股东和出资股东。注册股东的出现有很多原因,常见的有两种类型。一是实际投资者不方便出现。此时,往往是为了享受或规避国家法律政策对公司的待遇,如规避主体资格的限制(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避免特殊领域的限制(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不能设立公司)。另一种是实际投资者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例如,为了逃避相应的投资责任,名义
    2023-05-07
    185人看过
  • 公司对隐名股东对外担保有约束力吗
    公司对隐名股东对外担保是没以有约束力的,但如果公司承担了此股东的身份那么在担保的时候就要按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隐名投资是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一、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
    2023-03-25
    90人看过
  • 隐名股东作为债务人隐名股东的债权人怎样解决
    隐名股东作为债务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隐名股东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作为隐名股东会产生哪些风险1、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一般隐名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而在代持股协议中也会约定有关转交投资收益的内容。如果这种投资收益对显名股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诱惑,有可能促使显名股东违反协议约定,拒不转交。2、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擅自处分股权。显名股东作为该公司法律文件实际记载的股权所有人,对外可以行使一切有关该部分股权的权利。对内来说,显名股东应当是受制于隐名股东的,其一切法律行为应当向隐名股东汇报并在作出重大处分决定时必须事先获得隐名股东的同意。但对外来说,别人并不知晓该部分股权的真实所有,只依据公示的法律文件来认定。因此,当显名股东为谋取利益而
    2023-08-01
    182人看过
  • 股权出资纠纷中隐名股东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权出资纠纷中隐名股东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股权出资纠纷中隐名股东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二、隐名股东的风险1、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一般隐名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
    2023-06-02
    480人看过
  • 隐名股东对于代表他的显名股东作出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负责
    一、隐名股东对于代表他的显名股东作出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负责1、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不管隐名股东投资时隐名的原因、目的等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的隐名出资人不具有股东身份,不能以股东名义对自己的出资行使股东权,但对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法律仍应给予保护3、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不能对抗第三人。《公司法》三十二条第三款: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4、无论隐名股东还是显名股东对公司债务均只承担有限责任。5、隐名股东承担公司的盈亏风险,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不同,隐名投资是投资而非借贷。因此,隐名股东需要承受投资风险,并不享受借贷的固定收益。6、股东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
    2023-04-27
    90人看过
  • 隐名股东显名是否要交税?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也是需要纳税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现在有些公司里面的股东是隐名的,通过名义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如果要进行股权转让,需要授权给名义股东去做。股权转让收入计入财产转让所得,根据个税的税率缴纳税款。如果隐名股东偷税,名义股东需要担责。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不管隐名股东投资时隐名的原因、目的等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一、隐名股东对公司是否承担责任?隐名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况下,因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等情形致使公司未依法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
    2023-04-10
    95人看过
  • 公司的法人是否有职务上对股东承担债务?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有限公司的股东也需要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例如,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当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人老婆承担债务吗公司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那就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配偶需要承担。如果配偶是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就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
    2023-08-18
    137人看过
  • 隐名股东是否对公司负责
    1、隐名股东是否对公司负有责任,是指依照书面或者口头约定委托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股东。与隐名股东相对应的股东通常被称为记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应根据其出资额确定,但最常见的是委托关系。隐名股东的资格有两种学说。一种是“实体论”,即实际出资的隐名股东是法定股东;另一种是“形式论”,即明显股东是法定股东,隐名股东资格被否定。隐名股东,又称实际投资者,是指依照书面或者口头约定委托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人。与隐名股东相对应的股东通常被称为记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者实际认购该项投资,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份(仅限记名股份)、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簿表明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模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者”、“实际投资者”或“隐名股东”,被投资公司公告的投资者可以被称为“记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性股东权利义务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和行使权利的便
    2023-05-07
    31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隐名股东
    相关咨询
    • 股东的隐名债务责任承担,该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19
      隐名股东需要对债务负责。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实际出资者无法进行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有名股东和其他股东的关系就像合作关系一样,企业开发者(包括实际出资者和有名出资者)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债务是否应该由隐名股东担责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30
      隐名股东对债务也要承担,按照其实际出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在公司内部,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公司一旦有分红其是实际的受益人,因此,对于公司负债,隐名股东应当按照挂名股东认缴出资比例下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 什么是挂名股东 挂名股东是否要对外承担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0
      一、什么是挂名股东 股东包含两个要件:形式要件是指在公司章程、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或在股东名册中都表明其股东身份,实质要件是指实际出资。在公司设立或者股权转让过程中,虽然具备了股东的法定形式要件,但其名下的出资实为他人所有的股东,被称为“挂名股东”,也被称为名义股东、人头股东。 挂名股东产生的原因很多,常见的有两类,一类是实际出资人不便于出面。此时往往为了享受或规避国家对于公司待遇的法律和政策,如规
    • 隐名合伙人承担对外债务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4
      在对外债务的承担上,隐名合伙人则仅以其出资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各国法律的惯例。但是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和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各国法律均有例外规定。
    • 隐名股东有权利对外担任股东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9
      隐名股东由于没有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权权登记,是不具有对外代表公司权利的。能对外代表公司的只有企业法人或者企业负责人、显名股东等。根据公司法的相关的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风险提示:隐名股东的风险姓名未登记在股东名册中,所以在实践中,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