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秩序处罚案中的第三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0:33:10 381 人看过

行政处罚案件中,只要存在特定的被侵害者,无论哪一方提起行政诉讼,未起诉的另一方都应当作为第三人。如何判断存在被侵害者呢?一般认为,应以行政处罚决定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侵害的客体作为标准。如果违法行为侵害的是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如盗窃、诈骗、殴打等行为,被侵害者有明确的对象,此类案件中应当追加第三人,如遗漏追加第三人,即违反法定程序;如果违法行为侵害的是社会公共秩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则没有特定的被侵害者,该类案件中即没有第三人。应当说,上述标准是比较科学的,但并不全面,主要的问题在于:违法行为侵犯的客体并不一定是单一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中也可能有特定的被侵害者。

依据法理,违法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指违法行为所侵犯的某种特定法益,由于违法行为的复杂性,有些违法行为所侵害的法益往往不是一个,属于复杂客体,在根据违法行为侵害的法益的种类进行分类时,是以违法行为侵害的主要法益作为标准。因此,侵犯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其侵害的主要法益是社会的公共秩序,但并不排除其侵害其他法益。下面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中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为例作一分析。

寻衅滋事行为,一般体现为下列情形: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乱。前三种情形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殴打他人、侮辱他人、损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相类似,比如随意殴打他人和殴打他人,客观上实施的行为是相同的,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之所以定性却不相同,是因为从违法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而言,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行为人,他并非要侵犯特定人的人身权,他只是以殴打他人的行为方式表现出他对社会公共秩序的藐视,殴打他人只是其实施违法行为的手段,故法律上认定其侵害的主要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对他人人身权的侵犯只是作为次要客体,而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就是要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其侵害的客体是单一的。但不可否认,无论是随意殴打他人还是殴打他人,从被殴打的人的角度而言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其遭受的损害都是特定的,即人身权被侵犯,都是被侵害人。因此,在寻衅滋事行为中,被殴打的人、被侮辱的人和财产被损坏的人也是被侵害人,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应当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中,并非一定不存在第三人。是否需追加第三人,主要取决于该违法行为在客观上是否侵犯了特定人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扰乱公共秩序处罚相关文章
  •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强行进入场内的;(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
    2023-06-06
    137人看过
  • 扰乱公共秩序罪怎么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以下几种:(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还有一些行为,法律、法规规定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处罚的,如《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条规定,不听制止非法进入军事禁区;毁坏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围墙、铁丝网或者界线标志的;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管理秩序,情节轻微的;在军事禁区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不听制止的等行为,都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处罚。对于上述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可处以
    2023-04-06
    88人看过
  • 扰乱公共秩序罪如何处罚
    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4、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5、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6、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7、非法生产、
    2023-04-06
    275人看过
  • 集中扰乱公共秩序罪
    扰乱公共秩序罪是《刑法》第六章第一节的一个罪名种类,其中包含50个具体的罪名,每个罪名都有入罪的标准。与该问题最接近的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顾名思义,要构成此罪首先要满足“聚众”,也就是行为人为三人以上,其次要有扰乱公共管理秩序或者抗拒、阻碍治安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最后需要造成一定严重的后果,例如:引发恐慌、骚乱等。此外,该罪只追究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一、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定罪量刑?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打架要交多少取保候审
    2023-03-05
    144人看过
  • 扰乱公共秩序治安处罚标准
    一、扰乱公共秩序治安处罚标准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二、扰乱公共秩序治安的行为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行为,一般来说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主要有以下13种:1、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的行为。2、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3、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4、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5、破坏选举秩
    2023-06-06
    453人看过
  • 扰乱公共秩序治安处罚会留案底吗
    扰乱公共秩序受到的处罚是属于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行为是不会留案底的。案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一、推拿打飞ji拘留15天有案底吗没有,行政拘留15天”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不会留有案底,只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二、被拘留所拘留了会有记录吗视情况而定。如果仅仅是被刑事拘留,没有被法院依法判决的,不会留下案底。只有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才会留下案底。案底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三、交通事故留下档案,有什么影响吗
    2023-03-28
    284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 更多>

    • 扰乱公共秩序罪处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12
      根据《刑法》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两者间相同点都是扰乱秩序,前者是指在学校、单位、商场
    •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处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8
      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具体处罚标准根据具体罪行而定。扰乱公共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妨害公务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招摇撞骗罪等。
    • 扰乱公共秩序怎么处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8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
    • 扰乱公共秩序如何处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7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指扰乱了国家对公共秩序管理的行为。《条例》规定,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3)扰乱公共
    • 扰乱公共秩序怎么处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31
      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