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物基本特征的证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14:04:15 149 人看过

证据必须满足三个特性: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者确实性。它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证据的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客观性固然是证据的重要特征,但仅有客观性的事实还不能成为证据,还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一)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是主观想象、猜测和捏造的事物。

(二)相关性:又称为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

(三)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出示、和查证,都由法律予以规范和调整,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采证标准,为法律所容许。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情形:

(一)该证据已被仲裁裁决采信;

(二)该证据属于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

(三)该证据经查明确属通过捏造、变造、提供虚假证明等非法方式形成或者获取,违反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裁决执行相关文章
  • 虚假证据情况的基本特点
    1.作假证据种类集中。在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提供的虚假证据主要集中于居住情况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交通费发票、误工休息证明等类型。2.作假目的性明确。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的目的在于提高赔偿标准。例如,原系农村居民的受害人提供虚假工作证明或居住情况证明,以达到城镇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无固定工作的受害人,与企业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或让企业出具不实工资证明,增加误工费项目主张;有固定工作的受害人,与单位协商后出具高于实际的收入证明,以获取高额误工费;主张的车辆维修费中包含非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提供就医之外的交通费发票,主张额外的损害赔偿等。3.虚假证据隐蔽性较强。在部分律师或行业“黄牛”的指导下,原告伪造的证据往往披上“合法化”外衣而不易被识别。例如,在居委会未经核实即出具的居住情况证明上盖有居委会真实印章,即便对方当事人有异议,通常难以提供相应证据推翻,还需法院实
    2023-03-28
    372人看过
  • 实物证据通常证明哪些内容,实物证据的主要特点
    一、实物证据通常证明哪些内容?实物证据通常证明实物资产是否存在。实物证据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实的一个片断、一个侧面、一个环节、一个场景等,并注意把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结合起来使用。二、实物证据的主要特点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且往往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以,不像言词证据那样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而且实物证据在很多情况下是经司法和执法人员勘验或搜查、扣押而到案的,一经发现和提取,即加以妥善保存、固定和保全,它们是证实案情的有力证据。但是.j由于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份如风吹日。晒、雨漱潮湿、沙埋、水淹等等,有可能使实物证据变形、腐烂或者挥发j丧失,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某些实物(例如气味或其他挥发性物质)更是转瞬即逝,时过境迁就可能永远灭失而不能再成为证据,这又是实物证据本身所具有的弱点。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实物证
    2023-06-03
    224人看过
  • 侵犯财物案件的基本特征
    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是将他人的财产非法据为已有。3、犯罪主体大多是年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哪些要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要件有: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故意。二、怎样才能给一个人定上诈骗罪构成诈骗罪的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诈骗罪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者个人财产,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诈骗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产;主要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主观要件:犯罪主观上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三、什么是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具备以下要件的构成过失损坏广
    2023-03-22
    280人看过
  • 非法实物证据的基本定义
    1、按照证据分类理论,依据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可将证据划分为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两种。其中实物证据的表现形式是各种实物,以物的外部形态或物所记载的内容起证明作用。狭义上的实物证据指的是物证,即以物的外形、特性等物理属性证明案件事实。而广义上其他实物证据如书证、视听资料、勘验笔录都是以物所记载的内容或反映的信息证明案件事实。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第五十四条之规定,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范围是“不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的物证、书证”,而未将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列入非法实物证据排除的范围。考虑到物证、书证的收集往往通过搜查、扣押等侦查手段取得,使用不当会直接侵犯公民的人身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而其他实物证据制作的过程中
    2023-03-20
    494人看过
  • 怎样收集离婚证据——基本情况的证据或证明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一、怎样收集离婚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怎样收集离婚证据——利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2、如涉
    2023-02-20
    58人看过
  • 资本证券的特征
    法律综合知识
    资本证券的功能和作用与经济运行中的职能资本有十分相似之处,即都能给其所有者带来盈利,也有非常明显的差别。资本证券并非实际资本,而是虚拟资本。它虽然也有价格,但自身却没有价值,形成的价格只是资本化了的收入。资本证券是独立于实际资本之外的一种资本存在形式,它只间接地反映实际资本的运动状况。资本证券与实际资本在量上也不相同。在一般情况下,资本证券的价格总额总是大于实际资本额,因而它的变化并不能真实地反映实际资本额的变化。但资本证券的活动可以促使财富的大量集中和资金的有效配置。
    2023-06-05
    461人看过
  • 证据的特征研究
    刑事诉讼法
    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的对称。是指司法人员直接从原始出处获取的未经复制和转述的证据。司法人员直接从刑事被害人或民事诉讼当事人处获取的陈述,从目睹证人处得到的有关案情的证言,刑事被告人的供述,物证的原件,书证的原本等均为原始证据。间接证据的特征是什么1、客观性,用于定案的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必须经查证属实,即必须都是客观真实的;2、关联性,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真实存在客观联系,对证明案件事实有实际意义;3、充分性,间接证据必须达到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所需要的量;4、协调性,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5、完整性,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6、排他性,运用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而且是排他的。1、间接证明具有依赖性。间接证据有相互依赖的特性,任何一个间接证据都只能从某一个侧面证明案件的某一个局部的情况或某些个别情节,而不能直接证明案件
    2023-07-06
    74人看过
  • 刑事证据的特征是什么,刑事非法证据的特点是什么
    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一)非法性。非法性是非法证据区别于合法证据的关键所在,是刑事非法证据最重要、最本质的特征。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和制度,对证据的收集、保存、固定和审查以及表现形式等均作了严格的限制规定,符合这些规定的,就是合法证据,不符合这些证据的就是非法证据。可见,所谓证据的非法性,指的就是证据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和制度的特性。非法证据都具有非法性,有的表现为违反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和制度强制性规定的特性,比如刑讯逼供。有的表现为违反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和制度一般性规定的特性,比如律师一个人调查取证。(二)关联性。非法证据的关联性也称相关性,是指非法证据必须与对待证的案件事实的证明有联系,即对与犯罪行为是否存在,犯罪行为是否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轻、罪重有关的事实的证明相联系。这种联系有的表现与案件事实存在着客观真实的联系,比如,以刑讯逼供的手段获得的犯罪
    2023-02-28
    218人看过
  • 哪些证据可证明同居基本情况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
    2023-05-01
    487人看过
  • 物证只能是什么证据?有什么特征?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物证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争议的标的物(房屋、物品等);侵权所损害的物体(加工的物品、衣物等);遗留的痕迹(印记、指纹)等等。物证和其他证据相比,具有如下特征:1、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真实性。争议的案件事实都是已经发生了的,是现实的客观存在。如果能够判定物证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通过物证与案件事实的联系,就能够用其来证明案件事实,因而物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2、物证具有独立的证明性。物证是一种客观实在的,并不反映人的主观意志,比较容易审查核实。不象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那样,容易受主观因素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在大多数情况下,物证能独立证明案件事实是否存在,而不需要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即可成为认定事实的依
    2023-03-01
    90人看过
  • 伪证罪的基本概念及其核心特征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伪证罪的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伪证罪与作伪证的界限是什么证人作伪证可以是在刑事诉讼中也可以是在民事诉讼中,刑法中所规定的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刑法》第305条规定,犯伪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方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在民事诉讼中
    2023-07-09
    300人看过
  •  证明婚外情的证据特点
    根据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配偶与第三者存在婚外情关系。其中包括照片、录音、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以及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这些证据表明配偶已经与第三者开始了不正当关系,建议婚姻关系中的人尽快寻求法律或心理辅导的帮助。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婚外情: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5.电子邮件: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电子邮件往来;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7.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婚外情证据的种类婚外情是指在婚姻关系外,男女一方与第三者建立感情关系并已形成事实婚姻的状态。对于婚外情证据的种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首先,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照片等,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这些资
    2023-11-16
    308人看过
  •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特点
    一、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特点(一)言词证据的特点1.言词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一般比较明显言词证据所反映的案件情况存在于人的大脑之中,通过人的陈述表达出来,它虽然不像实物证据那样是可见的,但也不像实物证据那样处于静止和被挖掘的地位,人们可以主动地提供他所感知的案件情况,从而对案件事实起到及时的证明作用。’同时,言词证据是陈述人对他所感知的案件事实的复述,往往能够把刑事案件或窝事、行政争议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等具体情节描述清楚,从而比较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而且陈述人能在司法人员和有关诉讼参与人(如辩护人、代理人)询问的引导下,补充、修正他所感知的事实,澄清疑问,从而更加全面地揭示案件的事实真相。言词证据的这一特点是实物证据所无法比拟的.2.言词证据容易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失实的情况言词证据是客观事物在人头脑中映像和记忆的反映,它一般要经历感受、判断、记忆、复述几个环节,在这几个环
    2023-06-06
    240人看过
  • 证据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证据
    证据的基本原则包括:1、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是当今世界刑事诉讼奉行的基本原则,要求将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进而作为定罪量刑的根据;2、程序法定原则。办案人员对证据按标准审查、核定,按规则予以排除。公安、司法机关证据认定标准统一,证据排除规则一致;3、法庭质证原则。证据必须经过正式的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能力的判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相关性原则。刑事诉讼证据(表现为证据能力)的本质属性是它的关联性,即相关性。就是指作为证据内容的证据材料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客观的联系。如因果联系、时间联系、空间联系、偶然联系和必然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肯定联系和否定联系等。这些联系必须都是确定存在的,能够反映与案件有关的一定事实,能够为人们所认识。在具体案件中,对某一特定证据能力上否具有关联性的判断,取决于待证事实的内容和控、辩双方争议的性质以及证据能力本身的特点,必要时
    2023-08-11
    362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裁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裁决执行是指当事人根据仲裁裁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将裁决内容付诸实施的过程。 执行仲裁裁决是保障仲裁裁决有效性和权威性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际商事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更多>

    #仲裁裁决执行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是什么,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0
      诉讼证据是诉讼中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真实材料。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有: 刑事诉讼证据必须同时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缺一不可,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证据的客观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证据的关联性,是证据同案件事实存在着某种联系。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运用证据的主体、证据来源、证据形式合法,并按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 实物证据的种类特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6
      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 1.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2.刑事诉讼中的勘验、检查笔录,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是对有关现场、人身,物品、痕迹等与案件有关的实物证据特征的书面记录,是对实物证据内容的固定和反映,因而,属于实物证据。 3.另外,作为贮存有特殊信息(语言
    • 证明夫妻分居的基本证据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9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
    • 具有什么证据可证明基本情况?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1)双方当事人同居时间;(2)是否属非法同居;(3)同居期间的相处状况。关于同居期间财产现状可以搜集哪些证据(1)同居期间财产来源及出资情况;(2)财产权属登记情况,使用现状;(3)双方是否有其他书面约定;(4)是否有债权债务;(5)双方对财产的分割意见。
    • 哪些证据可证明同居基本情况?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
      (1)双方当事人同居时间; (2)是否属非法同居; (3)同居期间的相处状况。 关于同居期间财产现状可以搜集哪些证据? (1)同居期间财产来源及出资情况; (2)财产权属登记情况,使用现状; (3)双方是否有其他书面约定; (4)是否有债权债务; (5)双方对财产的分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