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五十五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一方对工伤中涉及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一方对于工伤中涉及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工伤怎么赔偿?
(一)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护理费,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
(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
(7)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8)后续治疗费,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交通费等。
用人单位在领取到劳动者的工伤鉴定结果之后,如果对该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省、市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应在收到鉴定结论之后的十五天内提出,并且省、市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应为最终鉴定结果,不可再继续申请重新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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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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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结论用人单位承认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9只要劳动者是通过劳动局工伤科申请,然后由市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用人单位就应当承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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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结论通过后单位还能申请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3能,只要劳动者能拿出证据,工伤认定有效期为一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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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单位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2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都应当送达给个人,而不是全部由单位领取。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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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伤残鉴定的结论有异议, 当事人该怎么办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2一//有权知道鉴定结论,不服的有权要求重新鉴定。 第二百四十三条对鉴定意见,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百四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提出申请,以及办案部门或者侦查人员对鉴定意见有疑义的,可以将鉴定意见送交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提出意见。必要时,询问鉴定人并制作笔录附卷。 第二百一十三条为了确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