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挂靠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0:40:17 140 人看过

资质挂靠能否按照劳动合同关系处理,并非仅仅依靠签订的文件,还要依据劳动合同关系实质法律关系。在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时候,会主要审查以下三点:

第一,工作时间的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按照单位规定正常上下班,主要依据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等综合确定。

第二,工作地点的审查。主要审查是否在劳动合同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同时要审查工作的连贯性、持续性等。主要依据考勤表等确定,如出差还需结合工种以及出差的相应材料综合认定。

第三,工作内容的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提供劳动,且该劳动应系工作的最主要内容,也是获取相应报酬的最直接来源。

一、散工没有合同该怎样证明工伤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及时获取劳动报酬的重要凭据。但现实中,许多不规范的用人单位为规避风险,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将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返还给劳动者。从而给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维权造成一定困难。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不仅仅是劳动合同,如劳动者可以搜集到以下有效凭据,证明劳动关系:1、有单位盖章或者法人有劳动者姓名的材料,比如单位的考勤表、会议纪要、内部文件等;2、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经办的相关凭据、证件,如劳动者的社保缴纳记录、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政府主管部门办法的医师执业证、建造师证等。劳动者如果能搜集到上述有效证据,仍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申请工伤认定

二、临时工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

临时工没签合同不会一告一个准。

当劳动者起诉单位时,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法明确。劳动者需要主动收集证据,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是挂靠经营,还是劳动关系?
    案情简述:王某原系福建J茶厂员工,于1985年受该茶厂指派到北京从事茶叶经营。后为了多赚钱,王某逐步将业务挂靠到北京F公司,由F公司代其收付货款、开据发票,其向F公司交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J茶厂知晓此事后,认为王某损害J茶厂利益,欲将其调回福建本部。王某自然不愿意离开北京,经与J茶厂、F公司协商一致,于1992年4月,王某调入F公司(调动手续齐全,档案也转入了F公司)。王某调入F公司后,为了业务往来的方便,F公司为王某办理了工作证(职务:业务主任);但王某仍然以F公司代其收付货款、开据发票,其向F公司交纳一定比例管理费的形式,继续自行开展茶叶经营业务,即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任何改变。一年后,由于王某上交F公司的管理费较少,F公司作出了将王某除名的决定(但F公司无法提供该除名决定已经送达王某的证据)。王某被除名后,与F公司的业务合作仍时断时续。但自始至终,王某未从F公司领取过工资、报酬。199
    2023-04-25
    479人看过
  • 靠挂关系属于职务侵占吗
    挂靠关系属于职务侵占吗不属于。挂靠他人资质的施工者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挂靠经营承包人采取虚报支出等方式“侵占”的行为,不管从行为主体上看,还是从主观意图、行为客观表现等方面,均无法认定其构成职务侵占罪。比如,实践中,如果因挂靠项目经理侵占工程预付款致工程不能完工或工程有亏损的,建筑公司可解除合同,并可依照挂靠协议追究项目经理的民事责任。如果项目经理与建筑公司签订挂靠合同的目的不是为了履行合同,而是以非法侵占为目的骗取工程预付款,那么项目经理此种行为应当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不能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
    2023-06-13
    430人看过
  • 车辆挂靠并不等于劳动关系吗
    一名打工者为他人打工后被辞退,只因他人车辆挂靠于单位,故要求确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维护自己的权益。近日,南汇区法院对这起劳动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打工者赵先生的诉讼请求。从2004年12月起,赵先生受耿女士的雇佣,担任车辆押运员,由耿女士每月发放劳动报酬。耿女士曾将其使用的运输车辆挂靠于南汇某运输公司。2007年4月底,赵先生被耿女士辞退。2008年11月,赵先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车辆挂靠公司的劳动关系,为其补缴小城镇社会保险费,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后仲裁委以赵先生的请求事项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赵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解决。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先生与运输公司未签订过劳动合同,且赵先生也不在运输公司工作,运输公司也未支付给赵先生劳动报酬,故赵先生不受运输公司管理,与运输公司没有身份隶属关系,双方不存在劳动合同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故赵先生的诉讼请
    2023-06-03
    187人看过
  • 什么是挂靠车辆劳动关系?
    1、挂靠单位与挂靠车辆的车主之间的关系问题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从事道路客运或货运的,必须要取得运输许可证后,方能进行道路客运或货运经营活动。非个体工商户的个人购买的车辆之所以将其车辆挂靠到其他单位,是因为其难以取得运输许可证,实际上是一种规避法律的行为。我国法律中没有关于挂靠单位与挂靠车辆的车主之间法律关系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类不规范的挂靠行为并不鲜见。挂靠单位与挂靠车辆的车主达成的协议中若约定车辆的所有权属于车主,车主以挂靠单位的名义从事运营活动,车主每年向挂靠单位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实际上车主是加盟到挂靠单位里一名加盟成员,从企业资产性质上看类似于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在经营管理上,车主除了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运输经营活动外,其他的一切管理都由其自行决定,这又类似于法人与分支机构的关系。从分配形式上来看,车主要向挂靠单位每年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其他完全自负盈亏,这又类似于
    2023-04-16
    143人看过
  •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关系挂靠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挂靠人挂靠有资质的企业,承接经营业务,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挂靠方向挂靠企业上交管理费的行为,是挂靠行为。挂靠经营行为实质是承包承租经营行为。若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对外经营,由被挂靠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挂靠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被挂靠方的财务会计核算。一、劳动关系挂靠合法吗?《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生了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劳动关系是否书面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不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就是合法的。
    2023-03-31
    79人看过
  • 挂靠是不是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虽然等法律法规均使用了“劳动关系”这一术语,但是,什么是劳动关系,法律上的界定并不明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所以,过去劳动合同被认为是劳动关系的法定形式,也是确认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但实践中经常有用工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借此来规避其应尽的劳动法义务。为填补这一漏洞,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种符合劳动关系实质要件,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被称之为。“从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最大特色。从属性包括人格上、经济上和组织上的从属性。“
    2023-02-14
    76人看过
  •  洗车店员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洗车店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可能存在雇佣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虽然洗车店与员工之间可能存在合同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并不一定属于劳动关系。因此,在处理洗车店与员工之间的纠纷时,需要仔细分析工作关系,以确定是否存在雇佣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洗车店的工作并不一定都属于劳动关系,因为有些洗车店可能雇佣已经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这些人在法律上与洗车店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此外,有些员工虽然没有与洗车店签订合同,但他们在实际上已经从事了工作,因此也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洗车店员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而洗车店员工与洗车店之间是劳动关系,因为员工在洗车店工作,通过劳动为洗车店创造价值和利润,并从洗车店获得相应的报酬。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023-10-17
    148人看过
  •  承揽合同所涉及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承揽合同与劳动关系并不等同,通常情况下,承揽合同所牵涉的项目并不能被称为劳动关系。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所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签订的承揽合同与劳动关系并不等同,通常情况下,承揽合同所牵涉的项目并不能被称为劳动关系。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与劳动关系有何区别?承揽合同与劳动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具体区别如下:1. 法律地位:承揽合同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各方地位相同;而劳动关系不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用人单位具有明显的优势地位。2. 合同关系:承揽合同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各方在合同关系中地位相同;而劳动关系则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用人单位对职工具有管理权和支配权。3. 责任形式: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对职工承担的是过错
    2023-10-25
    174人看过
  • 劳动关系提出欠条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工资不足是劳动争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失败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调解失败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业如何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来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2023-08-06
    103人看过
  • 关于病假工资是否属于劳动报酬
    在实务中有以下两种理解:一种理解认为,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后所得的对价,支付劳动报酬的前提是劳动者付出劳动。而病假工资是劳动者在疾病或受伤期间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基于其劳动合同关系及法律法规规定向其支付的生活保障性待遇,不应属于劳动报酬。另一种理解认为,医疗期是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虽然不是基于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但是它属于法定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也应属于劳动报酬。一、病假工资怎么算公式(一)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二)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三)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
    2023-02-16
    364人看过
  • 资质挂靠是否适用于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不允许资质挂靠。建筑业资质挂靠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其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以企业名义承接工程。承包建设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承包工程。不允许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附属有资质的公司,以附属公司的名义承包工程。如何降低建筑工程资质挂靠风险1、对挂靠单位进行事前风险控制。要求挂靠单位提供基本经营资料,了解挂靠单位的资信情况,要求挂靠人提供履约担保。2、采用内部承包方式。被挂靠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根本之策就是不采取挂靠方式承包建设工程,而是采取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因为内部承包是法律所允许的,将挂靠项目实实在在地转变为被挂靠企业的自有项目。3、采用材料委托采购与劳务分包相结合的方式。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将挂靠施工合同分为如下两个合同:一是建筑材料委托采购合同,被挂靠企业将建设工
    2023-07-07
    89人看过
  • 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是不属于劳动关系的。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服务,雇用人要支付一定的金额给受雇人,他并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依据法律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个人与个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吗1、个人和个人之间可以存在雇佣关系;2、个人与个人签订雇佣合同,雇员为雇主完成工作,雇主支付报酬,雇佣关系变成立。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
    2023-07-07
    329人看过
  • 劳动者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一、劳动者与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是一种劳动合同关系,并非临时的雇佣关系。劳动者与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是成立的。二、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其次,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证明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只是对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书面约定,最终合同是通过双方来履行的,如果一方为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的结果就是为履行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最后,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双方对劳动合同(包括事实劳动合同)的履行。三、怎么区分劳动、劳务关系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
    2023-04-02
    194人看过
  • 企业停产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终止?
    企业停产并不属于法定的劳动关系终止情形之一。有以下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一、劳动关系自动解除的情形一般都有哪些?劳动关系没有自动解除,一般指以下终止情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二、劳动合同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啊劳动合同不会自动解除,“自动解除”一般指一下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
    2023-06-19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挂靠关系与劳动关系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08
      挂靠本质来讲是一种资格借用的行为,挂靠劳动关系则是借用用人单位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两者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虽然等法律法规均使用了“劳动关系”这一术语,但是,什么是劳动关系,法律上的界定并不明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 挂靠关系劳动关系的关系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5
      挂靠本质来讲是一种资格借用的行为,挂靠劳动关系则是借用用人单位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两者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虽然等法律法规均使用了“劳动关系”这一术语,但是,什么是劳动关系,法律上的界定并不明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 单位车挂靠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12
      在车辆挂靠经营的情况下,被挂靠单位并非车辆实际所有人;并且关键在于被挂靠单位并不参与车辆的实际经营和管理,挂靠人作为车辆所有人实际支配车辆并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所以说挂靠人所聘用的驾驶员与被挂靠单位之间在实质上并不存在人身、经济和组织上的隶属性,双方因此也就不构成劳动关系。
    • 挂靠方与挂靠有没有劳动关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如果是在给挂科的单位做事这个就会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电话咨询A律师或者到A律师办公室咨询。
    • 劳动关系挂靠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1
      比如你要找个单位交社保,而社保关系是你被人家单位录用了,才能在人家单位交。这就形成了劳动关系挂靠。就是说,你因为某些目的,要让自己成为在职人员,就可以找家单位挂靠,形成名义上的或者说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但其实也就是人家同意让你挂在他那里,实际上你并不是他们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