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有权没收财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53:37 288 人看过

财产这个权力通常人们只认为只有法院才具有,其他行政机关无权没收他人财产。这种说法其实是不全面的,财物有非法财物和合法财产之分。对于非法财物,行政执法机关,在其行政职权之内是有权没收的。

行政机关依法将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取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称为没收违法所得,不过很多人对于违法所得如何计算确不太了解,其实每个处罚案子都不一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想要知道如何计算违法所得,第一步是需要弄清楚何为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财产。对违法所得的没收,本质上是一种追缴,而不是违法行为人因实施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

没收违法所得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

(2)以政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名义进行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

(3)未经资格认定,或未通过年度检查,擅自从事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

(4)未经审批擅自进行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或者未按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

(5)经过批准进行的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未标明批准机关、批准文号、自愿性调查的。

如果说被没收财物的行政相对人不服的话,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权,建议可以找个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1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没有哪个机关有权力设定行政处罚吗?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是什么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
    2023-07-19
    176人看过
  • 没收财产由哪个机关执行
    一、没收财产由哪个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非法债务,例如赌债、高利贷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的债务不在此列。对此,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明确规定:刑法第60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欠他人的合法债务。(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
    2023-04-28
    57人看过
  • 有关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了解一下吧!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和其他财物无偿收缴的处罚形式。没收非法财物的情形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以下这些:(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3-07-04
    233人看过
  • 行政管辖权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所行使的权力吗?
    一、行政管辖权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所行使的权力吗?行政管辖权是行政机关行使的权力,广义管辖权是行政机关所具有的一切行政权力。狭义管辖权行政机关对于某事是否具有处理和决定的权力。行政机关对某事首先要有狭义管辖权,然后方能行使其权力。行政机关超越狭义管辖权,只是实质越权中的一种情况。对于行政主体来说,它是明确了某一行政事务应当由哪一个行政主体首次处置的问题。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它可以确定受理处置行政事务的行政主体。虽然行政管辖权不涉及到行政事务的实体性处置,但它关系到行政主体能否公正、有效地处理行政事务。因此,现代法治国家都相当重视行政管辖权的法律化。行政权限划分的理论基础应当是权力能力的有限性,即任何国家权力有效行使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划定权力主体适当的管辖权。二、行政管辖权的程序性内容是什么?行政管辖权的程序性具有如下内容:(1)行政管辖权不处理行政相对人的实体权利。行政管辖权指哪个行政主体有资
    2023-04-02
    368人看过
  • 行政机关告行政机关是行政诉讼吗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时候,在理论上以及地方的实践案例中可以做原告。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一、如何进行海关行政诉讼海关行政诉讼除遵循诉讼法的共有原则,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开审判、回避、合议、两审终审制的原则,辩论的原则和各民族公民都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活动的原则等外,还应遵循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一)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人民法院只对
    2023-03-13
    51人看过
  • 行政机关侵犯财产权可以索赔吗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中涉及到财产损害的可分为两类:财产罚和行为罚。财产罚是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相对人的财产施加的惩戒制裁,如罚款、没收财物等,非法财产罚造成的财产权损害,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行为罚是对行为能力的惩戒,但其会间接地影响到相对人的财产,如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虽未直接针对相对人的财产作出,但它却剥夺了相对人获得财产利益的能力,非法行为罚造成财产权损害,国家应负行政赔偿责任。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到公民等对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必须严格依法定规则条件和程序实施。违法行政强制措施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权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获得国家行政赔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除依法缴纳正常税金和履行正常征收义务外,不再负担任何缴纳义务,即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征
    2023-05-01
    261人看过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和没收财产都属于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和没收财产都属于行政处罚吗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和没收财产都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财产罚,所以其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1、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二)行为罚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1、责令停产、停业。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它直接剥夺生产经营
    2023-04-24
    292人看过
  • 行政拘留要没收手机吗
    被拘留会没收手机。根据拘留的相关规定,除了被拘留者的生活必需品以及现金之外都不能带进拘留室,所以手机是会被狱警没收的,属于违禁品。在拘留期间要是真的有必要使用到电话的,可以向民警申请,经过批准之后可以使用拘留所的固话进行通话。一、出现如下情形犯罪嫌疑人会被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刑事拘留的主要特点如下:1、拘留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其他任何机关无权采用;2、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采用的。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的批准手续,不需采取拘留;3、拘留是一种暂时
    2023-03-11
    101人看过
  • 行政机关赔偿有没有标准?
    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损害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行政赔偿,而且行政机关进行赔偿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行政机关赔偿是有一定标准的,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1、人身自由损害的赔偿标准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上年度”: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日平均工资:年均工资除以法定工作日数;年均工资由国家统计局公布。2、生命健康损害的标准一般伤害: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最高额为年均工资的5倍。残疾: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包括因残疾而减少的收入、残疾后的生活困难补助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年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年均工资的20倍)。死亡: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年均工资的20倍。3、财产损害的标
    2023-05-01
    256人看过
  • 能否随机没收学生财物?
    学校不可以随意没收学生财物。学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通常会采取一些管理手段,学校可以暂时性没收学生的不允许带的物品,最后离校时需要归还给学生,如果不归还的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生在学校打架受伤学校有责任吗?学生在学校受伤,如果学生交有意外伤害人身保险,保险公司有义务赔偿,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得到保险赔偿不能免除学校等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学校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负责任,例如学生之间挤倒现象是常有的现象,学校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工作存在疏忽,应予适用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
    2023-07-11
    160人看过
  • 有行政立法权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有行政立法权的机关如下:1、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2、国家行政机关系统(政府及政府下设机构)的: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央行、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除此之外,其他国家机关都不享有立法权;3、由此可见,凡是立法机关都有立法权,享有立法权的机关不一定都是立法机关。行政立法权的定义如下:行政立法权,是指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但是,国务院的行政立法权不是国家立法权,而是行使行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
    2023-08-11
    275人看过
  • 行政监察机关责令退赔财物清单合法吗
    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在监察活动中,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堵塞行政管理中的漏洞,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误;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查处,依法进行纪律制裁;依照法律支持和鼓励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行政环境,进而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水平,廉洁高效地工作,达到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法律施行时间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办法是经1993年9月8日监察部第24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1993年9月20日监察部令第6号发布。该《办法》共19条,自发布之日施行。规定第一条为保证监察机关依法行使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的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监察机关经过检查、调查,依法应当对违法违纪所得的财物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
    2023-05-05
    66人看过
  • 公安机关有权利收取罚没款吗?
    一、公安机关有权利收取罚没款吗?公安机关没有权利收取罚没款,因为对于公安机关来说,他一般情况下所做出的一些罚款指的是行政方面的罚款,而这样的一种罚金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话,都是由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因此他的授权机关的话是法院。公安部罚没款规定,设立考评指标应当依法、科学、有效、统一,要取消不科学、不合理的考评指标,禁止将“罚没款数额”、“行政拘留数”、“发案数”、“劳动教养数”、“破案率”等作为绩效考评指标。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执行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除依法应予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
    2023-06-02
    312人看过
  • 行政拘留手机会被没收吗
    会的。警察带走违法或犯罪嫌疑人之后,随身物品应由警方暂时保管,如果查明其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或者决定免于处罚的,物品会当场交还。如果需要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的,物品会由拘留所或者看守所统一保管。一、刑事拘留会看手机吗刑事拘留是否翻看手机主要根据手机里的内容决定。第一,如果手机和案件无关,手机应当保存在看守所,看管人员不得翻看手机。根据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第二,如果手机和案件有关,则应当交由公安机关等处理,公安机关可以在处理案件范围内调查手机。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
    2023-03-24
    2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家机关公安机关有权没收财产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4
      公安机关无权没收财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一般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安机关不能独立执行没收财产,但是可以配合法院进行没收财产。
    • 罚没财物的收缴机关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7-07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查获的走私案件和投机倒把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其罚没款和没收物资变价款,分别由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上缴财政。构成刑事犯罪的,其扣留的财物,应于封存,并开列清单随案移送政法机关审理。判决后的罚没款和没收物资变价款,由移送机关上缴财政。 第六条政法机关查的走私案件和投机倒把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分别移交海关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第七条县以下工商管理所、公安
    • 拍卖财物必须经过行政机关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24
      依法拍卖财物由行政机关委托拍卖机构依照《拍卖法》的规定办理。 《拍卖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
    • 什么是行政机关拍卖财物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4
      根据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拍卖财物,由行政机关委托拍卖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办理。依法拍卖财务,行政机关必须委托拍卖机构进行,不能自行为之。根据拍卖法第九条,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拍卖法第三条,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
    • 没收财产行政机关是如何规定财产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8
      没收财产的财产范围: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