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他人占用土地是否能够申请强制执行
被他人占用土地是能够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或者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非法占用土地认定标准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3.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4.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5.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6.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
7.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8.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
9.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10.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1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
三、土地征收批准的流程是什么
征地的批准程序如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n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
他人房产如何能够强制执行申请
402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后是否能够得到回执?
66人看过
-
被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能否提出异议?
59人看过
-
委托他人申请强制执行
467人看过
-
占用他人土地建房可以申请强拆吗
234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245人看过
-
-
仲裁是谁申请强制执行的,仲裁是否能够强制执行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9执行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关于执行案件管辖主要有以下规定: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2、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其级别管辖的规定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 3、在国内仲裁过程中,您若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
-
协助执行是否能够强制执行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4协助执行,就是法院的一种强制措施,不需要法院强制执行的。如果协助执行单位或者个人不予协助,法院会对有义务协助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处罚的。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
-
-
强制执行申请人能够委托法官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6《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