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如何设立居住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8:31:36 427 人看过

根据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老人想要在去世后把房子留给子女继承,又想让老伴儿或保姆等他人在房子里安心居住,他只需要订立一份遗嘱,在遗嘱中将房子由子女继承,并在房子上为老伴儿或他想要居住的人设置法定的居住权,这个居住权的期限可以具体为几年,也可以是直到居住权人去世为止。这样一来,老人去世后,享有居住权的权利人便能依据遗嘱安心踏实地在房子内一直居住生活。老人的子女也可以依据遗嘱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在居住期限届满后,自由处分房屋。

一、父母去世子女可以居住吗

居住权不是天然具有的,但是可以通过协议来进行约定,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之间具有的是抚养义务和抚养关系,不必然包括未婚子女的居住权。买下的房子永久居住权不可以出售,产权为一般的称呼,其正确的说法应为所有权,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你所述的永久居住权其实只是其中对使用权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代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也不会有任何的记载,换而言之,你只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入股等处理。

二、居住权可以转让吗

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但是,拥有居住权的人是不可以将居住权转让给其他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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