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交房不符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11:26:41 308 人看过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在房产预售环节中,所销售房屋的户型以及设计图需严格遵循双方签署的合同条款。若在此过程中发现所购房产的实际户型与预先设计的设计图不相符,购房者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进行追责,并有权据此撤销已签订的房屋购买合同。

此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之规定,商品房在建设开发过程中的规划及设计方案是不能够被擅自变更的。因此,如在收房验收阶段发现预售房屋的格局与合同中所附图纸设计存在差异,开发商即构成了违约行为,对于由此给购房者带来的经济损失,开发商有义务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购房者亦有权选择退房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购房者面临类似问题时,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或者相关权威机构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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