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民事执行标的物的评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43:04 144 人看过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的规定,对民事执行标的物采取自愿抵偿债务、强制拍卖、变卖以及执行留购等变价措施,必须进行评估。

一、民事执行标的物评估的概念及特点

资产评估,从最基本的意义上讲,是指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数据资料,模拟市场对资产在一定时间上最有可能实现的市场价值的估计和判断活动及其过程。从对资产评估概念的中,我们可以给民事执行标的物评估下这样一个定义,民事执行标的物的评估是指为实现民事执行标的物变价目的对执行标的物的特定权益于特定时间的最可能实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估计和判断的活动。而且,该活动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目的性。所谓资产评估的目的是指为何种需要评估资产价格,它既是资产评估的现实起点,同时又决定着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只有评估结果能满足委托人的评估目的,资产评估才有实际意义。民事执行标的物评估的目的,一是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其金钱债权,二是为了实现民事执行标的物的顺利变价,三是为了执行案件的顺利执行,具有很强的目的性。

(二)市场性。资产评估是市场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没有资产产权变动和资产交易的普遍进行,就不会有资产评估的存在。民事执行标的物的变价主要是通过拍卖和变卖途径实现的,拍卖和变卖是离不开资产交易和产权变动这一市场环境,具有较强的市场性。

(三)系统分析性。在评估民事执行标的物过程中,要将执行标的物价值的各种相关因素进行系统地考虑,并对这些因素及其采取的评估途径、、经济技术参数进行认真分析才能得出令执行当事人双方信服的评估结论。

(四)可证实性。评估专业人员对执行标的物的评估结论必须提供能够支持结论、且令人信服的评估依据,以证实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同时,执行标的物以该评估结论顺利通过拍卖或变卖进入流通市场也体现了它的可证实性。

(五)咨询性。民事执行标的物评估结论是评估人员在评估时根据所能收集到的数据资料,模拟市场对标的物的价值作出的主观推论和判断。不论评估依据多么充分,评估结论仍然是评估人员的一种主观判断,而不是客观事实。因此,该标的物的评估不是一种资产定价的经济活动,它只是一种经济咨询或专家咨询活动。

二、民事执行标的物评估的原则及其方法

(一)评估原则

民事执行标的物的评估原则概括地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正公开原则。

2.独立性原则。

3.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4.供求原则。

5.替代原则。

6.估价期日原则。

民事执行标的物评估的各原则是相互依存,互为联系的,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要根据评估时的具体情况而综合运用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2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执行相关文章
  • 要约要件的评估标准和方法论
    要约要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4、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只有在送达到受要约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的拘束力。要约要件是如何去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如下:(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023-07-04
    56人看过
  • 试论物业税的可行性
    房地产开发
    袁国钰大连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一、物业税是什么税物业税是什么税?关心物业税的人都知道是财产税,或者说是房产的保有税。也就是说开征物业税后、房产所有人就不能再像以前免征房产税,要按规定缴物业税,使房产所有人在房产保有期承受一定经济负担,从而抑制购房欲望。那么物业和房产是什么关系?据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考证,在清朝就有“承祀祖先,照管物业”之说,“物业”应为“出口转内销”——早年由华侨带到东南亚,又重新传回国内,指的是房屋和土地等不动产。就目前国内城市房地产现状而言,物业就是房地合一的房产,即“广义”的房产。那么物业税和房产税是什么关系?1986年9月实施的房产税中所指房产是不含土地的“狭义”的房产,而酝酿中的物业税按当初的设计是在原有“房产税”基础上添加“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成为“三合一”的新税种。从构成看物业税不是单纯税种而是税费或税和租金的混合体。土地出让金不是税
    2023-04-22
    239人看过
  • 论保险公司的价值评估
    法律综合知识
    保险公司的价值评估更象是一门艺术,通常,评估保险公司的价值比评估其他企业的价值要更为复杂。进行保险公司的价值评估需要有财务、精算、保险业务等多方面的知识,同时还需要有很强的数据处理及分析能力。有很多因素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价值评估,诸如保险负债的期限较长、对保险等。但利润和价值是不同的,利润最大化不一定是价值最大化,而价值最大化则是公司经营所追求的目标,同时,需要满足公司的利润要求等一些约束条件。保险研究
    2022-04-19
    70人看过
  • 门规的执行效果与评估
    门规又称戒条,是某门派自掌门人而起都须凛遵的行为规则,大致为不得欺师灭祖、奸淫好色、色结妖邪一类内容。有些门派清规戒律甚为繁复,如华山派有七戒,恒山派有五大戒律。(见金庸《笑傲江湖》)建筑专业词汇,《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的简称。法院强制执行的上门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上门规定包括:(1)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2)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如果法院执行立案6个月,还没去强制执行措施,可以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原告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需要一并提交的资料包括有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的身份证等,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有条件的也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有助于
    2023-07-07
    106人看过
  • 执行中资产评估的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法院执行中的资产评估,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过程中,需对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被执行人资产进行强制评估,待资产评估结束后,人民法院据此结果处理该资产的一种重要手段。资产评估作为法院执行中处理资产的一种工作方式,在当今执法环境和财产制度下,日益显得重要。法院执行中的资产评估方式不以资产所有人即被执行人的自由意志决定的,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般资产评估具有较大的区别。对法院执行中的资产评估方式应当把握以下要点:一是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限定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二是被执行人未按执行法院的要求,在执行法院限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执行法院才可对已被控制的被执行人资产进行包括拍卖、变卖在内的处分措施。三是对经法院查封、扣押的资产,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按某一价格达不成一致意见,双方也不同意共同委托某一资产评估单位。四是执行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2023-06-06
    59人看过
  • 评估仲裁协议的执行力
    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办法是:可以在仲裁程序结束前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如果当事人在仲裁裁决作出后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又以此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经审查符合仲裁法第五十八条或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人民法院
    2023-07-06
    235人看过
  • 可以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的商标吗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一、商标的概念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WIPO)官方网站的答案:商标是将某商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所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商标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当时工匠们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随着岁月迁流,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今天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这一制度帮助
    2023-02-23
    42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理论
    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其解决民事争议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通过受理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理,从而确认民事权利,这是审判程序;第二阶段是实现民事权利的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确定以后,再由法院作为国家执行机关对拒绝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采取执行措施,进而是债权人的权利能够得到实现。因此,虽然说立法与理论研究以及实践都把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作为重点,但执行程序对于在保证解决民事争议焦点,保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实现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有自己独有的诉讼价值和诉讼地位。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在对比中显示出,既有共同点,也有区别点。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的区别在于,它是相对独立于民事审判程序中的一种诉讼程序,表现为:二者的宗旨不同,审判程序着重通过精密、周全的审理和判决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存在与否,强调司法公正的实现。而执行程序是实现已确定的当事人的权利,重
    2023-03-20
    478人看过
  • 论民事执行中的效率原则
    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是不同的两类程序,由于强制执行的性质使然,在执行中,效率是第一位的价值目标。由于实现债权人的权利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首要目的,因此,谋求债权人权利的迅速满足是各国民事执行立法首先考虑的因素。民事执行中效率原则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体现:1、实行当事人不平等主义。在执行程序中不采用双方当事人辩论、两造对抗的形式,而由债权人申请,法院予以执行,不需要等待被执行人的答辩、辩论。人民法院依执行根据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并不要求申请执行人充分举证证明,也无需法院查证某项财产确实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或支配,更无需在执行程序中进行言辞辩论确认财产系被执行人所有,执行机关在执行中只须依通常的标准认定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所有就可予以执行。2、执行机构单设。从国外及相关地区的规定看,一般都实行执行机构与审判机构分离,执行机构单设,执行事务或由行政机关实施,或由法院单设的机构实施。无论是由行政机关执行还
    2023-06-06
    248人看过
  • 论民事执行中的竞合现象
    在民事执行程序中,有时会发生如下现象,即多数债权人同时或先后以其不同的执行根据,对同一债务人的特定财产,请求法院为强制执行。由于各债权人执行根据的种类和内容不同,导致各债权人的执行无法同时获得满足,这种现象就是执行竞合。债务人的特定财产,既然仅能满足债权人中一人或数人的强制执行,其他债权人的强制执行必然遭受排斥。在此情形下,何种债权人的强制执行有排斥其他债权人的效力,是颇值得研究的法律问题。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对保护好当事人的利益,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以及司法公正都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民事执行竞合现象仅在个别执行程序存在。在破产程序中,由于各种债权都转化、换价为金钱,其受偿按债权额比例公平分配,不发生多数强制执行互相竞合排斥问题。而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各债权人的强制执行,并不全部以满足金钱请求为目的。如有一部分债权人,其债权的内容是物之交付请求或行为与不行为请求时,强制执行法所规定的分配程序就无法
    2023-06-06
    169人看过
  • 标的物评估与拍卖有时限
    本报讯(记者林剑波通讯员余坚)昨天下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包括一般规定、资产评估、拍卖机构的选定、委托评估、委托拍卖和其他共5个部分。和以往的评估、拍卖制度相比,此次出台的《暂行规定》增加了以下内容。确立评估拍卖机构回避制度《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资产评估、拍卖机构工作人员与法院执行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之间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法院不得委托该资产评估、拍卖机构参与评估、拍卖工作:(1)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关系;(2)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估、拍卖工作的公正性的。摇号或抽签确定评估拍卖机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资产评估机构的选定,由法院通过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选定,由法院从省经贸委确认的一级、二级、三级拍卖企业中通过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拍卖机构能者多劳评
    2023-06-06
    273人看过
  • 论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
    我国最重要的外资并购法《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并购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并购各方应当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股权价值的评估结果为准或者以待售资产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并购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应采用国际通用的评估方法。禁止以明显低于评估结果的价格转让股权、出售资产,不得变相向境外转移资金。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发生股权变动或者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购条例》确立了资产评估是外资在华并购合法程序的原则。笔者结合自己长期从事外资并购的经验和财税背景,试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做如下总结。1.评估目的一般来说,外资并购交易价格的确定需要经过评估、定价、谈判和交易四个阶段。资产评估的目的不是确定最终的交易价格,而是为交易各方和评估报告使用者(如外商投资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供参考的工
    2023-05-07
    212人看过
  • 故意毁坏财物的评估标准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例如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判罚和认定应当根据实际的毁坏财产的情况来认定,一般还应当区分数额较大和情节特别严重等情况,所涉及到的判罚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来认定,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司法判决。《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33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4-04-20
    167人看过
  • 厂房拆迁评估标准的评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厂房进行拆迁时,如果是在国有土地上兴建的,不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如果是集体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而房屋的价值,不低于征收时同类房屋价值标准。法律明确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房屋拆迁评估标准是什么1、评估的时点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2、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
    2023-07-06
    482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 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 更多>

    #民事执行
    相关咨询
    • 坐标,委托评估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评估费收费标准是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按房屋价格比例收费的,会先预收一个费用,最后按评估价多退少补
    • 如何对抵债的标的物的价格进行评估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1
      应对抵债的标的物的价格进行评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7.人民法院对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48.被执行人申请对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自行变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控制变卖的价款。
    • 民屋赔偿标准是什么,由哪个评估评估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0
      农村房屋拆迁会有拆迁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具体拆迁补偿标准见公告;由于农村拆迁没有同意的国家法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房子评估规定标准是如何进行评估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8
      一般有三种情况 1.抵押贷款:如果住房价值不能满足贷款需求的话,评估价值应该会稍微高于估价时点的市场价值。但是如果住房价值远远超出了你贷款的价值,比如你房屋市场价值为30万,但是你贷款只贷5万,那么评估价值就会向市场价值的底线靠拢,这样可以免去很多手续费等。 2.过户评估:这个不用说了吧,房地产过户是要交很多税费的,当然是评估价值越低越好。 3.核实房地产价值以及财产纠纷的问题:这个就应该是比较准
    • 人民法院执行房产评估的规定是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9
      合法。这属于供热合同,对方供热,你交热费。如果不交纳,对方可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按你所说的,肯定是进入执行程序了。当然,对方申请诉讼保全的话,封帐户也可能是诉讼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