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的租赁合同和使用合同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9:43:00 315 人看过

一、车位的租赁合同和使用合同的区别

两者区别在于租赁合同的订立是以出租人提供租赁物,承租人所取得的仅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在转让合同中出卖方转让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受让方支付对价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二、车位出租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吗

车位出租必须签订租赁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三、签订车位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1、租赁的期限、租赁的起止日期、每月租赁车位的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等。

2、车位是否有产权必须弄清楚这是有产权的车位,还是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拥有产权的车位可以再出售,而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必须通过物业公司的介入才能转让,且费用会比有产权的车位低很多。

查看车位所有人的相关证件和车位的归属证明,并到物业公司进行证明,确保车位的真实可靠性。

3、租车位只能用20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4、车位投资要慎选,投资车位要比投资房产有风险得多,慎选车位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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