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合同解除的赔偿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4 14:10:10 320 人看过

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可以随时通知终止用工,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同时,用人单位需注意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不需要给付劳动者补助。用人单位也需要注意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 全 日 制 用 工 是 否 需 要 支 付 经 济 补 偿 ?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非全日制用工期间,仅以临时性、辅助性、低技能性劳动为业,不具有完全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劳动报酬的义务。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如果双方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就视为双方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即使非全日制用工未采用书面形式,只要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非全日制用工期间,仅以临时性、辅助性、低技能性劳动为业,不具有完全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劳动报酬的义务。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如果双方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就视为双方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15: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全日制用工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员工工伤认定问题
    非全日制职工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意外,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非全日制职工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意外,这种意外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法律规定,企业应当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非全日制工工伤:用人
    2023-08-20
    117人看过
  • 我国非全日制就业问题研究
    一、非全日制就业的重要意义非全日制就业是与非全日制用工相对应的。两者实际上指的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从劳动者的角度来讲就是非全日制就业,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讲是非全日制用工。从劳动力的供求关系来看,只有产生非全日制用工需求,才会相应出现非全日制就业,非全日制就业(或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出现的,并且比较灵活、便捷,适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实际需要。从国际上看,非全日制就业已成为世界各国推广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国际劳工组织将非全日制就业定义为:非全日制就业是指其正常工作时间少于可比性全日制正常工作时数。欧盟将非全日制就业的定义为少于法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或惯例的工作时间的就业。欧盟为缓解各成员国失业率较高的压力,颁布了《非全日制工作法令》,要求雇主为全体雇员提供弹性就业机会。非全日制就业是欧盟各国实施弹性就业发展战略中最普遍推行的做法。许多欧盟国家非全日制就业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
    2023-06-23
    363人看过
  • 非全日制临时工单位没签合同开除有赔偿吗
    一、非全日制临时工单位没签合同开除有赔偿吗?没有赔偿,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可以不签合同,也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事实劳动关系没签合同被违法辞退可以申请仲裁吗?可以,但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提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包括:(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
    2024-01-12
    102人看过
  • 非全日制合同和全日制有什么不同
    非全日制合同每天工作时间为四小时,全日制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非全日制合同可以口头订立,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且不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问题,全日制合同解除往往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金。一、非全日制合同和全日制有什么不同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规定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
    2022-05-25
    130人看过
  • 违约金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问题
    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一般按照违约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违约金能否主张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条款,若合同向对方违约,也可以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主张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
    2023-07-07
    337人看过
  • 公司解除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需要付经济补偿吗?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保护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规定,公司选择辞退劳动者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清楚公司辞掉非全日制用工需不需要给经济补偿金,首先得了解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其实,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实际中,在下面几种情况中,公司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5、用人单位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2023-05-01
    111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问题:工伤赔偿后的解答
    本文介绍了劳动者遭受工伤后可以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应执行劳动合同履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在劳动者遭受工伤后,如果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员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将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应执行劳动合同履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 工 伤 医 疗 补 助 金 和 伤 残 就 业 补 助 金 可 以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吗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获得的医疗和生活保障,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无关。因此,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用人单位不得因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获得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医疗事故补助金、供
    2023-09-08
    337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纠纷去哪里申诉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随时解除。需要注意的地方有:随时提出解除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另外,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二)劳动者直接向其他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争议处理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我国劳动法规最早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规定的是2003年5月30日原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根据法律的位阶
    2023-02-28
    239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可随时解除员工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2014年3月1日,余某与A公司签订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该合同第二条约定,本合同于2014年3月1日生效。第三条约定:余某的工作时间根据A公司的工作需要安排,平均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第五条约定:余某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公司按每小时15元的标准向其支付劳动报酬,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2014年9月30日,A公司向余某出具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2014年11月16日,余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经审理后裁决驳回了余某的仲裁请求。【评析】余某与A公司签订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
    2023-03-25
    91人看过
  • 合同解除涉及赔偿金计算问题
    解除合同的赔偿金,需要区分是否是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满足《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则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赔偿金。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经济补偿支付的时间,应由用人单位在解散前支付。如果公司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金是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023-07-12
    104人看过
  • 试析非全日制用工及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全面禁止事实劳动关系;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强制缴纳社会保险。而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多样性,以及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优势是用人单位不得不考虑的用工方式。我国目前就业市场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即《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之规定。一、非全日制职工与全日制职工的区别:非全日制职工与全日制职工都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两者存在较大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同。全日制职工应以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非全日制职工除可以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外,还可以口头协议建立劳动关系。2、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同。全日制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023-06-10
    348人看过
  • 工作合同的分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别
    第一,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第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第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第五,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计件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什么样?汉拿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区域()店计时员工劳动合同编号________甲方:经营地址: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本合同_____年_
    2023-07-13
    257人看过
  • 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能干全日制的活?
    刘某于2010年3月到烟台开发区某包装公司工作。因工作性质特殊,双方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刘某的工作时间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张某的工作岗位为运行工;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天,合同自2010年3月18日生效。但实际工作中,刘某每天被安排工作8小时,有时还被安排加班,工资也是一个月才发放一次,而且工资的发放日期同其他全日制职工一样,都是每月的7日。干了半年后,刘某提出要求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待遇,该公司人事主管答应向领导汇报,但直到去年年底,也未给刘某明确答复。今年3月,刘某在咨询律师后依法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该公司像其他职工一样为其缴纳2010年3月以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过审理,仲裁委认为,刘某与该公司虽然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性质的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却按全日制用工方式履行,刘某与该公司实际形成的是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该公司
    2023-06-10
    360人看过
  • 上全日制班定非全日制合同怎么办
    对于一些违反劳动法的相关的规定的情形的我们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解决(一)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二)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三)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四)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非全日制用工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
    2023-02-09
    28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 更多>

    #非全日制用工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解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5
      1、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2、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劳动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 合同解除日当天的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3
      解除劳动合同日期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 (2004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0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已于2004年7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0次会议通
    • 解除赔偿问题的赔偿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非因劳动者原因没有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情形符合以下: 1、职业病诊断、观察期的劳动者; 2、确诊患职业病或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工伤
    • 问题非全日制用工奖金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奖金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状,。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非全日制用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解除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27
      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我每周五抽出3小时到公司进行一次大扫除,每次工资80元且当即结清。1个月后,我觉得该项工作收入较低,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却为此要求我进行相关赔偿。请问,非全日制用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