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中仓单交付后会有如下法律后果:
1、仓储物的损毁、灭失风险承担随仓单而移转;
2、仓单交付后,该仓单仅具有相应的物权效力。例如,仓单具有物权的排他性。
一、制式合同什么意思
制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
二、质押权生效条件有哪些
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2、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债权质押登记在哪办理
债权质押在一般是在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规定,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仓储合同的仓单是什么,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284人看过
-
什么时候才会有仓储合同
261人看过
-
仓储合同违约用支付仓储费吗要支付。
383人看过
-
交了首付不签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304人看过
-
仓储合同的法律适用
372人看过
-
仓储合同仓储条件
271人看过
债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享有的债权作为质押财产,设定担保物权以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权质押是一种特殊的质押形式,其特殊性在于质押的标的不是实物,而是特定的债权。在债权质押中,债权人享有对债权的优先受偿权,以保证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需要注... 更多>
-
仓储合同违约了后果和后果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21仓储合同中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七条的规定,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仓储进行验收。保管人发现仓储不符合协议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仓储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协议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
-
仓单交付的后果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15仓储合同中仓单交付后的法律后果: 1、仓储物风险承担随仓单而移转。 2、仓单仅具有单纯的物权效力。 3、仓单具有物权的排他性。 4、仓储物的非所有人取得的仓单仍然具有物权效力。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如下: 1、当事人可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定金等违约责任的,违约方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确实违约,承担方式如下: 1、支付违
-
交完首付没签合同会有什么后果?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31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属于“债”的范畴,开发商推迟签订正式合同,属于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而你不交首付款则属于履行抗辩权,本身没有问题。至于开发商“一房二卖”的行为,即使签订了正式合同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协助谁在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谁就取得了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另一方只能以开发商违约去主张债权。
-
法律怎么规定仓储合同?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8法律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服务、存货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仓储合同的条款包括:货物的品名和品种;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等。
-
仓储合同生效有法律法规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28按照《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当中的规定来看,通常情况下在仓储合同成立的时候,那么就该合同就会生效。但是要特别注意,若是当事人在签订仓储合同的时候,格外约定仓储合同的生效必须要以满足一些条件为前提的话,在这种情况下仓储合同虽然成立了,但由于条件没有满足,也不会认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