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据伪造
票据伪造是指无权限的当事人假冒他人名义进行的票据行为。
经伪造的票据,只要记载事项齐全,就是有效票据。对伪造人而言,票据外观上没有自己的签名,故不承担票据上的责任,但应根据刑法和民法的规定负伪造有价证券和赔偿的责任。对被伪造人而言,尽管票据外观上有被伪造人的签名,但实质上并非其自签,故不应依票据文义负责。票据由在票据上的真实签章人承担,如果票据上无真实签章人,则持票人向其直接前手主张民事权利。
(2)票据变造
票据变造是指无票据记载事项变更权的人,以实施票据行为为目的,对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进行变更,从而使票据权利义务关系内容发生改变的行为。在变造之前的签章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的签章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3)票据更改
票据的更改。票据的更改是指原记载人依照票据法的规定,改写票据上的记载事项的行为。但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否则票据无效。更改须经持票人和其他签章人同意,否则,其他签章人仍依更改前的票据文义负责。票据文义有更改时,更改前的签章人,依原有文义负责,更改后的签章人,依更改后的文义负责。
(4)票据涂销
票据的涂销,是指涂抹销除票据上的签名或其他记载事项的行为。涂销人可以是有涂销权者,也可以是无涂销权者。有涂销权者的涂销,发生票据法规定的涂销的效力:故意涂销的,发生改变票据权利义务的效果;非故意涂销的,不能改变票据上原有的权利义务。例如,不慎将墨汁染于票据上,使部分文字模糊不清,即不能改变原有票据的权利义务。
无涂销权者所为涂销行为,属于变造行为,按变造规则处理。
-
瑕疵股权有哪些表现
243人看过
-
票据代理的瑕疵
307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的股权瑕疵表现
299人看过
-
股东瑕疵出资的现实表现
431人看过
-
瑕疵票据的四大类型
157人看过
-
票据瑕疵的三种情况
90人看过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 更多>
-
瑕疵股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12瑕疵股权的表现形式如下: 1、未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协议、章程约定缴纳资金。但已经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确认为股东,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初期,表现比较突出; 2、未足额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额未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缴足应出资额。实践中存在首次出资额不足20或没有缴纳剩余应缴资金,形成了股东未完全出资; 3、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但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值明显低于章程
-
权利瑕疵担保的效力是什么,权利瑕疵担保中的租赁物权利瑕疵担保?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权利瑕疵担保又称“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的一种,移转财产权利交会对方的债务人,未依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将应移转的财产上的权利完全转移给对方(即转移的权利有瑕疵)所应承担的责任。如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有使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财产所有权的义务,应担保第三人不能对买受人就买卖标的主张任何权利,若第三人能主张权利,出卖人即应负责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有将租赁物的使用权完全移转给承租人的义务,应担保
-
票据瑕疵无法兑现票据债务人要负责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4提供的票据存在有瑕疵而导致对方公司无法兑现的,那么我们债务人是要负全责的,我们就需要另外以任何形式支付给对方相应的金额,因我们提供的票据瑕疵无法兑现而导致对方公司的所有损失,我们也是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的。
-
票据瑕疵14天怎么办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0缺少出票日期的支票,是无效票据。支票的出票日期,是支票的绝对必须记载事项,缺少了日期,属于无效票据,这种支票,根本不应该接收,和废纸没有区别。第八十五条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本法条明文规定,缺少这六项之一,就是无效支票。
-
瑕疵背书影响银票贴现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3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必须是连续的,但常见的背书中常有被背书人的书写中与背书人的完整署名公章不完全一致,被背书人习惯简写了,如“xx第一纺织厂”写成“xx一棉”,如“xx有限责任股份公司”写成“xx公司”。如确属一个公司,难以从文字上否认其一致性,在法院的审理中,一般是从实际出发,可以认定的,但在办理托收或贴现时常会遭到承兑人所在的银行拒绝或延付。因此受理此类背书时,常须请简写人附有一个说明,并得到承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