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材料骗取土地使用证 复议机构建议司法机关查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4-06 16:49:42 498 人看过

甲公司不服某市政府作出的发给第三人乙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某市政府作出的给乙公司发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构受理这起行政复议案件后,进行了调查审理。经查,2001年初,由某区政府和乙公司两个股东设立了一个公司,为A公司,后因其他原因该公司在2001年11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解体。2002年8月作为股东之一的某区政府把属于自己的50%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了甲公司,甲公司作为股东之一与乙公司清算原A公司的全部资产。但在清算时,对其中的83亩土地使用权发生了争议,于是在2002年12月诉致法院,法院于2003年5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判所争议的83亩土地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乙公司为了达到取得所争议的土地所有权的目的,伪造了已不存在的A公司的印章及董事会决议,还伪造了土地出让协议等申请土地使用证的材料报到某市政府,并隐瞒了在法院诉讼的事实。某市政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便根据这些伪造的虚假材料,将已经法院一审判决共同使用的83亩土地(二审尚未宣判)中的绝大部分确权给了乙公司,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甲公司发现乙公司伪造的申请材料后,提请公安机关对该伪造材料进行了技术鉴定,并出具了《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证明伪造属实。

复议机构认为,某市政府在受欺骗的情况下作出的发给乙公司土地使用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于2003年10月10日依法作出了撤销市政府发给乙公司土地使用证这一行为的复议决定。鉴于乙公司伪造印章等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条款,复议机构又提出了由有关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的建议。

评析

在这个案件中,乙公司采取伪造申请材料的非法手段,骗取了较大数量的土地使用权。据了解,这些土地处于某市的较好地段,地价较高,乙公司拟在骗取的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取得高额利润,这是一种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复议机构依法撤销某市政府作出的发放土地使用证的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十分正确的。本案的另外一个特点是,乙公司伪造印章等行为触犯了刑法的有关条款,复议机构有责任建议有关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这也正是体现了法制工作机构维护法律尊严应具有的重要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5: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疗机构土地使用税如何收取?
    收取医疗机构土地使用税的标准是: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规定征收,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征收优惠;对营利性医疗机构3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一、上海房产税在哪些条件下可以免征上海市房产税减免条件: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
    2023-06-25
    354人看过
  • 复议机关向周军收取复议费用200元,有无法律依据?
    (1)对周军进行3000元的罚款是杨林作出的,杨林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工商所是区工商局的派出机构,但在此行为上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工商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因此,杨林的罚款行为应视为区工商局的行为。《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不属于此种情形,复议机关应是区工商局的上级机关。区工商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是市工商局,因此,对3000元罚款行为不服的复议机关应是市工商局。(2)依《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2款,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提起复议申请。(3)《行政复议法》第39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4)周军所受
    2023-04-24
    368人看过
  • 虚构伪造材料骗取医疗保诈骗怎么处罚?
    一、虚构伪造材料骗取医疗保诈骗怎么处罚?虚构伪造材料骗取医疗保诈骗如果构成犯罪的话,应当是按照诈骗罪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管制。医疗保险诈骗行为,除了收回诈骗金额外,处以2到5倍的罚款,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数额,各省市规定是不一样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额度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2024-01-28
    219人看过
  • 房产查封复议的受理机关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既可以选择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除此之外,实践中还有几种特殊情况:1、不服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向设立这些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复议;2、不服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法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向设立它的政府工作部门申请复议;3、不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复议;4、不服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5、不服已被撤销的行政机关的行为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一、怎么确定行政复议机关确定行政复议机关: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
    2023-04-11
    64人看过
  • 医疗鉴定机构隐匿伪造鉴定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的路径有两种:当事人向卫生局提出申请,卫生局委托鉴定;当事人和医院共同委托进行鉴定;如果案件到法院阶段,法院可以委托进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医疗机构有上述情形之一,而对判定或者鉴定结论不服,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再次鉴定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一、相关法律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5条第2款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由此可知,申请鉴定是负有举证责任方的举证责任义务的内容之一。基于因果关系和过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应由医疗机构提供证据,即便是其不能提供医疗事
    2023-02-24
    387人看过
  • 法律上伪造土地使用证什么罪
    一,法律上伪造土地使用证什么罪办理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要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
    2023-06-03
    285人看过
  • 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建议
    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一)、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三)、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土地使用权只剩四十年如何处理?如果房子只剩土地使用年限40年了,是不用担心的,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可以进行自动续期,不需要我们再去相关部门进行续期手续的办理,但是还是需要交纳一定的续期费用,不过详情还是应该以当地有关部门的标准为准。《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
    2023-07-07
    389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构是否有权收取费用
    一、行政复议机构是否有权收取费用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
    2023-08-29
    154人看过
  • 伪造国有土地使用证牟利
    株洲市个体工商户凌*武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于去年底被株洲市荷塘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所得赃款4500余元被没收上缴国库。昨日,此判决生效。此前,凌*武为了赚钱,竟利用其在担任原株洲市郊区国土局(1997年因株洲市区划调整被撤销)副局长时私自保留下来的原郊区国土局空白国有土地使用证件文本(盖有公章),填充有关内容后伪造国有土地使用证牟利。2004年6月底,凌*武受黄某委托,为位于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办事处太阳村的锦龙小区彭某等人的自建房屋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与黄某口头达成了每办好一本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取2000元报酬的协议。随后,凌*武利用曾担任原株洲市郊区国土局副局长时私自保留下来的原郊区国土局空白国有土地使用证件文本(盖有公章),填充有关内容,伪造了时间为1995年的两本原株洲市郊区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随后,凌*武凭这两本伪造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株洲市国土资源局为彭某等7户建
    2023-05-05
    258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判复议机关也是被告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应当以复议机关和原行为机关为共同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应当以复议机关和原行为机关为共同被告,并以复议决定送达时间确定起诉期限。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被称作复议申请人。它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是具体到每个具体的实际情况,相信大部分的老百姓都不知道谁可以申请谁不可以申请了,不知道谁可以提前行政复议申请的话无疑是会增加当事人维权的时间。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这里只是申请人自己认为就可以,事实上这种认为可能有对有错,但不影响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二是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三是通常
    2023-06-14
    235人看过
  • 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不一样如何查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办理查封登记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应当分别办理查封登记。法院查封房产条件有哪些民间借贷纠纷,法院裁定查封房产的条件是: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
    2023-06-13
    184人看过
  • 哪个机构负责颁发土地使用证?
    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房屋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是哪个?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是房屋土地使用证的发证机关。办理土地使用证应由土地使用人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机关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
    2023-07-06
    365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多长时间处理复议状况
    行政复议机关处理复议的时间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若是案件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一、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有哪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起算时间,可分为两种情况:(1)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的;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复议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之日起计算。(2)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或者未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只要能够证明具体行政
    2023-03-30
    325人看过
  • 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是否构成犯罪
    一、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是否构成犯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2023-05-24
    12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使用伪造土地证复印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0
      伪造土地证和房产证,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咨询行政复议材料不齐,复议的行政机关如何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0
      如果行政复议材料不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 没有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1
      没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去进行土地登记申请书,同时也需要个人的身份证明,对于土地权是来源证明材料的,而且还需要地上附着物的权属证明,相关交税费发票等文件。
    • 有关行政复议机关的调查取证规定是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在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着重调取被申请人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事实根据和规范性文件依据,听取有关组织和个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意见和证言。行政复议机构在履行这一职责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
    • 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听证会机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0
      不一定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都得调查听证,只有对事实和证据有异议的才举行听证。请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