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停薪留职公司给交社保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4:01:31 164 人看过

有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没有约定的,各自承担各自的部分。职工社保一般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这几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缴费公司交社保的职工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失业保险: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生育保险:从2015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城乡居民社保是当地人在户口及档案所在人才自己缴纳的社保,城镇职工社保是当地人或外地人通过单位缴纳的社保。当地人可选择自己缴纳城乡居民社保或通过单位缴纳城镇职工社保,但外地人只能通过单位缴纳城镇职工社保。

一、孕妇停薪留职有产假吗

孕妇停薪留职有产假。产假停薪留职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个别企业产假停薪留职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侵犯了女职工合法权益。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节选)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二、员工怀孕期间停薪留职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极》(BG3869-83)中规定第Ⅲ级的体力劳动强度。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体力劳动强度小。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于15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50,为Ⅲ级;大于50,为Ⅳ级。若需了解其工种劳动强度的大小,可请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实际测量和计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都有用人单位不得在孕、产、哺三期解除或终止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及降低工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孩子满周岁之日,且照常支付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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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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